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认识论:先验逻辑的先验分析论(《德国古典哲学讲演录》)
我们从今天开始讲第三讲。前面我们已经把康德的认识论的时空观,也就是感性论介绍了一下,康德的感性论Asthetik这个词呢,一般译成“美学”。这里要提醒大家一下,就是这个词本来的意思是“感性学”,但是从鲍姆加通创立德国美学以来,他就把这个词用在关于美和艺术的理论、原理这些方面,Asthetik就被后人用在“关于美的科学”的意义上面,后来日本人把它翻译成“美学”,我们中国人也跟着把它翻译成美学。但是“美学”这个词的原义就是感性论。那么康德在这里把它的原义恢复了,这个词在希腊文里面就是“关于感性的学说”。康德把它的原义恢复以后呢,用在他的感性认识的理论这方面,不再是“美学”的意思了。这个要提醒大家。有的人不太熟悉的,在翻译外文资料的时候,碰到康德的Asthetik,就把它翻译成康德的“美学”,其实是翻错了的。康德的Asthetik应该翻译成康德的“感性论”。康德的美学有另外的一些说法,当然偶尔他也用这个词来谈美学,那是根据约定俗成。但是一般地来说呢,他的Asthetik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感性论”。
一、知性及与理性的关系
那么我今天要讲的呢,就是康德认识论的第二个层次,范畴及其原理,或者说他的范畴论。康德的范畴论是很著名的,在康德看来范畴论主要是关于知性的学说,它跟感性的学说相比是更加提高一个层次了。我们通常讲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康德那里,我们通常讲的理性认识就是他的知性Verstand。当然还有理性,我上次讲到的Vernunft。这两个词,一个我们把它翻译成知性,一个翻译成理性。当然通常的译法呢,把它们看成是差不多的,都是理性。知性有时候翻译成理智、理解,理性呢,有时候也翻译成理智。都是差不多的词。但是康德把它们区分开来了。就是说知性和理性处在两个不同的阶段,理性是更高的阶段。但是康德有时候呢,又把这两者通称为理性,或者把知性也称为理性。纯粹理性批判其实严格说起来应该是纯粹知性批判。当然知性也属于理性的范围,属于高级认识能力,所以也可以称为纯粹理性批判。那么感性属于低级认识能力、初级认识能力。或者说,感性在认识中是一种接受的能力,知性和理性才是一种认识能力。那么范畴论以及范畴论的原理,也就是知性的原理,它们都属于知性的范围。在这个范围里面呢,它是解决自然科学知识何以可能这样一个问题。感性论是解决的数学何以可能,我上次讲到数学的时空,使得几何学和算术得以可能。由于有时空的接受能力,先天的接受能力,先天的直观形式,所以使得几何学和数学呢,建立起来了。那么在今天讲的这一个部分呢,就是说范畴及其原理使得自然科学得以建立起来了。所以这一部分呢,在康德的先验逻辑里面它是属于知性的学说。先验逻辑跟先验感性论相比呢,显然是更高的层次了。我们从感性那里接受了经验材料以后,我们就要通过逻辑来把知识建立起来。你光是感性材料那还不成为知识啊,你还必须要有一整套先天的逻辑形式,把这些经验材料建立为我们的自然科学知识。或者说,我们通常讲,光是数学还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我们还必须把数学运用到自然界。如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数学必须用到自然哲学方面,才能形成自然科学的思想。真正的严格的知识,就是自然科学的知识,有关经验对象的知识,这就是严格意义上的知识了。
那么先验逻辑呢,也分两个部分,先验的分析论和先验的辩证论。知性是属于先验的分析论所讨论的问题,也就是自然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那么,另外一部分是先验辩证论,我们下一次才讲的,它属于理性的更高层次的问题。知性和理性属于不同的层次,那么理性是更高的,但是理性由于它最高,所以呢,它想试图以此来建立形而上学的那种努力呢,就会遇到辩证论的麻烦。所以这是先验逻辑的第二个部分先验辩证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这些麻烦怎么解决。但是那是理性所要解决的问题的领地。先验分析论主要分析我们现有的牛顿物理学的知识体系,从里面分析出那些先验的成分。知识已经在这里了,你不可否认,休谟想要否认这些知识,那是徒劳的,那是没有用的。所以他不跟休谟去争论究竟有没有知识。我们的知识已经有了,大家都公认,但是我们的任务呢,是要分析它何以可能,从里面分析出它何以可能的先天条件。这是我们哲学家的任务。所以严格说起来,康德和休谟并没有正面交锋。休谟已经把知识摧毁了,也有道理呀。那么你要把知识重建起来,你得去驳斥他呀。但是休谟作为一个怀疑论者,是没有办法驳斥的。一个真正的、彻底的怀疑论者,是没有人可以驳斥的。他反正都怀疑一切,一切都是存疑,你拿不出真实的根据。所以康德要解决这个问题,他所采取的办法呢,是不跟它正面冲突。就是说,你否认牛顿物理学的可靠性,我们现在不跟你争,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它可靠了,欧几里得几何学已经可靠了,数学已经可靠了,物理学已经可靠了,那么我们主要是解决,它到底是何以可靠的,它的可靠性的根据何在?那么我们就要从这些现实可靠的知识里面去把它的前提分析出来。这就是先验分析论,为什么叫分析论,就是这个意思。它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自然科学知识的可靠性根据。
二、先验逻辑
那么首先我们就要把先验逻辑的概念搞清楚。什么是先验逻辑?我们通常都知道,逻辑就是指形式逻辑。但是康德提出来一个先验逻辑。先验逻辑跟以往讲的形式逻辑是不一样的。以往讲的形式逻辑,康德也称之为逻辑。而且,一般来说当他讲逻辑的时候,就是指的以往的形式逻辑。但是以往的形式逻辑跟他新提出来的这种先验逻辑有什么区别呢?他认为,以往的形式逻辑是一种普遍的逻辑,dieallgemeineLogik,有的人也翻译成“普通逻辑”,其实严格说来不太准确。应该叫普遍逻辑。为什么叫普遍逻辑呢?就是它能够运用于一切事物,一切对象,能够运用于任何真的、假的、设定的、幻想的、甚至于没有对象的这样一些事物之上,这样一些表象、这样一些观念之上。比如说,你写一篇小说,写小说也要合逻辑呀。你发表一篇演说,这个演说也要合逻辑呀。你下棋,下棋也要有逻辑思维。做游戏,也要有逻辑。打牌,这都需要有逻辑。形式逻辑就是无所不包,凡是人们思考、动脑子、讲话、幻想、甚至于做梦一我们通常讲那个梦不合逻辑,但是在梦里面,其实在每一处都是合逻辑的,都有逻辑在里面,不过它是跳跃性的,一下跳到这里,一下跳到那里,所以总体上看,好像不合逻辑一反正形式逻辑是无所不包。人们凡是要思维,就必须用到它。所以通常称之为工具,形式逻辑是人们思维的工具,或者说是一种技巧,一种技术,告诉我们正确思维的一种技术。所以它在这方面具有无所不包的普遍性,叫作普遍逻辑。但是先验逻辑不一样,先验逻辑没有这种普遍性。
我在上一次讲到了先验和先天的区别。形式逻辑是先天的,任何思维都有先天的成分在里头。但是先验逻辑除了它也是一种先天的逻辑,一逻辑当然是先天的,——但是先验逻辑昵,它还要考察我们有关对象的思维,我们的思维跟对象的关系,究竟如何才能合乎逻辑,我们的思维跟对象的关系,如何才能够获得真理。这就是它跟形式逻辑的区别。形式逻辑不管对象,一切对象它都适合。假的对象它也适合,子虚乌有的对象它也适合。我讲一个神话故事,也要合乎逻辑,它也要用逻辑。但是那个神话故事没有那个对象,孙悟空、猪八戒都没有,但是我讲得很合逻辑,所以形式逻辑不管对象,它不管大前提嘛,它不管有没有猪八戒。你给我一个猪八戒的概念,我就可以按照猪八戒的逻辑来写出一篇小说。它不管大前提,所以它是普遍的。但是先验逻辑要管对象,它不是直接管,当然就逻辑本身的概念而言,它是不管对象的。但是它涉及对象,就是这个对象的知识何以可能。有关一个对象的知识,我们要形成它,那么如何才能形成有关对象的知识,它必须遵守一些逻辑规范。这个就是先验逻辑所要探讨的问题。所以我们讲,形式逻辑它是不管真理性问题的,它只管正确性问题。什么叫真理性问题?真理性问题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形式逻辑不管。形式逻辑只管主观能够不矛盾,正确思维,保持不矛盾律,同一律、概念的同一性,那就够了。但是先验逻辑呢,它要考察你这个概念如何才能够与对象相符合。当然以往的认识论要解决这个问题通常的办法就是,肯定对象是在那里的,我们的观念呢,要紧贴对象,就可以跟它相符合。但是,康德的先验逻辑呢,把这个关系颠倒过来了。就是说,不是我们的观念去符合对象,而是对象要符合我们的观念。
这个说法听起来很怪,对象怎么可能主动来符合我们的观念呢?这涉及康德对对象的一种特殊规定。就是对象是双重的,一种是物自体,另外一种是现象中的对象,我们所知的对象。物自体不是我们所知的,我们所知的对象都是现象。而这个现象中的对象是离不开主体的,或者说,它是由我们的主体所建立起来的。所以它当然要符合我们的主体了,它当然要符合我们的先验逻辑,才能成为对象。所以,康德把这个问题颠倒过来以后呢,他就认为,不是我们的观念符合对象,而是对象符合我们的观念。这就叫作认识论里面的“哥白尼式的革命”。他打哥白尼这个比方,哥白尼当年提出来,不是太阳围绕着地球在旋转,相反是地球围绕着太阳旋转。他把那个世界观、宇宙观整个颠倒过来了。那么康德认为,他在认识论里面也造成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不是我们的观念符合对象,而是对象本身是由我们的观念所建立起来的,它要符合我们的观念,符合我们的先验的逻辑。我上次讲到了先验的观念性和经验性的实在性,经验性的实在性是由先验的观念性所建立起来的,客体的实在性是由主体的观念性所建立起来的。这就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当然一旦建立起来以后,我们的观念也就符合这个对象了。它们互相符合嘛,所以他并没有否认传统的真理观,就是主观符合客观,他并没有否定这一点,但是他把主观之所以符合客观的原因归结为这个客观本身是由主观建立起来的。首先是由于客观符合主观,所以我们的主观才符合客观。这就是他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在认识论里面呢,他做了这样一个颠倒。这跟形式逻辑不一样了,形式逻辑不管认识论的问题,只管正确性。那么先验逻辑呢,它是要管认识论的。前面说过,凡是我们遇到“先验”这个概念的时候,我们就要想到,它涉及认识论,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所以它是要管真理性的。先验逻辑里面的先验分析论,康德又把它称为“真理的逻辑”,它属于认识真理的逻辑。那么先验辩证论则是属于“幻相的逻辑”,即避免谬误的逻辑,这是我下一次要讲的。这是先验逻辑的两个区分。
那么先验逻辑的特点呢,它既然是认识论,所以呢,它就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形式逻辑的特点是分析性的,形式逻辑讲分析,就是说,一个概念你要保持它的概念的清晰,要经得起分析,不要出现矛盾,这就够了。所以我们今天有分析哲学,因为分析哲学注重形式逻辑,和由形式逻辑发展出来的数理逻辑。那是一种分析哲学。但是康德的先验逻辑是一种综合逻辑,它要涉及对象,要把主观和客观综合起来,它不是在主观概念里面进行分析就完了,它要把主观和客观,要把对象综合起来,要通过综合来建立一个对象。这就是先验逻辑的使命。所以康德把先验逻辑的任务做了这样的规定。他说,先验逻辑就是要确定知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所谓先验逻辑的使命,它跟形式逻辑不同,它是要确定知识的来源。知识从何而来?知识如何才能够建立起来?它的范围——也就是说什么范围之内才叫知识?当然后来康德指出,只有在经验的范围之内才叫知识。超出经验的范围就不能叫知识了。关于上帝的知识,关于彼岸、来世的知识,那都不叫知识了。关于知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客观有效性也是必须限制在经验的范围之内,经验性的实在性才是客观的,才是有效的,先验的实在性则是不可能的。
所以,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不同,形式逻辑的特点是工具主义,被当作一种工具。我们知道今天的逻辑实证主义也是把逻辑当成一个工具,用逻辑去实证,在经验的材料里面去加以整理。那么逻辑本身呢,就是一种工具。但是在大陆理性派那里,逻辑本来也不是一种单纯的工具,而是世界的结构。理性派对逻辑的看法跟经验派对逻辑的看法是不一样的。经验派认为逻辑是一种工具,它跟对象世界不需要一致,是两码事。对象是经验,是感觉,感觉怎么能用逻辑来加以分析呢?感觉本身是不合逻辑的。不过逻辑经验主义认为,经验和感觉又离不了逻辑,所以逻辑成了一种外在的工具,就像我们拿一个锤子去钉一个钉子,去修理一个对象,这个锤子的结构不必跟那个对象的结构相一致,工具和工具所作用的对象,不必是同样的结构。这就是工具主义。我采用间接的工具去达到那个不同的目的。但是理性派的逻辑观呢,认为所谓形式逻辑实际上就是世界的结构,它不是我们采用的工具,或者说,我们之所以能够采用它作为工具,是因为它实际上是世界本身的结构。这种逻辑观,我们把它称为本质主义。本质主义的逻辑观,就是把世界的结构看成是逻辑的,世界的存在不是以一种经验的、感性的方式存在,而是以一种逻辑结构的方式存在,这是理性派的观点。以往人们对于形式逻辑就有这两派观点。
那么康德的先验逻辑呢,试图在这两方面之间采取中间道路,既不是工具主义的,也不是现成的、那种本质主义的。我们的先验逻辑既不能当作一种工具论,好像我拿着这个工具我就可以来用在一切对象上面,包括用在上帝的证明啊,用在证明灵魂的不朽啊,用在世界整体啊,用在神话故事啊,或者用在下棋、打牌啊,先验逻辑不是起这个作用的。所以它跟形式逻辑相比呢,它不是一种普遍的逻辑,它没有那么普遍。它只是考虑科学知识,有关经验对象的知识何以可能。普遍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先验逻辑呢,它是专门要考察我们有关对象的知识何以可能。它既不是工具。又不是对象世界本身的客观结构。那么它是什么呢?它是我们建立起对象世界客观结构的一种方法。那么既然是方法,当然也有工具的意义在里头,但是呢,它同时又具有世界结构的意义。就是一旦建立起来,那么这个经验世界里面,肯定有它的作用在里面。我们关于对象世界的知识里,肯定有它的结构在起作用。我们把这个对象世界,看作包含有它作为一个骨架——这种逻辑骨架而建立起来的。但是它跟本质主义的逻辑观不同,就是说这种逻辑结构并不是客观世界固有的,而是我们建立起来的,是我们主体能动地建立起来的。我们所看到的这个现象世界在我们没有整理它之前,它只是一大堆经验的杂多表象,它本身里面好像没有什么逻辑结构,是我们用逻辑去整理它,使它形成了一个对象。一大堆杂多表象还不是对象,它没有对象性,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主观的一些表象,就像休谟所讲的,知觉、印象、感觉,就是这一大堆东西。它还不成为对象,它还仅仅是主观的,只有经验性的观念性,还没有实在性嘛。所以休谟的怀疑论陷人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嘛。我们的经验性的表象都是我们主观中呈现出来的东西,没有客观性。但是有了先验逻辑,就可以把它们整理成一个具有客观性的对象。当然这个客观性是现象的,不是物自体。但它有客观性。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想要它这样或者不这样,那是做不到的,它有它自身的规律。但是这个自身的规律还是我们主体先天建立起来的。
所以康德对客观性的解释,也跟以往不同了,他所讲的客观性,除了讲物自体是客观的这一层意思以外,还有一层更重要的意思,就是我们的知识具有一种普遍必然性。他讲的客观性可以理解为普遍必然性,在认识论上,在人的知识里面,当他讲到客观性的时候,实际上是一种普遍必然性。这种普遍必然性呢,是由我们的先验逻辑所建立起来的,它是先天的嘛,放之四海而皆准。当然必须是面对经验自然对象。任何一个自然对象,只要是自然的,只要是客观的,我们就可以设想,它必然会具有某些特点。比如说,凡是发生的事情,都有原因。我在后面还要专门讲一讲因果性的问题,就是因果性可以说是一个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概念。放之四海而皆准,没有一件事情可以逃出它,无一例外,逃不出因果性,逃不出实体性,逃不出量、质这样一些范畴。那么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可以把它看作是客观的。这种客观是由我们主观建立起来的,但是呢,它不是你可以随便改动的。比如说有一件事情,你说这件事情恐怕例外,恐怕它是没有原因的。你这样说,就说明你没有受过基本的自然科学的常识的教养,没有教养的人才会说这样的话的。凡是有过自然科学知识的教养的,都会肯定,如果哪里发生了一件事情,那肯定是有原因的,哪怕他没有看到。为什么还没有看到他就可以断定它是有原因的呢?就是因为原因这个概念,是普遍必然的,具有普遍必然性。这种普遍必然性从哪里来?就是从先验逻辑来。所以,先验逻辑是一种先验的观念性,但是呢,它跟经验性的实在性是分不开的。经验性的实在性就是由这种先验性的观念性所建立起来的。所以你很难说他的这个东西到底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这个一般地来说很难,因为主观客观的概念在康德这个地方呢,被他搞得非常复杂,很多人说被他搞乱了。我们通常说的主观客观的概念很简单,客观就是自在之物,就是现象后面的那个客体。主观就是呈现在我们主观表象里面的那些东西。但是现在康德把这个客观的概念双重化了,自在之物他也承认,但是那个客观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从认识上来说,我们所能知道的客观就是我们主观所建立起来的客观。我们一旦建立,它就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就认为它是普遍必然的,任何事物都逃不出它,它对我们形成了一个所谓的对象。“对象”这个概念也是双重化的,就认识范围之内讲的对象,那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想要改变它,没那么容易。你想要说一个事物是没有原因的,你想要说一个东西是没有实体的,或者一个实体是没有偶性的,没有性状的,没有属性的,那都不行。你先天地已经注定了必须要按照这一套逻辑思维来考察你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这个对象就是客观的。
所以有的人讲,康德讲的客观实际上就是我们讲的主观。也没错。他的现象中的对象,现象中的客体,实际上是我们主体建立起来的,归根结底是主观的。但是这个主观不是我们可以随意改变的后天的主观,而是先天的主观,先天定下来的主观。所以这个先天的框架呢,你可以说它是一个客观的框架,不能改变嘛,只要你一认识,你就必须受到它的限制嘛。所以这个先验逻辑呢,在这个意义上面来说,它是建立起客观性的一套根本的逻辑。那么这一套逻辑跟形式逻辑当然不一样,形式逻辑不管对象,它只是自身有一套逻辑规律。但是为什么先验逻辑也叫作逻辑呢?既然它跟传统的形式逻辑不一样,它为什么也叫作逻辑?在康德看来,先验逻辑也好,形式逻辑也好,它们都是人的一种知性能力的表现。形式逻辑是人的知性在形式上运用的表现,把人的知性仅仅限于形式的运用。那么先验逻辑就不仅仅是形式的运用,它还要顾及对象,顾及有关对象的知识,真理性问题。但是它们都出于同一个知性,它们都是出于同一个知性能力。那么正因为如此,知性能力在它的形式层面可以表现为形式逻辑,在它的内容层面可以表现为先验逻辑。知性当它顾及内容方面的时候,它就要按照先验逻辑来运作。所以这两者有一种亲缘关系。不仅仅有一种亲缘关系,而且呢,它们的结构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所谓的先验逻辑不过是把形式逻辑的那一套结构加之于对象之上,去考察它如何能够加之于对象之上而形成起来的。
三、从判断分类中引出范畴
那么,我们从形式逻辑里面,也就可以理清先验逻辑本身的结构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所以,康德把形式逻辑称为先验逻辑的一条“线索”。我们要寻找先验逻辑的线索,首先要到形式逻辑里面去寻找。康德对形式逻辑是很熟悉的,他教过形式逻辑的课,他用沃尔夫派的那个国家规定的统编教材《逻辑学》给学生上过课,虽然上的时候还一边上一边批判,但是他还是按照那个框架上下来,只不过加上了他自己的先验逻辑的理解。所以形式逻辑虽然跟先验逻辑不同,但是先验逻辑要从形式逻辑里面引出来。先验逻辑表现为一系列的范畴,那么这些范畴从哪里引出来呢?要从形式逻辑的判断里面引出来。我在上一堂课讲了,判断是康德非常看重的,判断是一切知识的细胞,,所有知识首先必须要构成判断,才能称之为知识。当然也可能是错误的,一个判断不一定就是一个知识,但是一个知识必定以一个判断的形式出现,在形式上你必须要构成一个判断,才叫知识。那么,从形式逻辑的判断里面,康德引出了先验逻辑的诸范畴。怎么引出来的?我们首先要看一看形式逻辑的判断,康德是如何对它进行分类的,因为康德是从每一类判断中引出了一个相应的范畴。康德首先提出来了一个形式逻辑的判断的分类表,从这个判断分类表里面呢,他引出了先验逻辑的范畴的分类表,这是我们马上要接着讲的。
那么什么是判断的分类?我们可以把一切判断分成这样的四大类。这四大类分为量、质、关系和模态判断。每一大类里面呢,又分成三个一组。量的判断里面分成全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单称判断;质的判断里面呢,分为肯定判断、否定判断和无限判断;关系的判断里面呢,分为直言判断、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那么模态判断里面呢,分为或然判断、实然判断和必然判断。这大体上是遵照形式逻辑的一种划分。当然跟传统的形式逻辑相比,跟亚里士多德的划分相比,有一些改进。传统形式逻辑一般来说,是两分法,不是三个,一般都是两个。比如说,量的全称判断和特称判断,在传统形式逻辑里面,它就没有单称判断。那么,肯定、否定和无限呢,在传统形式逻辑里面,就没有无限判断。那么关系判断里面呢,就有很多,除了直言、假言、选言以外,还有肯定和否定,也是属于关系。有条件的判断和无条件的判断,也是两个。再就是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等等,这都属于关系判断。传统形式逻辑里面,都把它们划到关系判断,搞得非常的乱,非常的复杂。那么康德排除了旧的划分,干脆提出来,所谓的关系判断,就是这三个,直言的、假言的和选言的。直言判断在传统形式逻辑里面是简单判断,假言的和选言的呢,在传统形式逻辑里面就是复杂判断,因为它不光是一个判断,而是有两个以上判断组合成的。假言判断就是说,如果怎么样,那就怎么样。选言判断就是说,不是A,就是B,二者必居其一,或者A、B、C三者必居其一,或者数者必居其一。这就是选言判断。康德作了改进,废除了简单和复杂判断的区分。那么,模态判断中的或然判断、实然判断和必然判断在传统形式逻辑里面研究得非常的弱,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只提了个影子,没有去专门研究,一直到现代,像卢卡西维茨一波兰的一个逻辑学家在二十世纪才提出来建立一个模态逻辑,这就发展出一套崭新的思想。它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引申出来的,但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讲得很含糊,所以说,逻辑学界认为当时那是一种不成熟的想法。那么康德呢,第一次把它条理化了,把它定型化了。他把或然、实然和必然——或然就是可能性一可能性、现实性和必然性,把这三个判断呢,看作是认识发生的三个不同的层次。首先这个东西要有可能你才能去想它,然后可能了是不是实然的呢?是不是现实的呢?然后这个现实是不是必然的呢?这三个是有不同层次的。总而言之,康德用四大类、三分法来整理了传统形式逻辑的判断分类表。
这个判断分类表分为四大类是有它的讲究的。为什么分成四大类?因为每一类在一个判断里面着重于不同的方面。我们通常讲的一个标准的判断,比如说任何一个判断A是B,它就有一个主词“A”,有一个谓词“B”,还有一个系词“是”。系词在中间联系两端。那么量的判断是着眼于主词的量的外延:是全称的呢,还是特称的呢,还是单称的呢?有多少?我们通常讲,“所有的人都是有理性的”,那么这个“所有的”就表现出我们重视主词的量的外延。或者说,“有些人是有理性的”,也是注重于主词的外延。那么质的判断则不同,质的判断注重于谓词,因为谓词是描写一种性质嘛。所以,质的判断是注重于谓词的性质,这个性质是肯定的呢,还是否定的?有没有这个性质?或者呢,它就是一种无限的性质,不限定的性质,就是既不是肯定的,它不是否定的。那么关系的判断呢,是注重于主词和谓词的关系。为什么叫“关系判断”呢?就是它注重于主词和谓词的关系。直言、假言和选言,它们相互之间是一种简单的关系,还是一种条件的关系,还是一种任选的关系?模态呢,它注重中间那个系词,系词的状态。你说A是B,那么这个“是”就有不同的含义了,它是可能是,还是真的是、实在是,还是必然是?它注重这方面。那么这种解释,在康德那里呢,实际上已经不单纯是形式逻辑的立场,我们讲形式逻辑根本就不管对象嘛,不管客观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它只管逻辑上不矛盾,只管正确性而不管真理性。但是康德的这番整理恰好是出于一种认识论的考虑,为了适合于认识论的运用,所以它已经是用一种先验逻辑的眼光来看待形式逻辑,来改造形式逻辑,以便使形式逻辑能够成为先验逻辑的一个引线,从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这个苗头了。
四、范畴表
关于范畴表,先验逻辑的范畴表是从形式逻辑的判断表里面引申出来的。那么范畴在康德看来呢,属于纯粹知性概念,这个概念是从判断的形式里面引出来的。判断的形式只是抽象的形式,可以用在任何事物之上,但是范畴呢,它跟判断的形式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它是用在经验对象上的。它不能用在别的地方,不能用在上帝身上,不能用在灵魂身上,不能用在无限的宇宙身上,它必须用在经验对象身上。所以,我们可以把范畴看作是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当它局限于用在一个经验对象之上的时候,它必须表现为这样一种概念,这就是纯粹知性概念,也叫作范畴。所谓范畴,Kategone,它的概念是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这是一个希腊词。亚里士多德提出来十个范畴,包括实体啊,偶性啊,时间啊,空间地点啊,运动啊,状态啊,等等。一共有十个范畴。但是康德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表不太满意,就是说,他这十个范畴是经验地搜集到的、碰上的。他要找范畴,就到语言里面去找,我们说话的时候经常用到的哪些概念,他就去搜集。搜集到了十个,后来发现不够用,又提出来另外五个后范畴加以补充。但是实际上还可以补充,你还要继续不断地去搜集。因为经验的东西总是无边无际的,是偶然碰上的。
但是康德对此不满,他认为范畴既然是知性的一些纯粹的概念,它就必须要有逻辑性,必须要有体系性。什么叫知性的纯粹概念?知性的纯粹概念跟一般的经验性的概念不一样。我们通常讲的概念,比如说动物的概念,马的概念,生物的概念,这样的概念,它都有它的概念的一定的范围。动物的概念就不能运用于植物,生物的概念就不能运用于矿物,它有它一定的经验的界定。那么有没有一个概念它可以运用于所有的经验,运用于万物呢?如果一切事情都具有这样普遍性的概念,那么这样的概念就叫作范畴。中文里面呢,把它翻译成范畴是取自于《尚书》里面讲的“洪范九畴”。“洪范”就是洪大的范围。如果有一个概念它的范围达到无所不包了,那么这个概念就是范畴。概念和范畴本来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但是范畴是指那些最普遍的概念。它从亚里士多德来,但是呢,康德对它进行了改造。就像他对于判断的分类也进行了改造一样,那么在范畴表上面呢,他从判断分类表里面引申出他的范畴表。我刚才讲了这个判断分类表是有逻辑关系的,它从一个最根本的典型的范畴A是B,一个注重A,一个注重B,一个注重A、B的关系,一个注重“是”的状态:只有这四种,穷尽了,再没有别的判断类型了。所以它是一种逻辑关系,这四个层次呢,是具有一种逻辑关系的。那么范畴表也应该有这样的逻辑关系,它才成体系。所以康德认为,他提出的这个范畴表,是无所不包的。所有的范畴都在这里头了。当然你还可以搜集出很多经验的范畴,你可以在经验中再搜集其他的范畴,但是你一旦搜集起来,你看看,它们肯定都能归属于这个范畴表的体系的某一项之下,逃不出这个范畴表的。
所以他这个范畴表呢,是一张人类认识之网。我讲过,人类认识就像一个网络,用这面认识之网去捕捉经验的材料,这样呢,我们才能构成我们的知识体系。这个网络有其固定的纽结,有它的规范,有它的格式,这些范畴呢,就是网上的纽结。它在那个位置上,它是不动的,但是我们用它可以捕捉那些千变万化的经验事物,来形成知识。那么这个范畴表的网络呢,它也是按照判断表的分类方式分成量、质、关系和模态,我们也可以把它列一下,分成这样的三四一十二个范畴。当然后面这两排范畴不是一个一个的,而是一对一对的。实体和偶性,原因和结果,互为因果,还有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性和非现实性,必然性和偶然性,它们是一对一对的范畴。所以我们讲康德的十二个范畴,但是实际上不止十二“个”,可以说是十二“类”范畴。前面两排呢,是一个一个的,被称为“数学性的”范畴,后面两排呢,被称为“力学性的”范畴。为什么叫作数学性和力学性的呢?就是说,这四大类范畴,两两相对,它们不太一样,层次上也不太一样。就前面两大类来讲,一个是讲量,一个是讲质。也就是说,它们都是针对某个对象,来考察它的量上面有多少,有多个呢,还是只有一个呢,还是所有的都在这个地方?再一个是考虑它的质,它是实在的呢,它有实在的内容呢,还是它空空洞洞的,没有什么内容?它很稀薄,它的内容很少,还是限制性,就是说它在实在性和否定性之间,它既不是完全充实的,又不是完全空洞的,而是有一种限制的度?在质的方面,康德主要考虑一个事物的程度。比如说一个红色的东西,红到什么程度,它很红,非常的红,红到什么程度?一种温度,它高到了多少度?我们今天的气温达到了27度,有一点像夏天一样了,我们用这个度来衡量它的充实性的程度。这个度是一种限制,它既不是完全充实,也不是完全虚空。它是在充实和虚空之间某一种程度。
康德对质的这样一种看法呢,是一种自然科学的看法。我们知道近代自然科学把所有的质都还原为一种程度,还原为量,“定量分析”嘛。不但定性,而且还定量分析自然科学的对象。最重要的是定量分析。定性呢是一个入门,你知道这个东西的性质了,然后我要问你有多少程度,你能不能给我做出一个数学模型出来,能够给它进行定量分析。这就是一直到当代的实证科学、精密科学所要求的。性质没办法定量,但是呢,我们可以用量的眼光定它的程度,可以把它在程度上面加以规定。在程度上规定也是定量,是另外一种定量,在质的方面定量。所以,程度是质和量的统一。后来黑格尔的三个范畴就是,一个质,一个量,一个度。这在康德这里已经有了。所以康德把质称为内包的量,把量称为外延的量。外延的量和内包的量都是量,这就是科学的眼光。科学其实是不管质的,只要你把量定好了,它的那个质是科学不太关心的了,它就把它撇开了。所以后来康德要提出美学,来考察被科学所撇开了的那些质。比如说,一个红色美不美啊,漂不漂亮啊,这些东西没有办法用科学定量,所以只好用美学来加以规范。它涉及人的心理上的一些感觉和情感。但是总而言之,前面两个呢,都是属于数学性的范畴。为什么叫数学性的范畴?它们都属于数学定量的范畴。而且呢,它都是针对一个一个的具体的事物或对象。
那么后面两排呢,它们属于力学性的范畴,就是说,它们所处理的不是一个一个对象,而是诸多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一种作用。实体和偶性,实体是一个现象,偶性是另外一个现象,这个偶性,是那个实体所表现出来的。这就是两件事情了。在现象中,有两个表象了。太阳的光,太阳的热,我们说是太阳表现出来的,我们的太阳是一个实体,太阳的光照在大地上面,是另外一个现象。我们看见了太阳,我们还看见了太阳所照耀的山川树木、水的反光。但这两种现象之间有关联,所以它又不是针对某一个对象来考察它的量啊,质啊,而是从一个对象上面考察到它跟另外一种现象之间的关联。因果性更加是如此,原因和结果,是两个东西,两种事物,两个现象,哪怕是一个现象,它也是表现为两种现象。一个事物表现为两种现象,原因,或是结果。协同性,多个现象相互之间的关联。协同性有的人翻译成交互性,我们把它翻译成协同性。实际上交互性不光是交叉在一起,而且是要互相协调起作用。模态也是,可能,或不可能。可能性相对于不可能性而言,它有可能性;相对于不现实而言,事物有现实性;相对于偶然性而言,事物有必然性。这些都是属于物与物的关系,现象与现象的关系,它不是像数学性的范畴那样,只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东西的,它的面更广。所以这些力学性的范畴呢,层次更高。但是它的基础呢,还是那些数学性的范畴。
那么这些范畴呢,它们跟判断表是一一对应的,单一性对应于全称判断,多数性对应于特称判断,那么全体性对应于单称判断。这里头有一点不太明白,就是说,按道理全体性应该对应于全称判断,单一性应该对应于单称判断,为什么倒过来了呢?康德自己也有犹豫。他在他的《反思录》里面,以及他的私下的笔记里面,曾经有一度呢,是把它倒过来的。全称性判断对应于全体性。单称判断呢,对应于单一性。但是后来又把它改过来了。那为什么要改过来?这里头有一点很有意思的关系。就是说,你从形式逻辑本身的角度来看,当然应该是单一性对应单称判断,全体性对应全称判断,从形式逻辑本身的角度看应该是这样。但是如果你从先验逻辑的角度看,情况就会反过来,这里有一种辩证的关系在里头。就是说,所谓全称,它对应于单一性,全称就是所有的东西都在这里了,你把它当作一个对象来看,你把所有的东西当作一个对象来看,从先验逻辑的对象的角度来看,全称性应该对应于单一性。它有一个单一的东西,贯穿在所有的东西里面。单一性在先验逻辑的眼光之下呢,它不仅仅是一个东西的意思,而是一个普遍的东西的意思。单一性这个概念很有意思的,我们通常讲的要统一,要统一这个概念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意思呢,就是所有的东西都包含在内;另外一个意思呢,就是要由一个人来指挥。统一性本身就包含两个意思,一个是没有遗漏,统一嘛,统在一起,没有遗漏,都要在里面,就是全称。但是另外一个意思,要统一指挥,统一步调,要像一个人一样,那就要由一个人来指挥。所以它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贯彻在所有的各个部分里面,它是同一个原则。康德曾经举例子,有两种不同的单一性,一种呢,就是单个的一个东西;另外一种呢,就是贯彻在所有东西里面的那种抽象的东西,抽象的原则。比如说讲故事,故事不能是散的,东拉西扯的,你必须有一个同一的主题,贯穿在你所讲的故事里面。你是讲的同一个主题。你演一出戏,从头至尾,它都是统一于同一个主题。亚里士多德提出来所谓的戏剧的统一性嘛,“三一律”,后来人们把它归总为三一律,演一场戏都要符合时间、地点和情节的统一。这就是它的主题。你一场戏不能有两个主题,有两个主题就散了,就缺乏震撼力了,就缺乏艺术性了。但是这个戏又不是单个的一个人出现一下就完了,它有很多很多人物,很多很多情节。但是里面贯穿一个单一的原则。所以当你要涉及对象来理解,而不是单纯从形式上来理解的时候,你的全称性呢就对应于单一性。怎么样才能全,才能清晰,必须用一个原则才能把所有的东西概括起来。概念就是这样的。概念之所以是普遍的,就是因为它是单一的,它是清晰的。它是一个概念,在所有事件里面,它能够普遍地贯穿下来。那么单称也可以看作是全体的,单称判断也可以看成是全体的。它是两个含义交织在一起。所以呢,从形式上来看是这样的,从内容上来看,从先验逻辑的角度来看,它就会倒过来了。还有一些其他的说明,像这个无限判断对应于限制性范畴的关系,选言判断和协同性之间的关系,也有些新的思想,因为时间关系呢,这里就不具体的地深入了。
所以康德是在对传统的形式逻辑进行了一番改造以后,从里面引出了他的先验逻辑的范畴表。在先验逻辑范畴表里面,正像在形式逻辑的判断表里面一样,所有的第三个范畴,都包含有康德自己的特殊的创见。就是从他的先验逻辑这样一个新型逻辑来考察形式逻辑探讨的那些问题。那么这个范畴表的这样一些范畴,我刚才讲了,它们其实就是形式逻辑那些判断当它关注于有关对象的真理的知识的时候,形成起来的。它其实不是另外提出来的,它就是从判断分类表里面引申出来的。怎么引申出来的呢?就是说,在判断分类表中形式逻辑不管对象,不管大前提。但是如果它这一套形式,当你把它用来专门关注对象的知识的时候呢,它就形成了范畴。范畴其实已经包含在形式逻辑的判断里面,每个范畴包含在形式逻辑的相应的判断形式里面,只是没有被挖掘出来。一旦被挖掘出来,这些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当然也就被运用于对象了。那么当它运用于对象的时候,它就会体现出范畴了。比如说我刚才讲的全称判断,当它运用于对象的时候,它就体现出单一性范畴。特称判断,当它运用于对象的时候,它就体现多数性范畴。其他的判断也是如此,都是在考察一个判断的形式专门运用于有关对象知识的时候,有关科学知识的时候,它所体现出来的一个新的概念,它们组成了先验逻辑的茫畴。而且呢,这个范畴也是三分法的。判断表本来就是三分法的,都是三个一组。这三个〜组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正反合”的关系。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从这个里面受到启示而发展出来的。第一个范畴是正,第二个范畴是对第一个范畴的反,第三个范畴是前两个范畴的一种综合。都具有这样一种特点。
五、范畴的先验演绎
那么这个范畴表,作为一种先验认识的网上纽结,它是如何运转起来的?我刚才讲,我们从形式逻辑的判断表里面分析出这样一些范畴来,那么,这些范畴是如何起作用的?它们要去作为网上纽结、作为一面认识之网,要去捕捉、把握这些经验的杂多的材料,在这样一个作用过程中,它们的动力从何而来?它们何以使得经验的事物成为经验对象?如何能够构成经验对象?我刚才讲,在现象中的那些经验对象,是由主体的范畴建立起来的。如何去建立?这就涉及它的演绎,Deduktion这个概念通常我们翻译成演绎。也就是如何从范畴表里面,揭示出它构成一个经验对象的必然性。我们在法庭上面,你要提出你对这个财产有一种法律上面的所有权,那么你得提出你的根据。你不能只举出事实,你得提出法律根据。你不能说我从来就住在这个地方,这块土地就是我的,这个房子就是我的。你必须提供法律上的根据,先天的根据。那么,在认识论里面也是这样。一个经验对象,我认识了,那么我如何能够认识这个经验对象的,你必须提供你的根据。这个根据呢,就是这些范畴。那么范畴作为一些纯粹知性的概念,它的这种能动性从何而来?范畴本身作为一些概念,它是有能动性的概念,它跟形式逻辑通常讲的概念不太一样,它要针对一个对象去建构,它针对那些经验的材料,要建构起一个对象来,那么它这种力量从何而来呢?康德由此做出了他的演绎。也就是说,把它们追溯到先验的自我意识。所以这些范畴其实都是先验的自我意识的能动性的一种体现。
什么叫先验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有两个层次,一个是经验的自我意识,就是说,每个人都知道我是个什么人,我的教养,我的经历,我的情绪,我的爱恨,等等,这些都属于经验的自我意识,它属于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但是先验的自我意识呢,就是笛卡儿所讲的“我思”。抽象的“我思”,不管我是个什么人,但是我在思考,这一点是确定的。我思,就是先验的自我意识。那么我思实际上是一种能动性,一种主体的能动性,主体能动性要把握对象。我思,我可以思对象,但是我也可以思我自己。我如果思我自己呢,我必须要把我所思的对象全部概括到一个我之下,我才能够知道我如何在思我自己。因为我思是一个活动嘛,所谓这样一种思维的我,不过是把所有东西都想一遍,不断地想,这样一个活动。那么通过我的这个想的活动呢,我发现,我思不过是这个活动本身。它不是它所想的任何对象,但是它所想的任何对象都属于“我”。我所想到的任何东西都是我的知识,我的一切知识都是我的知识,都只有在我之下才能够被我想到。所以这个我呢,就变成了一个能动性的概念,它不仅仅是一个表象加在所有的知识之上,而是作为一个能动的活动,去构成所有的知识。我所有的知识都是由我构成的,由我的能动性构成的。如何构成的?他认为,这种构成呢,是一种“本源的统觉的综合统一”。这是他的一个重要的概念。
统觉,APperzepti〇n,这个概念通常翻译成统觉,也有的人直接就把它翻译成自我意识。统觉就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就是统觉,把所有的经验材料统起来,把它们抓起来,把它们构成一个对象,构成一个东西。这就是统觉。这个统觉是本源的活动,它不是心理学上的,而是认识论上面的,就是任何认识的主体,都具有这样一种能动性。心理学上的统觉呢,它要受到一些外界环境的影响,人的生命力,人的认识一时有模糊的时候,有糊涂的时候,但是先验的统觉跟后天经验的影响没有关系,任何认识主体都有这样一种本原的统觉综合统一。综合统一就是把经验的材料综合起来,统一成一个对象。我在前面讲的先天综合判断,就是来自于先验的自我意识这种本源的统觉的综合统一,把经验材料统一为一个对象,来加以认识。当它们被统一为一个对象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它就建立起对象了。那么,这样一种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表现在十二个方面,表现在十二范畴。十二范畴实际上是来自于我们的统觉,我们的统觉就是知性,也可以说就是一种先验的综合统一。来自于知性这样一种统觉能力,这种统觉能力通过十二范畴,分门别类地去把握那些经验材料,或者说,当我们捕捉到一堆经验材料的时候,我们必须从这十二个方方面面对它们加以把握。当你从这十二个方方面面都对它加以把握了以后,你对这样一个对象的认识,就算是完成了,完全把握住了。这是我们人类认识之谜,人类认识的结构,就是这样构成的。
六、图型法和知性原理
那么最后我们看看这个范畴所构成的图型。范畴有它的图型,为什么要有图型?就是说范畴是来自知性,是先天的,属于先验逻辑;那么经验的知识呢,它有后天的成分,从感性而来的一些经验材料。范畴要把这些东西抓起来,才能够构成知识。所以,这两个方面作为知识的来源是不同的。任何一个知识里面都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先天的范畴,另外一个是后天的经验材料,这个我在前面已经讲到了。那么这两个来源既然不同,所以它们是不可通约的。抽象的概念和具体的感性表象,怎么能通约呢?它不能放在同一个层次上面来谈嘛。那么不能通约,它们就有一个困难,就是说,这些范畴如何能够把握这些后天的经验材料呢?康德认为必须要有个中介。这个中介呢,就是图型。图型法,Schma就是图型,Schematismus就是图型法。就是通过图型法把先验的范畴和后天经验的表象结合起来,通过图型能够使经验材料结合到那些范畴底下来构成对象。所以图型是一个中介,能够把知性和感性连接起来,形成判断。我刚才讲了,在康德看来,知识的细胞是判断,范畴表还只是些概念,那么如何能够借它来形成判断,如何能够去结合那些经验的材料,这个中间需要一个图型。有了图型它就可以建立一个判断,就可以用范畴来判断一个对象了:这个是那个的原因,那个是这个的结果,可以结合在经验对象之上来下判断了。那么这个图型是什么呢?他认为是时间,或者说是“时间的先验规定”。我们在先验感性论里面已经讲到了,时间是属于感性论里面的先天直观形式,在感性论里面它是最根本的,所有的空间形式所把握到的东西都要归到它上面来讲。但是,时间的这样一些形式呢,作为感性论的最高顶点,它又可以作为结合感性和知性范畴的一个中介。这就在于它有一些先验规定,这些先验规定是通过想象力所规定下来的,通过一种先验的想象力,想象力对时间加以处理,先验地对它作了一些规定。比如说,时间的系列,时间的内容,时间的次序,时间的组合,等等。时间本身没有什么规定,它就是一个先天的直观,但是想象力可以对它作一些处理,做出一些先验的规定。当然想象力也有先天的和后天的,先验的想象力和后天的再生的想象力。比如说联想、记忆,这属于后天的。康德这里讲的想象力主要是先天的、创造性的。人先天就有一种想象力,能够对时间加以处理。那么通过这种处理呢,就能够把范畴和经验材料结合起来,由此形成了一些知性原理。
这些知性原理呢,包括这样四大类,它所有的东西都是按照这四大类来安排的。首先是“直观的公理”,就是一切直观的东西都有它的扩展的量,一个是在空间上扩展,一个是在时间上扩展。这就是直观的公理。任何一个东西都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上对它加以规定,只要是自然界的东西,不是你幻想出来的东西,它都会有时间、地点,你都可以对它加以大小长短的规定,这是一个公理。那么其次就是“知觉的预测”,知觉可以预测,怎么预测呢?当然它本身不能预测,你预测你今天出门将碰到一辆什么颜色的汽车,预测不了。但是如果给你一种颜色,你就可以预测了。在这种颜色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想象,它也许过几天变淡了。比如说一朵红色的玫瑰花,我可以预测,过几天它的颜色就会淡下去,它的程度就会减少,它将变成什么样子,这个是可以预测的。给你一个既定的质,我就可以预测它的程度,这就是知觉的预测。那么直观的公理呢,它是属于“时间的系列”,在图型上面是属于时间的系列,它都是在时间系列之中来加以把握的。那么知觉的预测呢,它属于“时间的内容”这样一种先验的规定。第三大类是“经验的类比”,它属于“时间的秩序”。时间有它的秩序,包括实体,实体永远不增不减,我们讲物质不灭定理,实体是永远不增不减的。那么,因果性永远是相继的,不能倒因为果,这都是时间秩序的规定呐,时间的持存,时间的相继。再一个呢,交互性,协同性。协同性呢,它是时间的并存。协同性有好几个选言支,形成一个选言判断。不是这个就是那个,不是那个就是那个,几者必居其一。所有这些可能性都并存。它们都是通过时间的不同图型而建立起来的。最后一类呢,是“一般思维的公设”,也是通过时间的图型而建立的,这就是“时间的总和”,可能性、现实性和必然性都是从时间的总和方面来看待事物的。可能性,借助于它的时间图型,在时间的总和里面,它是符合经验的形式的。现实性在时间的总和里面是符合经验的质料的。必然性在时间的总和里面,是符合一切经验的普遍法则的。这就是可能性、实在性和必然性,它们也要通过时间的先验规定,才能够形成。
而所有这四条,直观的公理,知觉的预测,经验的类比,一般经验思维的公设,都是属于知性的原理。我们讲人为自然界立法,是康德提出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哥白尼式的革命,不是自然界让我们获得了知识,而是我们人为自然界建立了知识的法庭,建立了因果性、实体性、量、质等等这样一些范畴。人为自然界立法。那么立了哪些法昵?就是立了这样四条主要的法则。直观的公理,知觉的预测,经验的类比,一般经验思维的公设,这是我们为自然界所立的法。我们就是用这一套原理,来把握自然科学的知识。而所有这些范畴和原理,都来自于先验自我意识这样一种能动性,就是本源的统觉的综合统一。那么它的中介呢,就是这些图型。图型在里面起一种什么作用呢?就是能够通过时间把抽象的范畴具体化,把它们运用于经验对象。而任何经验对象,都离不了这样一些范畴来建立。如果没有这样一些范畴先天地建立起一个对象,那么我们就只好跟从休谟的判断,认为一切知识都不可靠。
再就是,这个原理和范畴体系在康德看来是最完备的,没有任何漏洞,而且是普遍的,它可以到处运用。我们掌握了这样一套体系,我们就可以把握康德的主要思路,在任何地方,比如在《实践理性批判》里面,在《判断力批判》里面,在伦理学里面,在宗教学里面,所有的地方,他都是从这四个层次,一步一步地来探讨。他把这个框架用到所有的地方,先是量,然后是质,然后是关系,然后是模态。他到处都是这样运用的。所以今天讲的这个范畴表以及它的原理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