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疆:反语言学,还是超语言学?——与邓晓芒先生商榷
《中州学刊》1992年第2期刊登了武汉大学哲学系邓晓芒先生的文章:《论中国哲学中的反语言学倾向》(以下简称“邓文”)。邓文认为中国古代哲学“一开始就采取了蔑视和放弃语言本身的态度,从未把语言当作人与世界本体之间的必经中介,更不是将语言本身及其逻辑当作本体和客观规律。”(本文未注明出处之引文均引自邓文)因此中国哲学具有反语言学的倾向,这种倾向使得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思维因素始终“停留在原始朴素的水平,无法上升到辩证逻辑的高度。”对此结论,本文作者是不敢苟同的。我认为所谓中国古代哲学对语言本身的“蔑视和放弃”的态度只是表面现象,对于语言的中介作用也必须全面地理解。事实上,中国哲学对语言的作用是从其非逻辑本性方面使用和发展了语言。这种语言的非逻辑本性就是隐喻,中国古代哲学家们用隐喻的语言形式表达超语言的意义。所以,从本质上说,中国哲学具有超语言学的倾向,而不是反语言学的倾向(本文中“反语言”和“反语言学”以及“超语言”和超语言学“这两对术语都是不加区别地使用)。本文把以上结论作为主旨,讨论与邓先生的几个主要分歧点。
“不可说”悖论
邓文之所以得出中国哲学是反语言学的结论是注意到了中国哲学中这样一个现象:中国古代哲学家,尤其是道家学派的人物,对于他们所要表达的意思采取了“不可说”的态度。例如:老子《道德经》中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章)又说:“道隐无名。”(四十一章)庄子也说:“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北游》,魏晋玄学有“言不尽意”论;禅宗也有“第一义不可说”的说法。这就给人一种假象,似乎中国古代哲学家是蔑视和排斥语言的。
邓文认为老子哲学中“道”这一范畴最能体现中国哲学的反语言学倾向。他说老子不愿意赋予“道”一个“单一的确定意义”,是“故意逃避语言的规定”,因为“语言是‘人化自然’,名词和命名体现了人对自然的能动的规定活动。”这里邓先生误解了老子的意思,老子并不是“不愿说”或“不想说”那个“道”,而是老子认为“道”根本就是“不可说”或“不能说”的。
邓文认为老庄“道不可言”的这个观点“说明老庄是主张放弃语言的”,老子虽然也使用语言,但“这里的‘言’只是权宜之计,最终是为了‘不言’;语言是临时借用的工具,用完就应当扔掉,以免它夹在人和自然当中,妨碍人直接与自然同一。”因此,从本质上说,老子的哲学倾向就是反语言的。然而,如果坚持中国哲学是反语言学的立场,即“道”是不可以用任何形式的语言表达的,那么就会使中国哲学有陷入悖论的危险。因为当老庄断言“道不可言”时,却又在使用语言对那个不可说的“道”有所言说,其中也包括“道不可言”这句陈述本身,直接与陈述的内容产生了矛盾,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悖论,我们称之为“不可说”悖论。
这个悖论,同“说谎者”悖论一样属于罗素悖论的一个特例。罗素认为“任何涉及一个集合的所有分子的东西,必须不是这个集合的一个分子”,否则,就会产生悖论。就“不可说”悖论这个特例来说,“道不可言”这个陈述涉及了一个集合,它否定了一个关于‘道’的语言陈述的集合,然而“道德存在者不可言”这一陈述本身也是这一集合中的一分子,如果“道不可言”这一陈述为真,那么“道不可言”这个语句的否定也为真,即“道不可言”为假,于是就发生了矛盾,因而造成了悖论。
按照邓文“中国哲学是反语言学”的观点,必然产生“不可说”悖论,这个悖论的产生是由于作者对语言功能的单一理解。邓文认为一种具有语言学倾向的哲学应该是以语言的逻辑化或概念化的,其中的“‘词’(名)经过解释、规定,可以获得其固有的概念内涵,因而可以成为这一内涵(意义)在实体上的等价物和全权代表。”那么,老子所要表达的“道”是否能用这种逻辑化、概念化的语言表达呢?老子哲学的主旨并不是要达成对世界和自然的认识,而是要表达对于宇宙和人生的体验,这种体验近似美学体验,而又高于美学体验。然而,如果使用逻辑化、概念化的语言,那么就会把这种体验当做“物”一样看待,因为“词”是“这一内涵在实体上的等价物和全权代表”,就好像理解“桌子”、“椅子”以及它们的对应物一样,把“道”理解成自然界中具有时空属性的实物或“规律”、“理念”一样的抽象实体。因此,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庄子也说“道不可言,言而非也。”“不可道”、“不可言”都是指那种逻辑化或概念化的语言,然而,老庄却仍然在使用语言,这表明除了那种逻辑化的语言之外,还有另一种形式的语言,可以用来表达“道”。那么这种形式的语言是什么呢?
语言的非逻辑本性
邓文认为语言具有某种逻辑本性,由于中国哲学没有给予这种逻辑本性以充分的重视和发展,因而是反语言学的。姑且不问邓文所认定的那种“语言的逻辑本性”是否正确,(这个问题将在第三部分讨论),不知邓先生是否注意到语言的非逻辑本性,即隐喻的语言方式。隐喻二字顾名思义就是以隐含而非表面的方式向人暗示某种意义。通常隐喻往往被诗人、艺术家们用来表达某种情感,而这种情感又是超越语言的。比如:“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这句话必须被理解为隐喻,它是用隐喻的方式表达了人们对儿童的关怀和期望的情感。由此可见,隐喻这种语言形式具有超语言的倾向,它所表达的意义超越了隐喻的字面涵义。中国哲学正是发挥了隐喻这一语言的非逻辑本性,因而也具有超语言的倾向。
中国哲学具有丰富的语言哲学思想,很早就对语言现象和本性进行考察,“道不可言”这一命题即反映了他们对语言本性的认识,从而奠定了中国哲学的超语言倾向。中国哲学的目的并不是对宇宙和自然作科学的解答和事实的认识,而是通过语言表达哲学家对宇宙和人生的体验,但这种体验是不能用逻辑化的语言来表达的,因而只能借助隐喻的方式曲折地表现出来。由于中国古代哲学家认识到这种表现不是用逻辑化的语言来表达,所以他们得出结论:“道不可言”。实际上他们却仍然使用隐喻表达某种超越语言的意义,这等于说是极大地丰富和利用了人类语言,因此,他们的哲学倾向不是反语言学的,而是超语言学的。如果从中国哲学超语言的立场看,由邓文“反语言学”观念所造成的“不可说”悖论也就不存在了。因为“不可说”指的是不能用逻辑化的语言说,事实上是可以用隐喻的方式唤起人们对那种超语言意义的直觉;而且,由于中国哲学具有超语言的倾向,也给了我们用罗素类型论解决“不可说”悖论的启示。如果我们把“超语言”和“语言”作为两个类型,“超语言”是较高一级的类型,而“语言”只是次一级的类型,那么,“道不可说”这个陈述就是在“超语言”的类型上对次一级的“语言”类型的论断,这样就不会使一个类本身又是这个类的一个分子这种情况出现,从而也就解决了“不可说”悖论的问题。
邓文还从“道”与“逻各斯”的语义学和词源学的角度比较了中西哲学的不同致思取向。邓文认为“道”的本意是道路和通过的意思,而表达、言说则是“道”的引申涵义。邓文由此作出结论:中国哲学是反语言的,而且由于这个原因,“‘道’在中国哲学两千余年的发展中没有产生出严格意义上的分门别类的科学,永远是‘形而上’者,‘逻各斯’却造就了西方各种各样的logy,即各门实证的、定量的科学。”
诚如邓文分析的那样,“道”和“逻各斯”在语义学和词源学上确有如上所述的差别,但却不能由此得出中国哲学是反语言学的结论。从道(通达)语言逻各斯(规律)来看,“道”、“语言”、“逻各斯”的关系恰恰是从具有通达之本意的“道”引申出“语言”的意思,而作为“规律”的“逻各斯”又是从“语言”这个词的本意中引申出来的。这恰好说明“道”具有超语言的倾向。至于中国哲学中为什么没有产生科学这个问题,恐怕不能单从语义学和语源学上作结论。
什么是语言的逻辑本性
邓文所理解的“语言的逻辑本性”,就笔者分析,是指语言的概念化或“倒名为实”。邓文认为在“名实”关系上,中国哲学的处理方法是强调“名副其实”,把“名”看作次要的,“存实”才是最主要的,因此忽视语言的中介作用,具有反语言学的倾向;相反,西方哲学却有着“倒名为实”的传统,例如西方柏拉图,中世纪唯实论和近代唯理论。这种“倒名为实”的传统就是“将事物看作一个‘名’(概念)的表现,将‘名’看作比感性的‘实’更深刻地把握了事物本质的东西(真正的实)”。邓文作者认为正是这种传统导致了语言的逻辑化或概念化,使西方自然科学相对发达。而且作者更进一步认为“逻辑不只是一种‘辩说’之辞,而且具有认识论和本体论的意义,它反映着世界的本体结构。”然而,邓文所赞许的这种“倒名为实”的逻辑本性是否真是语言的真实逻辑属性?先让我们看看现代分析哲学家对传统形而上学的“这种倒名为实”的分析和批判。
现代西方分析哲学家们认为一种语言如果是逻辑化的,其句法形式与它的逻辑形式必然性完全一致,那么语言形式和语言所指的实在的形式是对应的,即“名”与“实”应是对应的。然而,日常语言却是有缺陷的,其句法形式与它的逻辑形式是不一致的,人们“从语言的性质中推出世界的性质,这种推论是错误的”。这种推论也是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错误做法。传统形而上学家把语法与逻辑混淆起来,这种混淆的主要结果是错误地认为所有的名词必然对应实在,即所有陈述的主词必然是一个专名。由于把“名”当作第一性的东西,所以传统形而上学家往往根据语言中“名”的存在推论出“实”的存在。这就是邓文所说的“倒名为实”所带来的缺陷,由于“将事物看作一个‘名’(概念)的表现”,就会误认为每一个语词或概念必然对应一个实体,就会过多地肯定了实体的存在,违反了“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所以“倒名为实”实际上是反逻辑的。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就是为了克服“倒名为实”陷入的逻辑困境提出的。
罗素开始和德国哲学家迈农一样坚持一种极端的实在论。他认为可以把任何一个被提及的事物看作一个名词,而任何名词都可以作为命题的逻辑主语,对任何一个可以作为命题的逻辑主语的事物都可以加以命名。因此,从原则上说,我们不仅可以用名称去指称任何存在于一定时间地点之中的个别事物,而且可以用名称去指称形形色色的抽象事物,还可以用名称去指称那些并不存在的事物,然而这样一来,当我们断定那些虚构事物不存在时,就会因为语句的主语对应那个虚构事物而必须肯定它们的存在,于是就陷入了矛盾。所以罗素提出他的摹状词理论,把专名和摹状词两种符号截然分开,将逻辑主语仅限于专名,专名是具有命名功能的语词,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而摹状词则是具有描述功能的语词,如果将摹状词误认为专名,那就会犯“倒名为实”的错误。逻辑实证主义者继承和发展了罗素的观点,认为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由于忽视语言的逻辑句法而提出许多无意义的命题。例如卡尔纳普就认为传统形而上学中就存在着“范畴混淆”的逻辑混乱。这样看来,邓文所赞许的西方哲学“倒名为实”的传统反而被现代分析哲学家批评为非逻辑的。以上分析表明邓文中所理解的“语言的逻辑本性”实际上是很片面的,他所说的逻辑并不是现代意义的逻辑。所谓“倒名为实”只是西方哲学中实在论的一种形式,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但并不具有现代逻辑的意义。
邓文似乎认为西方哲学“倒名为实”的传统比中国哲学“名实相副”的传统要优越。“名实”、“言意”关系是中国哲学的重要问题。虽然这些概念开始时具有某种伦理和政治涵义(如孔子所说的“名”),但随着对这些问题讨论的深入,也反映出古代思想家们语言哲学的有关论点。中国大多数哲学家如孔子、墨子、荀子、公孙龙、后期墨家等都主张“名副其实”的观点。《墨经经上》云:“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谓”即是指谓:“名”是用来指谓的,即语词或概念;“实”是“名”指谓的对象。这样,按照“名实相副”的原则,“名”,“实”,“谓”的关系就是,“名与实”或“语词与对象”构成指谓关系,“名”不能脱离“实”而存在。从这一点看,中国哲学在名实问题上认识到了语言的逻辑性一面,这也与现代分析哲学的基本原则一致。至于道家“去名存实”的做法,是因为道家对“实”的理解更加深刻,他们不把“实”限定在自然界的实物和抽象实体中,而且还认识到了“名”的指谓功能并不能完全表达他们所体会到的意义,因此提出了“道不可说”的理论,另一方面他们充分发挥了语言的另一种超语言的功能即隐喻。同样,对于“言意”关系也是同样的道理。“言”即是语句,“意”即是“意义”、“内容”,“尽”则是表达的意思。“言尽意”派认为“语句”和“意义”是完全对应的,不存在不能用语句表达的意义,他们这里所说的“言”实际上是指具有指谓功能的语言;而“言不尽意”派并不是认为任何意义都不能用语句表达,只是他们对“意义”如同老子对“道”一样有更深微的理解。他们认为语句只能表达粗糙事实的意义,而不能表达更幽远的涵义,实际上这里的“言”也是指具有指谓功能的语言。可以说,道家和“言不尽意”派所讲的意义即是超语言的意义,然而要唤起对超语言意义的直觉,就必须通过隐喻的中介作用。中国哲学通过“名实”、“言意”关系探讨,达到了对语言的逻辑本性的一定认识,也认识到了它的局限性,才高度发展了隐喻这种非逻辑的语言形式。
结论
综上所述,所谓中国古代哲学“忽视语言的中介作用”的说法只是一种假象。语言的中介作用应该全面地来看,它既可以通过语言的逻辑本性即语言的指谓功能来实现,也可以通过语言的非逻辑本性即隐喻功能来实现。如果单纯从语言的逻辑方面来看,中国哲学似乎是反语言学的(与其说是反语言学不如说是反逻辑学的)。然而这样僵化地理解中国哲学就有使之陷入悖论的危险。事实上,中国哲学之所以未充分发挥语言的逻辑本性,是因为已经认识到语言在这一方面的局限性,也就突出地发展了语言隐喻的方面。中国哲学是意图通过隐喻达到超乎语言的境界。
超语言和反语言倾向是有显著区别的。反语言和语言是相互对立的,虽然对立,但它们仍是属于一个范畴或类型之中;而超语言倾向从表面上看很容易与反语言倾向相混淆,实际上它是处于比语言和反语言倾向更高一类型和范畴之中,这正好是辩证法中“正、反、合”的关系。“超语言”是“语言”(正)与“反语言”(反)之合。
邓文认为中国哲学的反语言学倾向导致了一个重要的结果:“体现在中国古代辩证法上,就是这种辩证法未能摆脱直观的朴素性,不能上升到概念的思辨层次。”然而,如果从中国哲学的超语言学倾向来看,上述指责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中国古代所谓的辩证法并不像辩证逻辑那样试图揭示事物变化的规律,而是以某种对立统一的现象达到其隐喻的超语言目的。例如:老子通过“动静”、“先后”、“高下”、“有无”等对立现象的列举,试图使人们通过对这些现象的直观,体悟“守雌”、“取后”、“居下”、“重无”的人生意味,所以必须将其直观化和朴素化。这种直观的“辩证”思想与概念的辩证逻辑不属于同一个范畴,是根本不可以相比较的。
邓文认为中国哲学反语言学倾向导致的另一个结果是:中国哲学没有产生科学,而且邓文还透露出西方哲学传统比中国哲学传统优越的倾向,主张中国哲学如果要纠正反语言学的倾向,就要像西方传统哲学那样“倒名为实”。从历史上看,中国确没有产生出严格意义上的近代自然科学,这其中有很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但是近现代很多学者从这一现象出发,认为中国哲学本质上是反科学的。邓文作者得出中国哲学是反语言学的这个结论恐怕也是在这种心态支配下做出的。然而本文已经说明西方哲学传统并不比中国哲学传统优越,它在现代照样受到猛烈批判,中西哲学只是各自发展了语言的两种功能。那么是不是说,本文作者得出中国哲学具有超语言学的倾向这一结论也是在中国哲学优越论这一文化保守主义的基调支持下做出的呢?我认为不是这样。中国为什么没有出现科学这类问题要想得到全面、公正的解释,应该留给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去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出发进行细致的研究,而作为纯粹义理角度研究思想的哲学研究,应该超越简单的文化层次,避免受到偏激的文化心态的支配,使哲学研究更加学术化、专业化、科学化,因此我认为对中国哲学进行语言分析是哲学科学化的一条途径。
总的来说,我与邓晓芒先生的基本分歧点在于对语言的中介作用如何理解,是单一地从逻辑角度出发,还是从语言整体的角度来看,把隐喻也看做是表达意义的重要方式。我与邓先生的共同之处在于,我们都注意到了中国哲学中语言问题的重要性,然而目前这个领域的研究还很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