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晓芒

灵魂的苦药

综观全书的结构,我们清晰地看到,人格心理学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开辟了那么广阔的领域,在这里都得到了合理的分区和整合,而这一分一合,不仅使我们获得了对人格心理学以至于对人格本身的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而且对每一种人格理论都获得了一种同情的理解,确认了它们各自对把握人格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次所作出的贡献,同时又不偏狭、不固执,而是力求与其他理论达成沟通。正如作者所说的:“这些理论各有各的贡献,一种理论的作用是另一种理论所不可替代的。类型—特质理论帮助我们描述人,即初步认识一个人的特点;生物学理论帮助我们从生理、遗传甚至进化的方向上去解释人的特征;行为主义揭示了环境是如何塑造人的;认知心理学则指出人的内在判断和评价会使不同的人在同样的环境中具有不同的感受,做出不同的反应;精神分析理论挖掘人的潜意识动机,探索了心理疾病的病理机制以及免于心理疾病的方法;人本主义则向我们呈现出健康生活的状态和途径,促使我们去探索生命的价值,实现人际之间的平等和关爱,进而走向自我实现的高峰。”当然,作者的目的并不是要创建一种新的心理学观点或派别,而是要对已有的人格心理学作一种方法论上的提升。这种提升在今天这样一个日益多元化的“后现代主义”和解构主义的时代显得特别可贵和必要。所以作者在书中处处以问题而不是学派为线索来展开论述,通过问题把各种学派编织进理论的逻辑系统中。这不是毫无具体内容的空洞的“大叙事”,而是对实证材料和大量实验数据的本质规律的洞见,对各种具体结论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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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承认这种设想在目前情况下也有其弊病,就是给那些本来就决意徇私情者大开了方便之门。但不能因此就把所有的导师都限制在行政部门的规定中,而应当从别的方面对不称职的导师和他们所招进来的不合格的博士生建立一种淘汰机制和处罚机制。但这正是我们这个国家在当前的改革中最缺乏的。连高层干部携巨款外逃都监督不了,又如何能监督区区一个博士生是否合格?一个“博导”是否“水稻”?尽管如此,两害相权取其轻,与其为了防止徇私(何况根本防止不了)而压制人才的脱颖而出,不如大力鼓励人才的自由竞争,使那些通过不正当关系进到学术圈中来的庸才最终自然落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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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杨先生这部著作的理论意义除了在具体论断和结论上作出了多方面的开拓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哲学史的研究方法上,对“历史的和逻辑的相一致”这样一种高层次的、但又极难掌握的方法的具体运用作出了一个生动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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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是我在德文哲学文献翻译上的第一篇处女作康德《实用人类学》译稿的审稿人。记得当年(1986年)接到梁先生寄回给我的经过批改的译稿和充满鼓励的回信时,感激和钦敬之情难以言表。梁先生的字迹清秀而严整,包括信封上的字都一笔不苟,几乎可作“硬笔书法”的范帖,令我深感惊异。这种字只有心气极为充盈的人才写得出来。梁先生作为前辈名家对我的点拨使我在翻译技巧上茅塞顿开,更重要的是,他的严肃认真的学问态度给我的示范是我终生难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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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河南张志伟先生《是与在》一书,有眼前“豁然开朗”之感。作者用西方语言中的“是”与“在”之混淆不分来诠释西方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来凭借逻辑理性宰割现实存在的科学主义传统,并以海德格尔的“在”来瓦解“是”的霸权统治,这是我所读到的近年来“在”派对“是”派的最强有力的回应。作者所面对的两个强劲对手,一个是以维特根斯坦和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另一个是以德里达或费耶阿本德等人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对前者,他解决得干净利落。针对逻辑实证主义把逻辑和经验当作一个命题有无意义的唯一标准。作者问道:“但是,我们为什么非要以此为标准来判定语言是否有意义呢?⋯⋯难道这种选择本身的存在还有什么实证的可能性吗?”“判定意义的标准本身就属于意义(价值)范畴,而不属于经验或逻辑的范畴⋯⋯因为这种意义是不可证实的,正如‘理念’、‘绝对’、‘精神’等等一样是不可证实的”。选择意义标准的那个标准肯定不属于逻辑上的“是”的问题,而属于现实中的“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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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事情如此荒唐,但为了以正视听,我们且与这篇匿名文章(以下简称“《办》文)的作者计较一番。纵观《办》文,尽管指天发誓为本案的主要责任人陶德麟的道德品质担保,并列举了九条理由来为这次评奖辩护,但细究起来,没有一条是能够站得住脚的,而故意东拉西扯、避重就轻、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手法却十分拙劣。且待我们逐条来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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