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
文章把康德的自由观划分为“先验的自由”、“实践的自由”和“自由感”三个层次。“先验的自由”在理论理性中为实践的自由预留了一个可能的自由的“理念”;“实践的自由”,分为“一般实践理性”的自由即“自由的任意”和“纯粹实践理性”的自由即“自由意志”,两者都具有自由本体的意义(不纯粹的或纯粹的);(3)“自由感”,分为审美鉴赏的自由感和社会历史中的“自由权”(言论自由、立法自由、财产权等),这两者都被划归“反思的判断力”的范围,并非人的自由本体,但却都是人的自由本体的“象征”或“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