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学术评奖成为腐败的温床?
学术评奖中的腐败问题决非一日之寒。本来,在粉碎四人帮之前是没有什么学术评奖的,只有政治上的评先进,评劳模,捎带有一些“业务”上的评“标兵”,还不时遭到“拔白旗”的对待和“白专道路”的指责。改革开放以来贯彻“双百方针”,才由官方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学术评奖”。最初奖金不多,但荣誉很高,通常集中于那些具有长期积累的学界前辈,因而争议也不大。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人们开始重视“学术”,以往评奖中所不可避免的“左”的影响的残余(如“政治挂帅”的评选标准)逐渐淡出,才有了一些明确标明以作品的学术质量为主要评选标准的官方、半官方和民间的评奖活动。但也正是在这时,一些滥竽充数、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的东西大批地涌入了各种评奖中,有的还喧宾夺主,真正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反倒成了陪衬,甚至被排挤出局。不少学界人士反映,每评一次奖就生一回气,有的干脆拒绝申报,以免“自取其辱”。至于少数手中掌握评奖大权的人,则利用其权势大搞不正之风,拉帮结派,排除异己,瓜分利益,论功行赏,把严肃的评奖活动变成了他们以权谋私的丑恶表演。在当今学术界,学术评奖几乎已经成为了腐败的温床。无怪乎有人已经在呼吁干脆取消学术评奖。
我以为,完全取消评奖也不是个办法,它不足以杜绝学术中的腐败。其实,学术评奖反映的是一个一般的学术标准问题。学术评奖可以取消,甚至科研基金的评审也可以取消,但是职称的评定呢?学位的授予呢?总不能没有任何评价标准吧?只要与名利挂勾的事,都有可能滋生腐败。能否诉之于人们、特别是那些评奖主持者的道德自律呢?我看也不可靠。何况即使道德高尚的人,也不一定能够保证学术眼光的高明,道德与学术公正并无必然的联系。造成学术腐败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是一个体制问题,也就是学术民主的问题。学术不民主,就给不道德的人以大量的可乘之机,有道德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结果是很难达到公正;反之,在学术民主的情况下,即使人人都缺乏道德境界,但却能受到牵制,最终实现比较公正的评判。
什么是学术民主?学术民主是一整套制度,而不是一种意愿或感觉。有人以为,只要“大家没意见”就叫学术民主了,其实不然。在没有一套程序让大家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的情况下,人们常常会由于各种原因(例如怕得罪人)而不愿发表意见,甚至发表完全和自己意愿相反的意见。所以,学术民主的程序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就是表达意见的匿名性。这里面特别要区分一种虚假的匿名性,即一种“心照不宣”的相互照应和一种“排除法”的可推测性。由于几千年来传统“关系学”的训练,中国人对这一方面尤其精通。我们常常看到,明明是一场“无记名投票”,到后来谁投了赞成票、谁投了反对票,人们都搞得清清楚楚,有些善于“玩政治”者几乎成了“知人心者”,真是不可思议!而在利益的驱动下,学术评奖很容易就达成了一种互相关照、利益均沾的默契。当然,对付这种问题也不是毫无办法。办法之一是扩大投票人数,人数越多,越难以猜测;办法之二是,在投票人数有限制、例如只有几个人的评审委员会的情况下,用各种有效的方式隐去评委的名字,如通讯评审,或是在数倍于评委的人员基数上临时随机地抽出评委并对此保密(如可向所有的基本人员公开分发同样的信封,内含空白票和有效票两种内容,然后统一收回)。
学术民主的另一个最基本的要素就是表达意见的广泛性,在代表制的情况下则是最广泛的代表性。学术腐败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于违背了这一原则而导致的。在这里,评委名单的确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究竟是由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自上而下地来“委派”呢,还是由基层自下而上地“委派”?当然,没有人会公开地主张前者,因为那样就不需要“委员制”,而只要“委任制”就行了(也许有的人就是这样来理解“评委”这个词的)。但这里同样也要区分一种虚假的“委员制”,例如先“自下而上”地推选出一大批名单,然后由某个人或某几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上而下”地从中挑选出几个评委,这样就既有了“民主”,又有了“集中”,岂不是“无懈可击”?的确,民主是脱离不了集中,否则做不成任何事情;但“集中”在这里的意思决不应该是凌驾于民主之上,而是按规程推进民主程序,如果民主程序本身还不完备,则有义务严格制定民主程序以交给大家讨论,否则就是强奸民意。就学术评奖而言,评委原则上应该由各个学会产生,无论是临时的还是有一定任期的,均需经过会员投票。一旦产生,评奖主持者无权更换或增减。
学术民主的第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健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首先是回避制度,例如在评奖中,评奖主持人和评委不能是申报者,也就是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应是起码的民主常识。其次是中立的监督者,其身份必须与评审的具体执行分开,其任务是监督程序的规范性进程,并对所有申报者负责,如遇到提出异议者有责任作出解释,若出现操作失误则应承担责任、接受批评和处分。再就是程序本身必须透明,不能搞黑箱操作,条款用词要明确和可以比对,杜绝各种含混的漏洞。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外围的舆论监督和广泛的学术批评,不但在各次评奖前应有对参评成果的公开介绍,而且在评奖后应展开对获奖成果的逐项公开评议及总体评估,尤其对某些假冒、抄袭、拼凑和劣质的学术垃圾,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开辟专栏予以批评;此外还应对评奖过程中产生和暴露的程序问题进行检讨,汲取经验,总结教训,纠正错误,而不能一评完就马上找一些人来大唱赞歌,甚至以自我赞美来压制不同的批评意见。这种监督机制虽然比较间接,不能直接影响评审,但实际上更为根本。因为机械的程序总会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有了广泛的公开的学术批评,就会形成越来越走向更加公正的趋势,那些靠一时侥幸而获奖的造假者一旦在舆论上身败名裂,也会感到得不偿失,而会有所收敛。
对于评奖来说,广泛而公开的学术批评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而是一个大环境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政治实用主义盛行或“政治挂帅”的年代是根本不可能解决的。在目前,过去那一套“左”的做法已经失去市场,全球信息化和网络时代的来临已经基本上使广大民众有了“知情权”,任何人想要一手遮天都是不可能的了,这才具有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客观条件。但尽管如此,由于我国的学术评价体制长期以来受制于各种行政部门,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学术立场和学术规范,一些人便有可能利用自己长期经营起来的关系网以及所掌握的权力,大搞以权谋私。我们常常听到说某某是某地方的学界“一霸”,就是这样形成起来的。这种“学霸”作风的特点是在学术领域里搞“一言堂”,推行“以人划线”的宗派主义,在利益问题上一致对外,而对内部的异己分子则搞黑社会的“清理门户”。总的来看,当前学术评奖的腐败大都与权力(或权势)、金钱、学术的纠缠不清有关,学术成为了权力和金钱的奴婢,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不幸的是,现在许多人在主观上还未形成打击和抵制学术腐败的共识,甚至没有意识到它的危害性。有的学者身为受害者,也没有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意识和要求。其实,在当前各个领域盛行的腐败现象中,学术腐败看起来好像不如经济上的贪污、走私、行贿受贿那样数额巨大,令人发指,但对于改革开放的阻碍作用却是更带根本性质的,因为它败坏了人们对崇高神圣的精神追求的信仰,其他一切腐败都是由于丧失了这种最终信仰而导致的。没有这种信仰,人就成了动物,人欲横流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了。所以今天一些腐败分子在被揭发时仍然能够“理直气壮”地为自己开脱,甚至认为大家都是这样干的,“这算什么?”学术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由于很少受到惩罚,则往往比经济领域中更为猖獗和不择手段。听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中国的学术发展是没有出路的。学者们在今天应该自强、自立,严守一个学者的职业道德,举起揭发批判的大旗,坚决与学术腐败的各种现象作斗争,使那些专靠搞学术腐败起家的“不学有术”者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