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异化及其根源
内容提要
本文对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进行了探讨,指出异化劳动根源于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而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则根源于精神劳动与肉体劳动的分工,这就使得劳动活动本身的两个内在本质环节(精神活动和生命活动)相互离异,它是一切异化现象产生的总根源。
马克思在《一八四四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提出了“异化劳动”及其四个规定:1、劳动产品的异化;2、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3、人的类本质的异化;4、人与人的异化。其中,劳动产品的异化是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的“结果”。而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和人与人的异化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侧面(因为人是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严格说来它们已不能算异化劳动本身的规定,而是异化劳动所“导致”的“结果”。
可见,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具有内在的因果层次关系,而作为始初原因的,是它的第二个规定——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不紧紧抓住这一点,就无法理解异化劳动的真正起源。
什么是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呢?这就是:“对劳动者说来,劳动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是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并不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损伤、精神遭到摧残。”“劳动者自己的肉体的和精神的能力……掉转头来反对他自身的、不依赖于他的、不属于他的活动。这就是自我异华”。
可见,“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1、劳动者的肉体能力在劳动中受到损伤,他的肉体活动不属于他的本质,而是他为了生存所作的支出或牺牲,是一种自我折磨;2、劳动者的精神能力在劳动中受到压抑和摧残,精神活动只在劳动之外的活动中才得到表现。正由于人的肉体活动纯粹成了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成了折磨人的、片面的劳动,这个活动便丧失了与人的精神能力相结合的特性;反过来说,这种劳动之所以折磨人、损害人,从本质上说并不在于劳动的强度,而在于它的非精神性,劳动者不能在进行这种肉体活动的同时发挥他的精神能力(包括认识能力、审美能力和自由意志),他对这种劳动丧失了任何兴趣。而把它看成维持动物式生存的单纯手段。
在马克思的阐述中,这一特点是极为突出的,马克思把人的精神力量的被摧残列为“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不可缺少的因素,所以这一段关键性的论述带有强烈的心理学色彩。人在劳动中的精神状态,人“感到”幸福或不幸,自由或不自由,成了劳动异化内在的环节之一。这在许多自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的人头脑里引起了极大的迷惑。他们或者认为这不过是马克思早期不成熟的思想里的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残余,或者干脆回避马克思对“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的强调,而把着重点转到作为这种异化的结果的劳动产品的异化上去。这也引起了西方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们的狂喜,他们以为从这里可以发现马克思的“早期伦理世界观”的证据,而把早期的马克思看作一个“自由主义的人道主义者”,以另一种方式在马克思的早期和后期思想之间人为地划下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然而这两种曲解都是站不住脚的。在马克思看来,在异化劳动中被异化出去的人的精神能力,既不是哲学家头脑中那种脱离物质活动的、抽象化了的“纯粹”的精神或意识,更不是动物式的情欲和自保本能,而是劳动意识,它是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或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劳动的本质环节之一。人的劳动与动物的生命活动之区别,正在于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也就是说,人之不同于动物在于劳动,而人的劳动之不同于动物的活动在于人的劳动意识,在于人在劳动中具有自觉性和目的性,因而具有自由的特点。在非片面的“人的劳动”中,这种劳动意识与人的肉体的生命活动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因而是主观对客观的自由的能动的改造。在这种劳动中,人一方面“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从而使自己对劳动对象(自然界)及人本身的认识日益深入;另方面,也“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从而获得美感。因而这种劳动同时又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实现,是人对自身全面本质的占有,成为人的一种自我享受。反之,“异化劳动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正是由于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仅仅变成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人的意识使人的本质与人的存在有了区别,能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当作意识的对象,这本来使人无限地优越于动物,使人能进行“摆脱肉体需要”的全面的生产,但劳动的异化使这种相区别变成了相脱离,使人不得不通过非人的劳动来维持人的生存,这就使“人对动物所具有的那种优点变成缺点”,因为动物的生存与其本质是不相离异的。马克思把异化劳动叫作“片面的、抽象的劳动”,也就是这样一种劳动:它被抽掉了人的劳动意识,抽掉了劳动者在其中所表现的智慧、美感、创造性和主动性,只剩下动物式的或机械般的体力支出。马克思指责那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无产者(即靠“片面的、抽象的劳动为生的人”)“只是看作劳动者”,认为劳动者“应当和牛马完全一样”,“国民经济学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劳动者,不把劳动者作为人来考察”,“把劳动者只是看作劳动的动物,只是看作仅仅具有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而我们有些想作历史唯物主义者的人也认为劳动、实践仅仅只是一种物质活动,仅仅是人的肉体与客观自然界之间的作用和关系,一听说劳动还包含主观精神的环节,就以为是唯心主义,对于“主观目的”是不是实践的要素也大为怀疑。莫非在他们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片面的、抽象的即异化了的劳动当作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反倒是“唯物史观”?但马克思对这种抽象劳动从来就没有作诗意的赞美,相反,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多处干脆提出了“消灭劳动”。当然,这里的劳动决不能理解为作为整个人类社会存在基础的具体劳动。至于把精神劳动视为非劳动,把脑力劳动者视为非劳动者,则是上述对劳动、实践的误解所导致的必然推论。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观点:劳动,非异化的、完全意义上的人的劳动,本身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环节:精神活动和生命活动。由于有这两个环节,劳动才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改造,才是“实践”本身的规定。而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不是别的,正是劳动的这两个本质环节的相互脱离、相互离异,正是主观意识被夺去了自己的生命活动,只剩下动物式的感性机能,而生命活动则被夺去了能动的主观意识,只剩下动物式的被迫意识,机械麻木的意识。只有这种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才是最深刻、最根本的劳动异化,因为它导源于劳动本身的内在本质矛盾。
那些责难马克思在对劳动异化的分析中渗入了大量心理学因素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残余”的人,那些对此感到高兴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们,都没有看到,劳动是人的本质,那么在劳动中也必然包含着人的全部心理的直接基础。生产劳动“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古典经济学仅仅把劳动看作“有用的”,是与人的心理因素不相干的,并单独地把宗教、政治、文学艺术等看作人的本质的实现;而责难马克思的“早期的不成熟”的人,同样把人的心理与人的“有用的”劳动割裂开来,把心理学重新理解为仅仅是宗教、政治、文学艺术领域的事,把生产劳动则看作非人的、物化的(“纯物质”的)过程,在这种二元论的割裂中,唯心史观和庸俗唯物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归宿,而劳动异化是“永恒规律”的神话也就成为绝对“真理”了。
那么,人的劳动活动本身的两个本质环节.即精神活动和生命活动,是如何发生分离的呢?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人如何达到自己的劳动的外化、异化?这种异化如何根源于人类发展的本质?”马克思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经济的和历史的研究,指出:劳动异化产生的根源在于分工。正是分工,导致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从而导致了劳动产品和劳动者的对立,导致了人的本质的异化和私有制的产生。不过,马克思也并没有笼统地把劳动异化的根源追溯到分工就完事,他还对各种不同的劳动分工及其层次关系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并把它们放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来研究。这里只须引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提出的历史进程中的前两个阶段,就可说明问题了。
“部落所有制”阶段。在这里,“分工还很不发达,仅限于家庭中现有的自然产生的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而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这些分工显然并不直接导致劳动的异化,它们在猿群那里也可以看到,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也是不会消失的。在这个阶段的末期,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的,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这种分工虽仍基于自然地域条件的偶然差别之上,但它本身已是一种社会关系,因为它引起了氏族之间产品的交换,而不再是纯粹自然的了。因此恩格斯在这里把它算作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但是,这种分工虽然为劳动的异化以及私有制产生和阶级分化创造了社会性的基础和条件,但终究还是立足于劳动对象(自然地域)的偶然差异之上,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劳动的异化。从事农业的民族和从事畜牧业的民族虽然进行的是不同质的具体劳动,但如果没有其它条件.这种区别并不使他们自己的劳动过程和产品对他们成为异己的力量。所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虽然被恩格斯称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但这是一种直接基于自然基础上的社会分工,它介于纯粹的自然分工和纯粹的社会分工之间,我们可以称它为“半社会性”的分工。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同一个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了不同的话:“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马克思也说过:“德国为了建立城乡分离这第一次大分工,整整用了三个世纪。”这与前面的提法其实并不矛盾,它只不过是在纯粹的意义上来规定社会分工而已。总之,对劳动异化的理解,不能建立在自然分工和半社会性分工的基础上,而只能建立在纯粹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否则无法解释共产主义社会中异化的扬弃,因为那时这些自然差别并不会消失。可以想象,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中,这种基于性别、年龄、个人生理特质和自然地域的分工以及基于劳动对象的自然特性的日益精密的技术性分工,仍将存在着,但劳动活动本身的本质环节即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离,则将被扬弃。
“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阶段。在这里,“分工已经比较发达。城乡之间的对立已经产生,国家之间的对立也相继出现。”马克思和恩格斯说:“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这里说的大致相当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说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并且也正是《反杜林论》中说的纯粹意义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城乡的分离。在分工的这一阶段,在由交换已经形成的普遍性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手工业从农业中分化出来已不需要借助偶然性的自然地域条件,原料的供应和产品的消费都打破了劳动者个人所生活的地区的局限,并只有依赖打破这种局限,这种分工才能取得确定的形式。这已不是由外在的偶然条件所形成的分工,而是劳动的本质矛盾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基于劳动者之间自然形成的、作为劳动意识内容的科学技术和经验知识的不平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不平衡所导致的分工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在各个自然条件不尽相同的社会里生长起来,因为它正是这个生产力向前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
而这种包含在劳动活动的本质中的分工的倾向,就是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即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或劳动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分工。这也就是我们上面说过的,劳动活动的两个本质环节——精神活动和生命活动——的相互离异,即劳动的“自我异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使用“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耕地、水等等)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两者之间的差异时说:“在前一种情况下,只要具备普通常识就够了,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彼此还完全没有分开;而在后一种情况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实际上已经必须实行分工。”也就是说,农业和工业(手工业)的分工是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之引起的城乡分离也是如此,“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可见,在所谓“三大差别”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是最本质的、内在于劳动活动两环节之中的差别,而工农、城乡差别则是它的表现形式。所以马克思说:“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
正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和对立中,即在这一次最大、最普遍、纯粹社会化的即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看出了劳动异化及由之而来的人的本质的异化的最深刻的根源。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城乡的对立“鲜明地反映出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这种屈从现象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大都不断地产生他们利益之间的对立。”这种异化劳动正是私有制存在的前提。恩格斯还指出,城乡的分离“立即使农村人口陷于数千年的愚昧状况,使城市居民受到各自的专门手艺的奴役。它破坏了农村居民的精神发展的基础和城市居民的体力发展的基础。”但是,最初的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虽然产生了私有制以及产生和分化出一系列社会意识形态,但还没有把现实劳动中人的一切积极性、自主活动剥夺干净,它有一个发展过程,只是到了资本主义时代才完成这一过程,发展到极端。“由于劳动被分成几部分,人自己也随着被分成几部分。为了训练某种单一的活动,其他一切肉体和精神的能力都成了牺牲品。人的这种畸形发展和分工齐头并进,分工在工场手工业中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马克思指出:“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产物,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别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这个过程在简单协作中开始,在工场手工业中得到发展,在大工业中完成。”“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变成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
可见,工场手工业及大工业的分工,从本质上来说,同样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进一步分离,它使劳动活动本身进一步异化,使人的“类本质”进一步异化,使私有制及建立于其上的一切社会弊病以空前尖锐的形式表现出整个人类社会巨大而深刻的分歧,表现出“人屈从于自己的产物”这种颠倒的怪事。
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工是人类生产向前发展的最初的内在动力和必然趋势,其不可抗拒的必然性、自发性正根源于它构成劳动活动本身的内在本质的矛盾性;劳动活动在运动中必然表现为这二者的矛盾并发展为二者的对立,反之,又正是这种内在矛盾推动了劳动活动的运动和扩展,推动了生产力的进步,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创立和发展,同时也推动人的本质的异化的产生并使之在形式上不断纯粹化、彻底化、尖锐化,从而为人的异化的扬弃、最终为劳动活动本身异化的扬弃准备了现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