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精神对我们的意义

一、当前的时代

不论人们如何评价,当前时代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全球化已成为我们这个星球上不可阻挡的大趋势。我国历经周折加入WTO就是明证。为什么不可阻挡?其原因就在于它意味着全人类各个不同民族和国家间的互依互补、“双赢”或“多赢”。除非是自甘堕落、自绝于国际社会,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不以积极的态度加入到国际大家庭中来求自身的发展。尤其对于我国来说,全球化还有一层特别的意义,这就是“现代化”的意义,它体现了中华民族一百多年来梦寐以求的理想。什么是现代化?时至今日,人们才逐渐认识到,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人的现代化。“五四”时期人们从西方请进了“德先生和赛先生”,即民主和科学,但一般人都只是从它们的表面外在的形式上来理解,也就是理解为仅仅是开国会和引进科技,而把它们内在的真精神即“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抛弃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做得最成功的有两件事:一是冲破了旧的体制和“个人迷信”的束缚,极大地释放了人民中长期被压制的追求个人幸福的欲望;二是大量引进了国外和境外的资金和技术。这两者使我国持续20年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然而,这一切都还不足以使我们建立起我们已经或正在成为一个现代化国家的信心,我们在如此庞大的一个国家的建设方针上仍然奉行一种“机会主义”的策略(如常常听说“抓住机遇”、“不可错失良机”这样的说法),即寄希望于外在的偶然性,我们到今天才意识到我们最缺乏的是我们自己的“创新型人才”。没有一大批创新人才的支撑,我们的“现代化”就像是墙头之草,是长不成独立的参天大树的。
回顾改革开放的多年,我们不是没有培养出自己的富有创造力的人才,但这些人才要么长期被压抑,发挥不了作用,要么流失国外,为人作嫁衣裳;同时,我们也不是没有进行体制上的许多改革,但这些改革似乎永远处于“试验”阶段,毫无规律,穷于应付,朝令夕改。最主要的是,我们没有能够树立起真正的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只能顺从情势,“摸石头过河”,甚至做表面工夫,骨子里一切依旧。在知识界,人们通常诉之于情感和意气,跟风赶浪,互相作无谓的缠斗;法律界做了一些事情,但往往陷入“执行难”;教育界基本上还是政治实用主义和技术实用主义的此消彼长,根本不适应对现代自由人格和理性头脑的培养。中国几千年封建教育体制的培养目标只有两个,一个是培养奴才,一个是培养政客,或者是培养奴才兼政客,这种余毒至今尚未肃清。
因此,只要我国的改革开放还要继续搞下去,向西方学习就总是一个摆在人们面前挥之不去的课题。我们通常认为,向西方学习要学人家的好东西,不要学人家都已抛弃了的坏东西,以为这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种看法其实是很表面的。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并不能由某个人(不论是我们还是西方人自己)的好恶来决定,而要由我们这个民族在当代现实生活中所显露出来的问题和缺陷来决定。凡是能补足我们的缺陷,使我们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生活的发展的,就应吸取,哪怕它对于西方人来说已经需要扬弃了;凡是阻碍这一发展的历史趋势的就应拒斥,哪怕它在西方正是当代的最新时髦。精华和糟粕的界线在很多情况下都只是相对的。
那么,我们民族在当代生活中显得最缺乏的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上面所说的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

二、传统文化基因的两大缺陷

鉴于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诸多负面现象,有许多人都将之归结为传统文化精神的“断裂”,并力图通过弘扬传统道德中的有价值的因素来救治社会和人心的弊病。但我以为,这些弊病根本说来正是由于传统文化精神不适应当代社会变革的需要的产物,如果传统文化中真的含有治疗这些疾病的良药,那么这些疾病一开始就不会发生。我们的传统何曾“断裂”过?断裂的只是使它能在一定程度上进入良性循环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条件,即自然经济和自给自足的传统生活方式。不能搞自然经济了,就必须搞立足于创造发明的人为经济,这就需要“创新人才”和自由精神;不能自给自足了,就必须加强和扩大交往,建立法制和契约,一切按程序和规律来办,这就需要理性精神。而我们的传统文化在它的基因中所缺乏的就正是这两大精神,所以我们的社会被“搞乱了”。

1. 自由精神的欠缺

人都是追求自由的,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然而,追求自由的人并不一定就有自由精神,甚至还有可能正好当他自以为在追求和享受自由时,实际上却在不自觉地“逃避自由”。中国传统中两种对自由的理解都属于这种情况。
一种是老庄、禅宗的自然主义和虚无主义的理解,这就是顺其自然,无欲、无为、无私、无我、无所求,破“我执”,复归于婴儿,表现为狂、狷、痞,胡来,无法无天,但什么也做不成,什么也不想做,只想发泄、痛快、为所欲为。把人归于自然,也就把人自身化为了虚无,人不再作为人来自觉地控制自己的自然本能,而是放弃自己的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听凭自己的本能欲望的导向,在自然本身中寻求怡然自得、无拘无束的感受。庄子说“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实际上这里的“独”并不具个人的独立性的内涵,它只是相对于人为的社会束缚来说才是独立的,但在“天地”即自然中它却是自我消融的,“相往来”的并不是“独立的”个人和在他之外的天地,实际上只是同一个“独一无二”的“天地精神”本身在自相往来。我把这种对自由的理解称之为“无意志的自由”,它近似于西方人所说的“任意”,并非真正的自由意志。它的理论上的归宿是动物式的本能冲动和欲望,不但不可能建立起个体独立的自由人格,而且必然会被有组织的力量一个一个地收拾掉。显然,从这种“自由”中绝对出不了“创新人才”,只会出“无用之才”,甚至“乱世之才”。
另一种是儒家对现存规范的自觉服从和坚守,这就是所谓“大丈夫精神”。儒家主张“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力求达到“我欲仁斯仁至矣”和“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显出一种比道禅精神更具一贯性的坚守原则的意志,因而虽屡经道禅思想的破坏,却最终还得靠它来收拾局面。然而,这里的“不逾矩”的“矩”(以及“仁”)并不是自己的自由意志所选择和确定下来的,而是在个体出生之前已经被前定了的,它来自家族血缘的纽带和等级关系。因此在这里意志归根结底并不是“立法者”,而只是“执法者”,不是“自律”而是“他律”。如果说道禅的“自由”只是“无意志的自由”的话,那么儒家的意志则是“无自由的意志”,它们都不是真正的自由意志。所以,当儒家要求人们“破心中贼”,把“小我”按照既定的伦常规范放大成为“大我”,以便“为天地立心”、达到“宇宙即我心、我心即宇宙”的境界时,他们其实与道禅精神有内在的相通之处,都是把自己消融到作为既成事实的世界(自然、社会、宇宙)中去,以无意志为自己的意志,以无可选择为自己的选择。这是一种虚假的自由、一种自欺的妙法,或如鲁迅所说的“瞒和骗的艺术”。这种“自由”同样产生不了“创新人才”,而只能产生出“奴才”。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中追求的是一种虚幻的自由感。之所以虚幻,是由于缺乏自由意志。而真正的自由意志有赖于健全的理性。

2. 理性精神的欠缺

正如古今中外的人类都要追求自由一样,古今中外的人类也都要运用最起码的理性,否则就不成其为人。一个人能计算,会推理,有清醒的自我意识,他就是一个正常的人了,合乎“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一被普遍接受的人的定义。然而,如果他将这些理性的特征任意加以贬低甚至有意弃置不用,而使之屈从于某些没有道理可讲的前提和外在的权威,这种人就很难说有什么“理性精神”了。其实,理性与自由是不可分的。真正的自由人总是要寻求理性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自由意志,同时也力求使自己的自由意志成为普遍的理性原则和规律(自律),而不是一时的冲动。通常人们说到中国传统的“理性精神”时最喜欢举出宋明理学的例子,其实是很不妥当的。理学家所讲的“天理”、“天道”并不是真正的理性,它不是通过人的理性思维和逻辑思考出来的,而是诉之于内心的体验和感悟,实际上只是人所不可违抗的“天命”或“命运”而已。中国古代并没有“理性”这样的专门术语,只有所谓的“性理”。而“理性”本来是从reason音译过来的(最先是出自日本的翻译家),译得很巧妙,但也带来了重大的误解。reason原本有理由、原因以及推理和逻辑前提的意思,中国的“理”则和逻辑毫无关系,也不是我们做一件事的“理由”或一件事发生的“原因”,而就是我们的心性本体本身、甚至万物的本体本身。“理”在中国属于“形而上”的范畴,而中国的形而上学与西方的“物理学之后”也不同,它不是用来指导现实世界的知识即“物理学”的,而是等于“玄学”。所谓“玄学”,就是不能推理的幽深体验之学,即神秘之学。
归纳起来,中国古代的“理”有如下四个特点:a.它是直觉体验的对象而不是理性认识的对象,因而是不能用语言和逻辑来把握的。如孔子所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张载说“大其心能体天下之物”,程颢说“吾学虽有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既如此,这种“理”所具有的普遍性就只不过是主观认为的普遍性,它既不能“授受”,也不能说出来,只能表现为一种非理性的张狂。b.它不能保护个人自由的权利,而必然是要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将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君子言义不言利”、“存天理灭人欲”。c.它不能导致掌握事物的客观规律,而只是一相情愿地对事物作道德褒贬和善恶判断,只是一种情感判断、“情理”。d.因此,它最终是要靠“圣人”来推行的,不是诉之于人人共通的、可以公开表达和持有的普遍原则,而是诉之于个别德行高深的人对天道的神秘体会,其结果是一个又一个号称“圣君”“明主”的专制王朝。
由此可见,将宋明理学(及先秦的老子哲学)称作“理性主义的”,这是现代中国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极大的误解,它使我们把理性和专制(而不是和自由民主)联系起来,并导致我们今天以此为借口而拒斥我们本来所缺乏的理性精神。所有这些,都是由于我们对西方来的一些词汇和概念未加深究的结果。
那么,西方的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三、西方精神的两大内核

所谓西方精神,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它们构成西方精神的两大内核。这两大核心要素相互之间不是没有矛盾的,但却构成一种互补的张力,共同形成了西方人从古到今的精神家园。

1. 个体的自由

在西方人心目中,自由首先是个体的自由,集体的自由(所谓“国家的自由”和“民族的自由”等等)是由集体中每个个体的自由所构成的,没有个体的自由就没有集体的自由。而个体的自由则在于个体的灵魂自由、精神的自由,即自由意志。如古希腊苏格拉底认为,灵魂的特点就在于摆脱和超越肉体和自然的束缚,而自发、自动地去追求那永恒不朽的东西,这种追求就是人的精神生活,即“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不是认识自己的动物本能和欲望的自然律,而是认识自己内心的普遍理性,那才是个体的真正本质的东西。但这种认识本身仍然是一种自发的活动,亚里士多德称之为“惊异感”,即人对于超出自己原先受到限制的东西而趋于无限的一种自由的渴求。所以人的行动都受自己自由决定的目的性的支配,这种目的并不限于以往既定的知识范围,而完全可以是为了发现和发明、为了享受思维的乐趣,甚至为了达到超越一切具体知识之上的“对思维的思维”,即自我意识本身。其实,西方人的“上帝”就具有这一层意思,即它无非是人的自我意识的异化的产物。人在自我意识中总是要设定一个旁观者(“另一个我”)来审视自身,而要把握这个旁观者又需要设定另一个旁观者(“另一个另一个我”),所以自我意识本身具有某种无穷后退的结构;而当人们为这种无穷后退设立一个终点(“最后一个无限的大我”)时,这就是上帝。上帝其实就是人的无限的自我意识本身。西方中世纪的上帝是对西方个人自由的严酷压抑,但也是一种锻炼、一种功课,即训练了西方人格的独立意识:个人除了依赖于上帝之外,不依赖于任何别人。所以近代西方人一旦摆脱了上帝的束缚,就以一个自由的而又具有成熟的普遍自我意识的人格的面目脱颖而出了。这就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来源,它至今还是西方人深入到下意识层面的文化心理基础和价值源泉。

2. 普遍的理性

理性的本质是对“一”的追求,即要成为普遍规律;但这种普遍规律既是(空间上的)万物的“统一性”,又是每个独立个体的(时间上的)一贯性、“单一性”。所以在柏拉图那里,精神生活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如何达到这种统一性和永恒的一贯性,他找到了“理念”或共相作为个体所必然要追求的永恒不变的东西,它是超越于一切感性的纷然杂陈、变化万千的现象之上的。显然,西方理性的这一理解和语言、言说有最本质的关联,因为语言和语词本身就是超感性的东西。语词就是概念,它在空间上具有不受感性限制的概括性,在时间上具有不受言说过程改变的同一性,即使是有关感性现象的语词(如“红”),本身也还是理性的,具有无限的普遍性(包括“一切红”。所以后来亚里士多德从言说的规则中抽出了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作为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他给人下的本质定义“人是理性的动物”,其本来的含义也就是“人是说话(Logos)的动物”。因此,西方人的理性是要通过语言和逻辑来追求的,而这就是对自由的追求。正因为西方人的自由是必须要用语言来追求的,所以他们特别重视“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所表达的其实就是“理性是自由的家”。中世纪基督教对人的自由和理性都是一种摧残,但它却极为重视上帝的至高无上的“圣言”,并将“言成肉身”(通常译作“道成肉身”)纳入其基本教义之中,这实际上为人的自由和理性的再次萌发新枝留下了根芽。对“神圣的逻各斯”的自觉服从导致了近代西方人比较容易走上法制的轨道,他们认为守法实际上并不是限制人的自由,而恰好是保护每个人最大可能的自由,法是自由的外壳,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遵守,一旦没有法或有法不依,每个人(包括违法者自己)的自由都将遭到威胁。西方近代以来的法制思想尽管历经变迁,各个国家也大不相同,但对法和自由的这种关系的理解却是万变不离其宗的牢固基础,至今也没有根本的改变。
由此可见,在西方人那里,自由是理性的自由,理性是自由的理性,这使得他们的自由具有逻辑上自身一贯的普遍性“意志”的特点,同时使他们的意志具有彻底的自由自决的特点。虽然这两者(个别和普遍)也时常发生分裂(如中世纪,又如在每个时代不同的哲学流派那里),但分裂双方都不能不同时包含有对方的因素,只是比例和主次地位不同而已。完全无意志的自由和完全无自由的意志在他们那里是不可设想的。正因为如此,每次分裂都实际上进一步扩大了双方融合的基础。

四、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物质层面上的确成就斐然,但在精神和思想观念上还深受传统惰性的纠缠。这主要表现在我们至今对“西方精神”有一种本能的拒斥,同时又有一种根本的误解。当我们把西方人的“自由”理解为老庄式的摆脱社会责任的自由自在时,我们会以为它将导致杨朱式的“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自私自利,因而视之为洪水猛兽;当我们把西方人的“理性”理解为儒家士大夫对“天理”、“天道”的坚守时,我们会以为我们的老祖宗在这方面比西方人做得更好,用不着西方人来教我们怎样“讲理”。而当我们的陈旧的思维方式已经严重阻碍了改革开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并引发出了一系列社会弊病时,我们不是反省自己的接受能力方面的问题,反而把这一切归咎于西方思想对我们原本淳朴的社会风气的败坏。中国加入WTO后,改革开放的事业正处于一个关键时刻。在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方面的改革已经滞后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赶紧补上这一课,为各方面的剧烈震荡作好思想的和体制方面的准备,那么很可能我们20多年来所努力追求的目标将功亏一篑。时代向我们发出的呼唤是,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对国际社会、尤其是面对西方社会,认真地、虚心地研究人家那一套体制之所以能够良性运作的秘诀,正确理解和吸收西方的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以造就和完善21世纪新的民族精神和新型的中国人。一切故步自封或新瓶装旧酒的做法都是应当抛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