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伯林被公认为20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一,他的“对自由的论述已经成为定义自由主义的经典”,他的《两种自由概念》一文“甚至被一些人称为‘自由主义的宣言’”。近年来,伯林的自由主义学说在我国学术界也造成了广泛的影响,大量的文章和著作都一窝蜂地引证伯林的观点。这与伯林的思想通俗易懂同时又有很强的针对性不无关系。但奇怪的是,在西方学术界,伯林的思想在《自由四论》发表前不断地受到质疑和批评,以致于他本人陷入长期艰难的自我怀疑和自我修正之中,使得他这本书历经16年的难产、拖延到1969年才出版,而且直到他去世5年后的2002年才由该书的编者按照他真正希望的样式编成面世。与之相反,中国学者在知道了伯林的自由观点之后,却一直没有出现有份量的批评,而只有一味的赞扬和人云亦云。本文对伯林的观点的批判,主要集中于他影响最大的《两种自由概念》一文,其目的并不是要全盘否定他作为当代自由主义大师的卓越贡献,而是要在学理上澄清一些糊涂观念,提升我们在自由概念上的理解层次,减少一点盲目跟风的习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