第二讲《逻辑学》(二)(《黑格尔哲学讲演录》)
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存在论的特点总结一下。存在论的概念之间没有明显的牵扯,例如“有”和“无”之间表面上没有关系,想到“量”的概念时你不用想到“质”的概念,可以脱离它的对立面单独理解。但是它们相互之间又有某种辩证的联系,这种辩证关系不在概念本身体现出来,而是隐藏在概念背后。所以黑格尔在存在论里就提到“理性的狡计”,所谓狡计就是表面上是不相干的,但背后理性在起作用,使它们具有辩证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一旦表现出来,就出乎意料,使人大吃一惊,就好像玩弄了一个阴谋诡计一样。所以辩证法在存在论里,是在背后起作用的:对立面的统一、相互转化、相互联系是在概念的背后活动。存在论里的范畴都是这样一种关系,黑格尔称之为“过渡”,从这边过渡到那边,从一个概念过渡到另一个概念,两边本来是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