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土壤分析——中西文化的起源

首先,要讲中西文化心理,也就是国民性了。要讲国民性,我理解它的最根本、最重要的一个核心的东西,就是文化心理。那么,你要把中西文化心理比较讲清楚,你就必须要把中西文化的土壤分析清楚。我还是比较推崇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讲心理的东西不能脱离它的土壤,不能脱离它的背景和基础,否则,那是谈不清楚的,而且会谈得很飘浮。应该说,任何一种文化心理都是一定的文化土壤的产物,是文化土壤产生出来的,中西文化心理都不例外。但是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相比,从表面来看它有一个突出的特点,什么特点呢?西方文化,它有一个线性发展的过程(板书)。数学上面讲线性发展,它是一路发展过来的,在时间上面是连贯的。当然里面有中断,但是中断恰好给它提供了线性的向下面那个阶段发展的契机。所以,它总的来说是一个线性发展,它经历了从起源到拓展,到成熟,到异化这样一些阶段。这些阶段之间都有断裂,比如说从起源到扩展就有一个断裂。从古希腊文化起源。古希腊那个弹丸之地,从那里起源;然后到了罗马时代呢,扩展,扩展为罗马帝国;乃至于中世纪,整个中世纪都是西方文化扩展它的地盘的过程。那么成熟,成熟就是近代,近代和中世纪中间也有个断裂。那么近代西方文化成熟到了现代、当代,就进入到了异化,所以,在近代和现当代之间也有一个小断裂。这样一种断裂是采取了一种否定的方式,而且是自否定的方式,自己否定自己。从起源到扩展它就经过了一个自我否定,从古希腊文化进入到基督教文化;而从基督教文化进入到近代文化,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也是一个自我否定。那么到了现代,现代对近代的这种否定也是一个自我否定。自我否定使得西方这种线性的发展体现为一种不断地自我批判的过程。我们经常讲,西方人早就已经把他们的东西抛弃了,你还把它捡过来,拾人余唾,好像划不来。其实不能这样看。西方人从来都在批判自己。如果你说凡是西方人批判过的你就不要,那你就根本都不能要了,整个西方文化你都可以不要,它们都是遭受过自我批判的。

这跟中国是很不一样的,中国文化虽然也有时间上的延续,在这种延续过程中也有量的扩展和表现形式的某些变化,比如改朝换代,每一个朝代都有小小的改变,九品中正制或其他什么制,有时设宰相,有时不设,有时换个名称等,小打小闹的改变都是有的。但基本上没有什么本质改变,不像中世纪对古希腊,也不像文艺复兴对中世纪的改变,那是天翻地覆的性质的改变。而中国传统基本上没有明显的发展,所以,我们讲中国文化是一个停滞的文化,现代跟两千年前变化不大。人们很早就写出了《史记》、《资治通鉴》,就是为了给后来的人作参考的,而且后来的人确实能作参考。《资治通鉴》今天来看还有用,是来指导我们的现实生活的,说明我们的现实生活没变,跟几千前是差不多的。但是,西方人的《荷马史诗》,你拿来看一看就觉得太小儿科了,西方人觉得《荷马史诗》讲的是儿童时代的一些东西。今天如果要讲政治的话,必须要建立一门现代的政治学才能够玩政治,你靠《荷马史诗》来玩政治是不行的。但是,我们今天可以用《三国演义》来玩政治,西方人不可以用《荷马史诗》来玩政治,《荷马史诗》是故事,讲给小孩子听的。西方人已经走过了很长的距离,而中国人还在过去的时代里徘徊。所以,中国文化是缺乏历史性的,虽然我们说中国文化有五千年的历史,而且中国文化引以为自豪的就是我们五千年的历史没有中断过,我们是唯一的四大文明古国中没有中断自己历史的一个民族。但我们反过来设想,我们之所以没有中断是因为我们没有跨出去,是因为我们没有历史,我们从来都停留在原地,当然也就无所谓中断。要中断就要中断到野蛮时代去,中断到原始时代去,那只是临时性的,马上又复原了,所以实际上就没有中断了。我们一直停留在文明的门槛上,随时一次农民起义就可以把我们拉回到野蛮时代,然后又重新积累,又进入到文明的门槛。

所以,总的来看,西方历史是贯穿和扬弃和自否定的原则、线性发展和自否定原则,是不断的自我批判。基督教徒批判古希腊的异教徒,文艺复兴批判基督教,卢梭批判整个西方社会,卢梭的成名作是《论艺术和科学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整个艺术和科学,艺术是广义的了,包括技术。整个西方科学技术是发展的,包括艺术、文化全都是倒退,全都是道德的堕落。所以,卢梭认为还不如古代那些自然状态下的原始人,他们还保留着真正的道德,还有人的自由。卢梭这种彻底的否定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实很正常,西方人就是这么想问题。包括后来的尼采、马克思其实也是。马克思也是对西方文化的全盘否定,整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那么高的文化搞来搞去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无产阶级要与传统做彻底的决裂。那么,尼采就是“一切价值重估”,所有的价值都是错误的,我们要重估。这是西方文化的一种特点,自我否定、自我扬弃。中国文化的模式则是早熟。很早中国就有非常灿烂的文化,但是,从此就停留在那里。当然也有变化,这个变化不是发展而是“积淀”。“积淀”这个词是李泽厚先生提出来的,我觉得提得很好,这概念至今也是有用的,就是沉淀下来的东西。我们不断地回到过去,我们每一次新的开端其实都是回到过去。1949年以来我们以为真的有开端了,胡风当时写了一首很有名的诗《时间开始了》,以为从此后会大不一样了。结果后来慢慢发现一切还是老样子,而且我们以往积累下的东西又失去了,我们又要通过20世纪80年代的新启蒙重新再加以积累。积累到今天,国学热以来好像又有一种横扫一切的姿态,好像新启蒙又错了,又要反思。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就是早熟,早就看穿了,早就看到底了,不要发展,发展没什么好处,发展到头来自己会后悔的。所以最好不要发展,把我们老祖宗已经得出来的经验再拿来用一用就够了。当然我们现代人来用老祖宗的东西,跟老祖宗原来的东西还是不一样的,这就是积淀。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积淀会散发出不同的酒香,就像酿酒一样,时间越久香气越浓。历史朝代越久远,我们的包袱就越沉重,就越根深蒂固。

这是一个引子,下面我们来进行中西文化土壤的分析。首先来说,我们来看中西文化的起源(板书:中西文化的起源)。

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是中国的先秦,一个是西方的古希腊。要谈起源,中西文化首先要追溯到这两个时代,雅斯贝尔斯把它们都放在“轴心时代”。“轴心时代”就是在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这段时间在世界各地兴起了几大文明,而且是互不相干地兴起了几大文明,被称为“轴心时代”。比如说希腊文明、印度文明、华夏文明、犹太文明、巴比伦文明都是在此时兴起的,当然埃及文明、苏美尔文明更古老,是在此之前的。那么人类的文明,不管是哪个文明,单独发展也好,互相之间有交流也好,大家都公认是从原始社会进化来的。比如说,古希腊和巴比伦、印度及埃及相互之间都有交叉,而中国文明是独自发展起来的。那么不管怎样,它最初都是从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进入到文明,希腊文明也不例外。希腊人是外地人,希腊本土的那些人在北方来的民族面前沦为奴隶,很多奴隶都是当地人。一拨拨的北方的阿卡亚人,原来是在多瑙河流域,是游牧民族,养羊养牛的,就像我们的北方民族匈奴进入中原,他们也进入到希腊和克里特岛,并占据了那里。占据了那个地方以后,他们从畜牧业进入到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即工商业和手工业。因为希腊这个地方不适合从事畜牧业和农业,但适合从事海上贸易,所以希腊文明是海上文明。坐船在古代是最便宜的交通工具,在海上不要修路,驾驶船凭借你的经验就可以运回成吨的生活必需品。希腊因此成为了商业中心,当时的地中海沿岸,也可是说是世界的商业中心。希腊本土的生活必需品绝大多数都是进口的,包括粮食、蔬菜和油等,出口的主要是手工制品。工商业从古希腊发展起来,使希腊进入到了文明社会。

那么中国则是另外一番景象,中国原先也是部落,我们从古代神话中可以看到一些蛛丝马迹。黄帝和炎帝两大部落斗争,最后黄帝战胜炎帝,三皇五帝这样发展起来。但是,中国这片土地是适合农耕的,它不适合做生意。做生意要修路,修路是很艰苦的,在古代到处是森林,到处是豺狼虎豹。所以,在古代中国这片土地上,最容易生活的就是开辟一片土地种庄稼。所以大陆文明、内陆文明通常都是农耕文明。

所以,两大文明从一开始在地理环境上就有区别,我们讲中西文化心理比较,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有些地方是完全相反的、颠倒的结构?这种奇特现象会引起反思,为什么会这样?人应该都是一样的,都是从原始社会过来的,为什么人家就是那样,我们就是这样?那么,我们就要追溯根源到最远的地方,那就是地理环境。当然不是地理决定论,但是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最初发源的时候,地理位置确实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一旦“决定”以后,就不总是“决定”作用了,我们就要深入到在这种地理环境上面所产生、所形成发展起来的不同的生产方式。历史唯物主义比较强调经济基础、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决定了历史的发展,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决定,但相对来说它起的作用更大。所以,马克思也没有否认地理环境在人类发展的最初期所起的决定性的作用,不同的地理环境就有不同的国民性,不同的人的性格。但是发展起来以后作为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文化,就不完全受地理环境限制了。比如说:罗马人学希腊人。罗马人开始并不是商业民族,但他把希腊那套文化借用过来以后,就具有了与希腊人相似的国民心理、文化心理和一套文化体制。所以,不同的生产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化模式,一旦形成起来就有了它的独立性,它就可以向不同地理环境之下的人类群体扩展,它就可以不是严格地受地理环境的决定。

由此我们就可以解释两大文明的文化土壤了。一般说来,它们的区别可以归结为海洋型的商业文明和大陆型的农业文明之间的差别,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个是农业文明,另一个是海洋型的商业文明。希腊文明是这样的,靠工商业为生,特别是商业。当然这商业最早是海盗,在海上抢东西;但是抢东西也是商业文明的范围,因为抢的东西主要不是食物、生活必需品,而是那些贵重物品,如金银财宝。金银财宝要卖呀,要拿到市场上去,金银财宝要卖就要讲公平原则,就要讲市场原则。所以商业文明也包括海盗,海盗文明也是属于商业文明这个范畴之内的,由此建立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心理模式。相反,中国的这样一种农耕文明跟海洋型的商业文明是非常不一样的,它是自给自足的,是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它万事不求人,它自己什么都有。它的商业也是受到抑制的,有一点商业,但不是必须要的。

希腊文明的产生是立足于古代的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之上的,那么与此相适应、相伴随的,就是西方的私有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我们讲历史唯物主义的,我们不能撇开这一点。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名著里面,详细地探讨和论证了这样一个过程。古希腊、罗马,他们怎么样产生出个体家庭私有制和城邦国家?雅典是城邦国家,最初罗马也是城邦国家,后来成为了大帝国了,但是它的起源是城邦。恩格斯认为,私有观念和个体家庭都是由于商品生产所导致的,就是做生意。虽然古希腊人也有家族,他们原来是氏族公社,原来在北方游牧的时候,他们也是一个一个的公社。家族、氏族、血缘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到了这块地方以后呢,大家都去做生意去了,氏族虽然还在,但是氏族的力量呢,越来越弱了。很多东西都不是在家庭、家族内部可以解决问题的,必须要拿到市场上来公平裁决,必须要依靠政府,必须要依靠城邦,依靠行政的力量来解决问题。靠家族的力量没办法,因为你不是在家族内部做生意,你是跟其他的家族,有很多是不认识的人,你跟他们做生意,那就必须要有一个第三者来裁决,那就是城邦。所以商品生产导致了两种观念,一个是私有观念,你要跟人家做生意,必须要有私有观念。你卖的东西必须是你自己的,你不能卖别人的东西,你能卖的就是你自己私人所有的东西。人家相信这是你的,所以人家才肯买你的。如果人家怀疑这不是你的东西,人家就不会买了。所以私有的观念在商品经济的情况之下,首先是必须确立的。再一个是个体家庭,个体家庭是与此有关的。就是说你卖的这个东西是你家的,如果说这是你家族的,那还不行。整个氏族的东西你能卖?整个氏族的东西对你来说就是公家的东西呀!你怎么能卖呢?人家也不敢买。必须是你的个体家庭的,你是一夫一妻制,你的这个家长有支配权,有使用权,人家才敢买你的东西。那么个体家庭呢就产生了。

这里的个体家庭跟今天我们中国人所讲的这个家庭,概念上面有些不太一样。家族、氏族,跟个体家庭不是一回事。我们中国讲家庭原则,讲家的关系,实际上它是一种氏族、公社这样一个大范围之下的这种家庭关系,所以中国人讲这个家庭关系呢,它是可以放大的,可以放大到整个某一姓:王姓、李姓,我们都是一家人。同姓,也可以放大到甚至于不同姓,我们五百年前都是一家。放大到整个种族,放大到整个国家。所以国也成为一个家。国成为家在中国人心目中是很自然的事情,大禹治水后就把王位传给了他的儿子,就成了“家天下”,大家都很认可,他就是我们的大家长,我们都服他,由他来裁决。

但是,个体小家庭在中国从来没有独立过,这在《家》、《春》、《秋》等很多小说里都表达了。就是他个人的婚姻,哪怕他已经成家立业了,他还是要受家族的制约,他还是要服从家长、族长、伯公、叔公那些人的裁判。而在西方古希腊的家庭中,个体家庭是随着私有观念的产生而巩固的。那么个体家庭产生以来更加强化了私有制,给私有制以支持,而最终导致了城邦国家的产生。古希腊的国家,其实不应该翻译成国家,翻译成国家有些误解,应该翻译成城邦。我们讲柏拉图的《理想国》,有人翻译成《国家篇》,其实也不是《国家篇》,因为它那里没有“家”的意思,Polic这个词就是“城邦”的意思,它没有家的意思。你说“国”可以,但不能说是“国家”。这个城邦国家是以法律为基础,它不是以家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起来的。而法律是从哪来的呢?法律是请一些哲学家,一些贤人,一些有智慧的人制定的。我们在西方哲学史上经常看到某某哲学家被某个城邦请去,为他的城邦制定法律。为什么要请哲学家制定法律?为什么不请族长、伯公、叔公?因为哲学家的逻辑是最清晰的,他的思维最清楚,他最有智慧,他所制定的法律最能够达到普遍性,最能做到公平。你制定的法律不是为了某一拨人,而是为了整个城邦制定法律。那么就有一个前提了,你这个法律一旦付诸实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公平,你不能对这拨人是这样,而对那拨人又是另外一种处置方法,那不对。要做到公平就要有逻辑,法律上自相矛盾就会被人钻空子,有的人就会抓住它的空子为自己谋利益。而只有哲学家才最能够摆平,他们能考虑到所有的这些细节,制定出一整套不自相矛盾的、能够自圆其说的法律条文。那么,城邦国家的基础就是法律,法律这套东西跟传统的氏族公社的宗法血缘关系是冲突的。因为我们做生意的时候,当然如果是氏族内部做生意,这个家庭和那个家庭都是同姓的话,发生纠纷的时候就好解决,我们请叔公伯公,请这个大家长来裁决就是了。但是如果我们与别的氏族公社的人做生意怎么办?那个时候就不能够由你的族长或他的族长来解决,而必须由一个政府以法律为准绳来加以裁判。

法律,这一套东西跟宗法血缘关系的社会纽带是不同的,最开始是双重并行。一方面伯公叔公还有一定的势力,他们可以裁决一些事情;另一方面政府、法律也有一定的权力。这跟我们今天的情况也有点类似,像巩俐演的《秋菊打官司》,还有《山杠爷》以及很多现实生活发生的一些案子,都说明了法律在中国现在很多地方都不切实际。为什么不切实际呢?因为当地有当地的情况,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情况就是当地的血缘关系、宗族关系。你要摆平纠纷,那光靠法律是不行的,你必须要把一个族长请过来,他说得起话,他说一句话你才能摆平。比如说两个村子历来都是械斗,王家和李家斗来斗去,已经斗了好几百年了,你现在用法律来摆平能平服人心吗?你要真正解决问题还得把两方面的族长拉到一起来,互相协商。谁有这个权力能把两方面拉到一起来呢?是政府。所以双轨并行,一个是家族血缘关系,一个是法律关系,成为社会的双重纽带。

在古希腊早期也有这种情况。古希腊有一个著名的神话,就是《俄瑞斯忒斯》(Orestes)的悲剧,也有的翻译成《奥列斯特》。俄瑞斯忒斯神话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序里面有介绍。我们讲一下这个神话,就是这个特洛伊战争嘛,阿伽门农率领大军征服了特洛伊,凯旋归来。结果他的妻子在家里跟另外一个人私通,然后就和奸夫联合把她的丈夫给谋杀了。然后她的儿子呢,就是俄瑞斯忒斯为了报父仇,就把他的母亲和奸夫都杀掉了。这就引起了一场官司,一个儿子把母亲杀掉了,这对于传统的氏族血缘公社来说是大逆不道的,那是最高的罪行,就是儿子杀母、杀亲。复仇女神就要追究俄瑞斯忒斯的罪责,俄瑞斯忒斯就跑到了阿波罗神庙里面躲了起来。然后在雅典娜的主持下举行了一场审判,俄瑞斯忒斯被控有杀亲之罪,杀害母亲之罪。但是阿波罗为他辩护,他说他杀死的这个人本身也是个杀人犯,虽然她是俄瑞斯忒斯的母亲,但是她本身是杀害她的丈夫的,本来就该杀,所以俄瑞斯忒斯应该没罪。他杀了一个杀人犯,那有什么罪呢?于是复仇女神就提出了一个理由:他的母亲杀他的父亲跟他杀了他自己的母亲,这两者是不对等的。为什么不对等呢?因为他的母亲杀他的父亲,他的母亲和父亲之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而他杀自己的母亲,两者是有血缘关系的,这个罪要重得多。但是阿波罗又提出了抗辩,说尽管如此,但是这个母亲有双重的谋杀罪,一方面她杀了自己的丈夫,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因为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虽然她跟自己的丈夫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她杀了人;另一方面,她不但杀了自己的丈夫,她还杀了自己儿子的父亲。(大笑)所以她拥有双重罪,他的母亲有双重罪。这个法律上的辩论呢,大家知道是12个陪审官嘛,6票对6票,僵持不下。最后是雅典娜投了一票,雅典娜代表理性,投给了阿波罗这一方。恩格斯说这样一个案例呢,当然是神话了,但是神话里反映出当时的现实,一个什么现实呢?就是当时发生了一个极大的转变,当时这个社会的正义的砝码,已经从血缘关系偏重到法律关系这方面了。原始公社所继承下来的这种宗法式的血缘纽带被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纽带所取代,被炸毁了,这个案例反映出一个炸毁的过程。雅典娜当时很难取舍,两边势均力敌,但是雅典娜是代表理性的,是智慧女神,所以她站在了阿波罗这一方,她投了理性一票。血缘它是不讲理性的,它只讲情感。你跟哪个有血缘关系,这是情感关系,但是它不讲理性。那么法律呢是要讲理性的。恩格斯在分析雅典社会进入到文明时代的产生的时候借用了一个俄瑞斯忒斯的悲剧的例子来说明:血缘已经让位于法律。在一个新型的社会里面,法律成了一个法制社会的支柱。这个时候,人就开始意识到,自己不再只是家族和氏族的附庸了,而且是城邦的公民。城邦的国家建立在法律之上,而法律的原则不是血缘,而是正义,是正义的原则。什么叫正义?正义就是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就叫正义。正义也叫公平。当然在古希腊,这个正义公平主要是讲的公民、自由民,奴隶是不包含在内的。奴隶是没有公民权的,女人也没有公民权。所以主要是讲的个体家庭的家长,作为公民,他们具有平等的权利。

那么,这种公平,这种正义,又被提升到“神圣的”这样一个高度。比如说在古希腊神话里面,当时的主神是宙斯。宙斯大神是什么神呢?他是掌管法律的,法律之神、正义之神,他代表了正义,代表了法律。希腊神话里面还有一些神,叫做旧神,称之为泰坦神族。整个古希腊神话你去分析的话,你可以在里面发现有一场旧神和新神的斗争。旧神就是地神盖亚,还有最初的天神乌拉诺斯、克洛诺斯。克洛诺斯虽然是乌拉诺斯的儿子,但是他把乌拉诺斯推翻了。而他的儿子宙斯又把克洛诺斯推翻了。这个“杀父”的话题在希腊神话里面很多,希腊神话里的杀父不是简单的杀父,而是新的取代旧的,新神系统取代旧神系统。旧神系统都被打入地狱,叫泰坦神族、巨人族;新神就是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族,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族属于新神。当然,像爱神阿佛洛狄忒,她本来是旧神,但是新神也把她接纳了,因为新神也承认爱情,爱情、婚姻这也是不可缺少的。新神系统里面都是像阿波罗、雅典娜、赫美斯、缪斯等代表理性、智慧、文艺等等比较高层次的精神生活方面的职能,主要是由新神来掌握的。而旧神主要是海神、地狱之神、丰产之神,这些代表物质方面的、欲望方面的就是旧神。最后是新神战胜旧神,宙斯君临诸神之上。这也说明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转变。对古希腊神话其实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一下,古希腊神话里面是很有意思的,它跟历史虽然不是一一对应的,但从精神方面是有一定反映的。黑格尔在《美学》第一节里面就专门有一小节谈到新神对旧神的斗争。新神对旧神的斗争就是精神对物质的胜利,精神领域里最高的就是正义,那就是宙斯所代表的。在城邦民主制下,正义和法律是保护个体公民的,没有个人权利,就不需要组成城邦国家。所以,西方的文化心理慢慢形成了先个人后集体的结构,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当然从家族、氏族、血缘公社这样一个角度来看是先有集体。你是你父母生的,你的父母是属于一个家族的,先有集体后有个人。而在城邦国家的这个眼光之下,先有个人后有集体。当然这个集体也可以带来爱国主义,你爱这个城邦,但是之所以爱国,是因为这个国家能够保护你的私有财产。在古希腊也有许多爱国主义者,为了国家甚至献身的。苏格拉底就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他的前提就是这个国家是正义的国家,它保护每个公民的私有财产。

在城邦里面,城邦之所以产生,它本身就是私有经济的产物。什么是城邦?城邦本来就是一个集市,大家在那里做生意。那个地方,很多城邦最初都是由于商业而形成的一个聚集地。有广场,大家都在那里做生意,做生意经常发生纠纷。发生纠纷怎么办呢?那么就有些人认为这里应该设立一个市政厅,解决各种各样的事务。我们发生纠纷,就应该去找法官。他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办。我们至今还看到欧洲很多小城镇,它市中心就有一个市政厅。所以,城邦本来就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就是市场、生意的聚集地,各方来的人都聚集在一起,大家是互不相识的。有的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他有东西要卖,他在这里吆喝,大家就去买。所以,在这个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城邦承认个人对他的物品具有私人所有权。而这种所有权在你跟人家进行交换的时候要借助于契约,用契约来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说你要做生意,那么我们要订立条约。比如你需要的东西现在没有货,你给了钱,几天以后他把货物运来。那么我们有个契约,有个协定。你不兑现协定,我就可以跟你打官司。所以交往、贸易要经常借助于契约来实现人与物的关系。而契约实际上是人对人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签订的,但签订的内容是人对物的关系。我把这个东西转让给你,本来属于我的,现在属于你了,这在契约上面是这样定的。那么从契约我们可以看出来,古希腊人那里已经形成了一种心理模式:通过人和物的关系来实现人和人的关系,或者说通过人对物的所有权关系来处理人和人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实际上是表达了人和物的关系,就是私有制、所有权的关系。在交易中,我的所有权转让给你了,我对物的关系转让给你了。我们通过契约把这一点定下来了。长此以往人们习惯了什么东西都要定契约。西方人这个契约精神非常、非常地普遍,非常地深刻。据说9·11事件的时候,甚至于在飞机上一个美国人也站出来说,我们来投票,我们到底是反抗呢还是不反抗。大家都死到临头了还要投票。就是有种契约精神,就是尊重每一个人的自由精神。我要尊重你的选择,你也要尊重我的选择。那么,怎么样尊重呢?就是表现在一人一票。

他们非常重视契约,而这个契约从它最开始就是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产生出来的。它表达了人与人的关系,但是这个人与人的关系不是直接的。比如说不是我对你有好感,我们就发生关系,如果我对你有好感就发生关系,那就不需要契约了。我们经常说,我们亲兄弟嘛,像兄弟一样,还定什么契约呢,还立什么字据?你借了钱,你给我立个字据,那就见外了,那就不是亲兄弟了,那就当外人了。之所以要订立契约,那就是因为我们都是外人,都是陌生人。我们讲“亲兄弟明算账”,我们不能用感情来扭曲了我们的物权关系。物权,它不讲感情,它就是我的所有权,我可以给你,但是要订立契约。所以西方文化,它最开始形成了通过人与物的关系来实现人和人的关系。这个在马克思的《资本论》里面也体现出来了。恩格斯在评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时也讲了这一点。所以《资本论》也好,《政治经济学批判》也好,里面讲的都不是一个人占有物品,怎么占有,而是讲的一个人占有这个物品,他跟他人就有一个关系在里头。如果没有关系,谈不上占有,也谈不上所有。之所以所有,就是这个东西是我的,而不是你的。所以人对物的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人和人的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要通过人和物来体现,不是直接体现。这是希腊文明产生的一个结果。

我们反过来看看中华文明的产生。中华文明的产生,我们可以归结到一个相反的结构。什么相反的结构呢?通过人和人的关系来实现人和物的关系。就说你要占有任何一个物,你都要拉关系。我们今天对这个感同身受了,我们要占有任何一件物,比如说财富、财产,你都必须拉关系,要搞好关系,要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情感关系。首先是血缘关系,其次是裙带关系,熟人关系也包含在内。这是如何产生的?我们看中华文明的产生是农业文明自然演进的结果,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它是自给自足的,虽然也有在乡村之间,那些货郎,那些小手工业者,那些铁匠、木匠、泥瓦匠,但是没有这些人也可以,也不会坏大事。而且很多农民他本身就会这些,他就是一个木匠,平时就种地,到时候呢他就做木工,找一个比较内行的,他也可以盖房子。所以它是自给自足的,商品生产在这里是被抑制的。当然中国传统也有比较发达的商业经济,但是后来呢,这个传统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被抑制了。那么商品生产在被抑制的状况下,它未能够炸毁原始公社的宗法血缘关系,没有能够炸毁这样一种原始公社的制度。不像古希腊俄瑞斯忒斯的案子反映的那种情况。相反,中国传统的这种自然经济、小农经济,使这种原始宗社的血缘关系、宗法血缘关系膨胀起来了,扩展为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唯一的纽带。中国的家,不是个体家庭,中国的家是受束缚的,刚才已经讲到了,它是以姓氏为单位的宗法家族。一个家,它的家庭是不独立的,所以个人也是不独立的,家庭的家长都是不独立的。他要服从更高的家族、祠堂,动不动就要把你搞到祠堂里面去,执行族规家法。所以,中国的家庭模式不是个体化,恰好是群体化的,是等级化的。这就是礼制,周代的礼,孔子所讲的周礼,就是这样一种群体化的、等级化的宗法家族体制,就是礼、礼制、礼教。

那么,在中国为什么会形成这种情况?这种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它的这块土地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我们刚才讲了,所谓所有制、私有制,是随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观念,一种法权思想,这个东西是属于你的。但是在中国,恰好缺乏这样一种因素,能够形成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所有制的观念。我的、他的和你的,这样一种观念在中国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形成起来。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有这样一种说法,就是在东方,包括在中国,没有土地的私人所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理解到这一点是解决东方秘密的一把钥匙,就是说没有土地的私有制是理解东方的一把钥匙。这个东方包括中国和印度。中国人虽然有私人占有土地,这个占有通常是习惯。我们祖祖辈辈,世世代代都在这块土地上面,靠这块土地为生,或者说这块土地是我们祖祖辈辈开垦出来的,我的祖先、我的曾祖父,开辟出来的这块土地。于是我就靠这块土地为生,已经多少代了,那当然是我的。这是一种习惯,但是这只是一种占有,而不是所有。所有和占有是有很严格区别的,马克思特别区分了这一点。你占有了,并不等于你所有。什么叫所有?就是法律上已经确定了这个就是属于你的了。你世世代代开垦,你的曾祖父把这片树林砍掉,开出一块土地来,这块土地就是你的了。那么原来这片林子是谁的呢?你并不是这片林子的主人,你把这个林子砍掉,开了一片生荒地,现在变成了良田,这片良田就是你的,那只是你的占有权。但是这个林子本来所生长的土地那是谁的呢?那是皇帝的。所以,中国古代历来就是公有制。恩格斯说“公有制是我们理解东方专制社会的一把钥匙”。天下为公,三皇五帝以前都是天下为公。中国古代的说法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块地是你开垦出来的,但是你开垦出来的那块地它本来是皇帝的。所以你只有占有权和使用权。你把这块土地卖了,可以。但是你所卖的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而只是这块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所以我们经常讲,中国古代地主可以买土地啊,但不是说土地买回来就可以说这土地就属于你的了?就是说你买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占有权,那可以。我们今天买房子也是这样的。你买的这个房子,这个房子地下的地还是国家的,你不要以为你买了这个房子,这块地就是你的了。你只有使用权,你只有占有权。所以我不实房子,我从来不相信我买了房子这块土地就是我的了。因为这个土地还是国家的,它任何时候要拆,那你要保留这个房子,你只好把这一堆砖瓦都运走,那是你的。拆迁都是这样,为什么能够拆迁?从法理上来说,拆迁是对的,国家需要嘛,土地本来就是国家的。土地不是你的,它要拆迁,老百姓打官司也不是说死要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而是拆迁的补偿太少了。补偿太少了,主要是打这个官司。中国人实际上没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概念。土地哪能私有呢?在西方就不一样,西方的土地就是私有的。不管你是盖房子也好,用来种树也好,用来种地也好,那土地是你的,那就是你的。所以,这是理解中国世情的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在中国不存在真正的私有财产,那么也就不存在与此相连的法权观念。私有观念和法权观念是连在一起的。法权观念也就是权利观念,个人的权利。个人的权利你可以占有动产,这个动产是你的,但是动产严格说来不足以确立个人的权利。个人权利严格说来是必须有占有不动产的权利,这就是所有权,不动产可以确立人的权利概念。所以在中国,由于从来没有真正意义的私有财产,所以个人从来没有真正的独立。要么他可以融化于自然,像道家,就把个人融化于自然,个人无为,你放弃自己,放弃自己一切欲望,你融合于大自然,你就是自然,那么个人就消失了。要么就献身于国家和社会,这就是儒家,献身于家族,光宗耀祖,你为了光宗耀祖牺牲了自己,你为了国家的利益牺牲了自己,那都可以。

在中国,总的来说都是先有集体,后有个人。中国有一句流行的说法叫做“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集体富裕了,个人才会富裕,其实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大河就是小河流出来、汇聚起来的,小河没有水,大河哪有水呢?本来应该这样来理解,但是中国人约定俗成以后就好像成了一个大道理。国家富了,个人才能富,集体富了,个人才能富。其实,国家的富就是个人的财富积累起来的嘛,但是中国人不是那样考虑问题的。中国人认为这话很自然,没有人提出质疑。所以,在中国契约关系也不发达。契约关系这个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商代有很多,从这个挖掘出来的出土文物里面可以看到很多都是契约,但契约关系仍然是不发达的。我们刚才讲了,商业在中国是受压抑的。所谓“重本抑末”,农是本,商是末。中国历来是农业为本,商业为末,商业只是在农业的基础上调剂调剂。商业不受重视,因此契约关系也不发达。如果商业发展起来了,契约当然就应该发达。在中国近代也有晋商、徽商等,商业有一定的发达。我们经常讲儒商,晋商、徽商都是儒商。中国古代,明清也有商业经济,宋代也有很发达的商业经济。但这个商业经济不是纯粹的商业经济。基本上,儒商和官商是分不开的。它里面的契约不是平等的。它有契约,但是这个契约——当然也有平等的,你要讲商品经济它就有平等的契约,但是有很多的契约是不平等的。我们今天个人跟某某乡政府定了个契约,承包了一块地,那是契约。乡政府随时可以把它撤销,把它做别的用,你没法打官司的,因为你们地位不平等。你一个人怎么敢跟政府签订契约呢,不平等的。所以中国的契约,即便有,也往往是不作数的,只是一种意象。我承包了这片树林三十年,说好了三十年不变。咦,突然发现这片树林地下有矿产,乡政府马上变卦了,你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个是契约关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往往是用礼来规定,包括契约关系里面也渗透了这种关系,用礼、礼教、礼制,来规定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礼的关系,从周代以来,经过了儒家、孔子他们的确认,他们认为这个是天经地义的,是先定的,是天地之理,是天道。礼不是哪一人定的,当然也是由圣人来制定的,但是圣人是按照天道来制定的,所以它是天经地义的。等级关系、宗法关系是天道。人就是天的产物,天之所以把人生出来就是为了把他造成这样一种宗法等级关系。所以人遵守这样一套礼制是天经地义的。个人在礼里面,他只是一个环节,一个镙丝钉,他依靠的是自己在这一套礼制中的名分而生活,由此来获得自己对生活资料的占有。所以,这样一种社会心理模式是通过人与人的关系来实现人与物的关系。脱离了这样一套宗法体制关系,你能通过占有物来享受、来维持生活吗?那是不可能的。礼无所不在,任何一举一动,你要跟物打交道,你要跟自然界打交道,你要跟产品打交道,你都必须纳入到礼的关系里面来加以考虑。比如今天做生意,做生意要赚钱,赚了钱你首先想到得送礼,你不送礼,那你的上司、管你的人就会找你麻烦。所以你要赚任何一点钱,你要维持任何一点生活资料,你都必须纳入到礼的关系来考虑,甚至你都还没有赚到钱,你就必须先送礼,不然城管会把你的摊子踢了。

中西文化在进入文明的门槛的时候,在文化心理上面产生了一个最根本的区别。我们可以把它归结到个体意识的独立性。个体意识是不是独立了?也就是说从古希腊进入到文明社会的门槛的时候,它所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就是希腊人的个体意识已经独立了。当然这个问题在西方人那里也有不同的看法,希腊人的个体意识还不够独立,他们还有很重的家庭血缘关系的观念,还有很重的城邦伦理体系——我们是属于共同习惯、共同风俗的一个群体,属于传统留下来的一个群体。很多人认为希腊人实际上是很传统的,并不是完全摆脱了氏族关系,不是完全独立的个人。但是我这里讲的西方独立意识的个体,主要是跟中国对比而言。如果是跟西方人对比而言,那么古希腊人甚至于还不懂得自由这个概念。很多人说自由、个体性、个体、独立性这些概念在古希腊还不存在。当然,说不存在也说不过去,像亚里士多德就提到过自由、自由意志,分析过自由意志这样一些问题。当然真正得到确定还是在近代。近代以来,文艺复兴以来,这一套观念才成体系,以前只是偶尔提到。但是从社会心理方面来说,我们可以这样说,就是古希腊人已经开始确立了个体意识。而在中国的先秦时代还没有。我们从早期的哲学家那里可以看得很清楚,我们可以举几个哲学家的例子。在古希腊有三位著名的哲学家奠定了后来西方的权利概念、法权概念的基础。权利概念就是法权概念,权利(rights),也可以翻译成法,它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权利,一个是法。这个我们通常把它翻译成法权。这个法权概念是在古希腊那里就有了观念上的基础。

古希腊有三个哲学家,一个是德谟克利特。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我们大家都熟悉,原子论当然讲的是自然哲学,万物都是原子构成的,原子的一个最基本特点就是不可入,每个原子都是不可入的,别的原子不能侵入它,要由它来组成万事万物。这是对自然的看法,一种自然的观念。但是这种自然观,实际上在社会心理的角度来看它反映了一种对社会的看法。自然是这样,社会也是这样。自然是由原子组成的,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每个个人都是一个原子,都不可入。你不能侵犯我的财产,我也不能侵犯你的财产,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单个的。所以它是为个体主义、个体意识提供了哲学上的根据。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是非常典型的。再一个是普罗泰哥拉。普罗泰哥拉提出了一个命题,叫做“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事物的存在尺度,是不存在事物的不存在尺度”。人感觉到冷的,那就是冷的;人感觉到甜的,那就是甜的。显然这个“人”是指个人。那么,普罗泰哥拉通过人是万物的尺度,引出了“约定俗成”这样一种观念。就是说,人既然是万物的尺度,而人又是各式各样的,那么规律何在呢?你说是红的,他说是黄的,你们两个的眼睛可能有问题,对不上。那么就要有约定,我们就把这种颜色叫红的,或者叫做黄的,这叫约定俗成。所有的规律,所有的概念,所有的普遍的规定都是属于约定俗成的。我们大家同意这样约定,我们以后就这样办。对于自然界的事物,我们是约定俗成,那么对于社会也是这样。所以,普罗泰哥拉可以说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了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哲学家。提到社会契约论,我们通常想到是卢梭,其实在古希腊已经有了,后来的伊壁鸠鲁也有这种思想。约定俗成的思想就是说凡是在社会中成为法律的都是通过约定,个体的约定。它是最早的社会契约论。第三个就是我们刚才提到的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有个著名的命题叫做“认识你自己”,就是自我意识。这样的一个命题把个体提升到了一种精神性的高度,作为伦理根据。认识你自己,不是认识你的脚,你的腿,你的眼睛、鼻子,而是要认识你内心的那种理念,要认识你自己的灵魂,要认识你心中的善、真、正义、真理这些东西。所以,个体被提升为一种伦理根据,伦理的根据就在于个体的灵魂之中。苏格拉底讲灵魂,灵魂是自由的、自决的,自己决定自己的。他在牢里面被判死刑了,他对弟子说,我现在可以逃出去,但是我不逃。为什么呢?我的灵魂告诉我,我最好的是不要逃出去,我可以逃出去,可以救一条命。但他是宁可从容赴死,他也不逃,因为人毕竟不是动物,我之所以从容就义,我有我的考虑的,这种考虑是伦理的、是道德的,我这种选择是最好的,是最善的。所以,他的这个个体被提升到了一种伦理根据,个体的灵魂。所有上面这三个哲学家都表明,古希腊已经开始有了一种独立的个体意识。

中国先秦,像孔子,也讲到人,“仁者人也”,也就是说人从根本上是仁义道德的仁,人的本性是仁。仁义,“仁”单人边一个二字,通常解释是二人关系。人的本质是两人关系。人本来就是在关系之中,所以人不要看做一个个体,你必须看做一种关系。比如他是某某的儿子、他是某某的父亲、他是某某的妻子,只有在这种关系中,我们才能认识一个人。所以,孔子把人归结为一种两人关系,这与古希腊不同。古希腊,像亚里士多德有一句话,“一个人和人乃是一回事”,我们讲人就是指一个一个的人。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个体性,个别实体才是第一实体,种、类只是第二实体。所以,亚里士多德把人归结为个人。但是中国人,不光是孔子有这种思想,其实中国人都有这种思想,人就是在关系之中。在汉语里面“人”的概念就是指他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意味着他人,那是一个群体,人与我是对立的,也就是与个体相对立的一个群体,“人”字根本的理解是一个群体。所以我们今天讲人文主义、人本主义,但其实应该说中国只有一种人伦主义,人是处于一种伦常规范之中的,伦就是伦常,就是一种礼、一种规范,习惯经常是这样讲的,这些规范把人限制住了。

刚才讲的是儒家。那么道家、佛家在有一点上是相通的,就是他们都要取消人的个体独立性。道家把人归于大自然,人与自然是一体的,人把自己放弃了,人就回到了自然了。佛家也是讲人不要执着,要去我执,去执嘛,去执最重要的是去我执,放弃我,最后达到空,四大皆空,自己也是空。儒、道、佛其实都是这样一种倾向:都是去掉个人的独立性,这一点是一致的。在中国,很少看见有人坚持个体的独立性,一旦有就会被看做是异端。比如先秦的杨朱,“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铁公鸡,据说是自私自利到了极点;近代晚明的李贽,李贽宣扬私、私心,也被看做是异端。这些东西都是被主流观念所排斥的。当然,一种文化不可能只有个体意识,也不可能只有群体意识。我们刚才大体上说西方人个体意识独立,但西方人也有群体意识;中国人的个体意识不独立,但中国人不是没有自己的个体意识。如果一个社会只有群体意识或只有个体意识,这是无法想象的,既然是一种文化,一个整体,它必须两者都要有。但是问题就是中西文化中虽然两种意识都具有,但是中国文化中的个体意识不具备西方文化中的那种对于群体意识的独立性。中国人也具有个体意识,它的个体意识是在群体意识之中的;而西方文化中的群体意识,自从古希腊进入文明社会的门槛以来,自从把社会血缘公社的纽带炸毁了以来,已经不再有中国文化中对个体意识的先在性,先于个体意识的群体意识在古希腊文化心理里面已经被扬弃了。当然在原始社会是有的,先有群体意识,再有个体意识。到了法治社会,到了民主性的城邦社会以后就不再有先于个体意识的群体意识了。群体意识在西方社会从古希腊以来没有先在性,没有一种原发性,而是“继发性”的。

在古希腊,群体意识它总是由个体意识外化出来,或对象化出来的一个东西。古希腊的群体意识是由个体意识对象化出来的,个体意识把自己的意识设定在一个对象上,比如说法律,法律是一个对象,我个人要服从它,别人要服从它,但是这个法律是经过我同意的。苏格拉底就是这样,雅典的法律是我苏格拉底同意的,那么它今天判了我死刑,我也得执行。因为它是我的自由意志接受的,它不是外人强加于我的,我如果不同意这个法律,我早就到别的国家去了,去其他的城邦,我就不在雅典了。我之所以在雅典,我是认可这个法律。这个法律是由我自己认可和同意的,这种法律就叫个体意识的对象化。所以,群体意识在古希腊是由个体意识的对象化和外在化而来的。在古希腊神话里面,有很多迹象可以表明这一点。如古希腊神话中有很多神,天神、海神,各种各样的神都具有一个特点:神人同形同性。神与人是同形的,神表现在雕像上、绘画上,都是人的形象,都是高大美丽的。当时古希腊人认为神与人没有什么不同,神不过是不死,而且比人更加高大,在雕像里面、神庙中的神像通常比人要高大,而且更美丽,女的非常漂亮,男的非常健壮。神与人不但同形,而且同性,神的性格与人的一样。在古希腊神话中,神与神的关系就好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多故事是很有人情味的,神无非是理想化的人。神本身当然是群体意识的代表,每一个城邦都有一个守护神,每一个城邦的守护神都是爱国主义的旗帜,我爱这个城邦,那么我就爱这个守护神,我就要善待它,祭祀它。有的城邦把海神作为城邦的守护,那么它对海神是非常崇拜的。海神代表一种精神,代表整个群体。阿波罗代表了另外一个城邦的精神,阿波罗代表了文艺,雅典娜代表了智慧、理性,宙斯代表普遍的正义,这些都是一些普遍的概念。神应该说是一种普遍性概念的代表,也是一种群体意识的代表,它不是代表一个人,它是一种普遍观念,正义、理性、智慧,文艺等等,这些普遍的观念都吸引着城邦里的人为之献身。所以它是一种群体意识,一种普遍的观念。但是所有这些其实都是个体的本质的寄托,不管是智慧也好,正义也好,理性也好,文艺也好,诗歌也好,都是每个正常的个体的本质,他把这种本质寄托在一个神的身上,把它美化了,理想化了。所以这些神本身也具有个体性,他们虽然是普遍性的代表,但他们都有个性,而且这些个性相互冲突,神与神也打架,并且打得很残酷。像宙斯就把他的父亲打入了地狱,他的父亲把他祖父阉割了,也打入了地狱,最后宙斯夺了权了,宙斯代表正义了,以后再不要争了。宙斯的儿子赫拉克勒斯虽然对他也有威胁,但是被他破解了,他成为希腊的主神了。特洛伊战争也是神与神打架,表面上是希腊人与特洛伊人的战争,但背后都是神在操纵,有一批神站在特洛伊一边,另一批神站在希腊人一边,相互之间也仇恨,也愤怒,也通奸,也有很多私生子。宙斯的妻子赫拉非常嫉妒,赫拉是婚姻女神,主管婚姻,她非常妒忌,经常追踪宙斯,看他在人间和这个那个搞了什么绯闻。所以他们都很个性化的,相互之间冲突,没有一点尊严。这些希腊人自己也看出来了,说这些神对人好像高高在上,但他们自己一点尊严都没有,所以这些普遍的象征、这些群体意识本身并非天经地义,它是可以改变的,至少我可以不信你这个神,可以相信另外一个神。经常有的城邦的人抛弃了原来相信的神,另外崇拜一个他们认为更值得相信的神。所以群体意识在希腊人心目中以神为代表,并不是天经地义的,并没有先在性,不像中国的天道,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你敢违背吗?没有选择。希腊人是有选择的,个体意识在群体意识上的对象化有一种必然倾向,走向异化。虽然在古希腊这种异化不是很明确,因为人和神没有什么区别,很亲切,我和神甚至可以发生冲突。阿喀琉斯在特洛伊战争中就和神打斗,他敢于跟神决斗,神对人并没有形成一种高压、恐怖。在古希腊一段时期内是这样的,但是它的进一步的发展必然走向异化,所谓异化就是自己自愿认可的东西结果反过来成为自己的压迫性的力量,这就叫异化。异己的力量,陌生的力量,认不出来了,本来是我造出来的,很亲切的,结果陌生化了,异己化了,这在西方哲学上称之为异化。

个体意识在群体意识上以希腊神话这样一种神的形象体现出来,那么下一步的发展就会走向异化。在古希腊还不是很明显,但是已经有一些苗头,就是个人按自己的本质来创造一个神,供自己来膜拜,久而久之就会受到这个神的压抑。社会契约也是这样,一旦建立起来也会异化为外在的力量。比如说法律,法律也是社会契约,一旦建立起来,也会成为外在的力量,来压抑个人,导致不公。本来是公平的,但是一旦建立起来,也可能导致不公。比如苏格拉底,最后审判就是不公的,就是由于投票,多数人同意判他死刑,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这个法律,当时是民主制,每个人都同意在这一制度下生活,苏格拉底也同意在这一制度下生活,民主制判了他死刑,他虽然觉得不公,但是还是从容就死,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是别人就不一定这样啊,如果老是这样不公的话,就会产生压抑,感觉这个制度要不得,异己化了。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从苏格拉底不正义地被判死刑这个案子悟出一个道理,光是民主制还不够,民主制通常是人多就占优势,而很多人往往是没有理性的,昏头昏脑的,不知道怎样就把自己最优秀的人判了死刑。所以,柏拉图不相信民主制。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柏拉图设想了一个理想国,这个理想国是由哲学家来当王,由一个最有理性、最聪明的人来当王,那一切就顺理成章了,再不会出现像苏格拉底这样的事了,一切都是按照哲学王的意见来办事。但恰好是这个哲学王的理想国进一步造成了对个人自由的抹杀,后人评价柏拉图的理想国,实际上一点都不理想。柏拉图理想国里设想的共产主义现在成为了共产主义的一幅漫画,共产共妻,包括家庭也要由国家来配置,按照妇女的生理年龄来跟男子配对,按照优生原则来配对。儿女生下来就脱离家庭,由社会、由国家来培养,成为哲学家或者战士,按照哲学的智慧来安排。那人的自由根本就没有了,而且由法制走向了人制。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已经表现出人的个体意识的异化,个体意识必然走向异化。到了罗马时代,罗马是学习希腊的,对希腊崇拜得不得了,他们正好重演了同一过程,由法制走向了人制。罗马最初是罗马共和国,共和国就是罗马城邦,它跟希腊城邦是一样的,都是一个民主制的共和国。但是后来罗马共和国走向了罗马帝国,罗马共和国一旦统治了大片的地区,把其他城邦都囊括进来后,它的民主制就再也维持不下去了,它必然走向帝国,从民主走向专制。国家政权已经打破了城邦的局限,强化了它的镇压的职能。但在罗马帝国时期,个体意识在社会生活中虽然被压抑了,不能攀升了,但是从古希腊延续下来的个体意识已经在精神生活中立住了脚。罗马时代人在精神方面有了个体意识,虽然在社会生活中古希腊城邦制那种民主、那种个体意识的独立性已经不存在了,罗马帝国一个很重要的美德就是服从。个人没有什么价值可言,爱国主义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大家都要爱国,都要服从,都要为国捐躯,这是罗马帝国所强调的,从罗马共和国就已经有这个道德。但是另一方面,在精神生活中间,罗马人开始营造自己的地盘。像晚期的斯多葛派,他们主张人格是平等的。罗马时期还是奴隶制,但斯多葛派提出来:奴隶和自由人是平等的,虽然我们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你是奴隶,我是自由人,我是你的主人,但是我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人格上人人平等,世界上只要是人,人人平等。斯多葛学派提出了一种人人平等的观念,人的人格也建立在这个上面。我与你虽然地位不同,但是我和你的人格是平等的。我是奴隶,但是在人格上我并不在你之下,我与你平起平坐。所以,斯多葛派否认世俗的身份、等级、财富、家族血缘、民族、信仰等等对人的人格有任何的限制和影响。他们提出了世界主义的理想,超越一切种族、信仰、国界。我们今天讲世界主义最早要推到斯多葛派,世界上只要是人,人人皆兄弟。那么这种东西很厉害,我们知道温家宝总理读《沉思录》读了好多遍,《沉思录》是谁写的?马可·安东·奥勒留,奥勒留是皇帝,但是在他的《沉思录》中,最推崇爱比克泰德。爱比克泰德是一个奴隶,马可·奥勒留,一个皇帝,把一个奴隶哲学家看作是一个圣人,抬到天上,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斯多葛派的特点就在于取消一切等级区别,贫富区别、民族区别,种族区别,国家区别,全部不看,而提升到纯精神层次来看一个人。凡是人都有灵魂,我们在肉体方面可能是不公平,但我们在灵魂上是平等的,人的灵魂就成了人格的一个支柱。灵魂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支柱,在任何权力和高压面前我都可以保持人格的尊严。这就把西方的个体意识提升到一个高级形态,提升到了一个精神生活形态,提升了一个纯粹灵魂自主的形态。为什么后来的斯多亚派的理论成为了基督教教义的最重要的基础,原因就在这里。他们已经超越世俗生活,当然还没有完全超脱,还带有世俗生活的痕迹,到基督教里面才真的是完全超越了。

我们看中国,与此几乎是同一时代,古希腊、罗马时代,在中国,在孔子以后,中国的群体意识逐渐内化为个体意识。中国的孔子首先提出群体意识,是天经地义的,是在先的,周礼、仁乃为人的根本,“克己复礼为仁”、“仁者人也”。必须要服从周礼,但是这个服从在孔子那里达到了内化,而不再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而是人内心的东西,这是孔子的大功劳。把群体意识内化为个体意识,比如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是一种独立的人格。我们经常讲到孔子的独立人格就要引用到这句话。在孔子那里的确有很多可以表明人的独立性,比如他讲到,“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你要成为一个仁人那是由你自己,别人是无能为力的,你必须要靠你自己。“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把仁当成自己使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不可以不弘毅。这些都是孔子的话,都是很激动人心的,树立人的道德主体。孟子更加强调大丈夫精神,“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虽千万人吾往矣”,即使有千万人反对,我也要去,有大无畏的精神。在这里群体不再体现为一种外来束缚。周礼只是规定了人在什么场合下应该怎么做,这还是一种外来的力量;在这里则体现为一种自觉地建立,自觉地遵循周礼。这看起来和西方的个体意识是一样的,西方讲个体意识的独立性,中国也讲个体意识的独立性。讲得非常相近,很多人就把两者等同起来了。但是我们这里要注意,这种个体意识,它不是“原发性”的,而是由群体意识向个体意识的内化和同化造成的,这与西方的外化和异化是完全不同的。西方群体意识是个体意识的外化和异化,在中国个体意识是群体意识的内化和同化,就是把群体意识纳入到自身之内与它认同,造成了这样的个体意识。这是一种人生境界,这样的一种道德境界是需要下功夫的。孔子花了七十年才达到这种境界,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七十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每次干出来的事情都合乎规矩,它都是我的自由意志,但又不超出群体的规范。这是要到七十岁才能做到的,连孔子都要到七十岁,我们一般人就更加需要努力了。

那么内化和外化,或者说是同化和异化,一个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内化和同化体现为一种“乐感意识”,外化和异化体现为一种“罪感意识”。这是李泽厚先生提出来的。他说中国文化是乐感意识,西方文化是一种罪感意识。中国人总是快乐,总是觉得很高兴。像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颜回,孔子表扬颜回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为什么快乐?很多人都在讨论,做了种种解释。总的来说,我想是因为个体意识在群体的观念之中感觉到回到了自己的家园,回到了自己的本性,所以个体可以毫无抵抗地融化于群体之中。他的乐是天伦之乐,群体之乐,因为他本来个体意识没有独立性,没有独立就没有阻碍,就可以自然而然地融入群体之中,不感到痛苦。如果个体意识独立起来,他要融化在群体意识中是很痛苦的,这就是西方的情况。西方为什么有罪恶感、有痛苦?就是因为西方个体意识的外化和异化是一种离家出走,它不是回到了家园,恰好是离家出走。你要把自己外化出来,你要把它制定为法律,你就要遵守,在外面就对你形成一种约束,它不是你家里的东西,可以随便改来改去的,法律一旦规定就不由你支配了。所以,个体意识的外化是一种离家出走,它们的群体意识比如说法律,不是一种原发性的群体意识,而是由个体意识建立起来的、继发性的群体意识,一旦建立,他就可能脱离自己的控制成为一种陌生的力量。那么,你要融合在这种群体意识之中,你就必须要放弃自己原来的任意妄为,必须要服从。那就和你的个体意识形成冲突,所以,充满了罪感和痛苦。这里举法律为例子,其实还有很多,比如在上帝面前觉得自己有罪,上帝是立法的代表,违背了上帝的立法就犯了罪,而上帝本身又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是摆脱不掉的。那么这种罪感和痛苦就需要有未来的希望,我可以忍受这种痛苦,但是有个条件就是要有希望。忍受到最后我还是下地狱,那就没有人愿意忍受了。忍受了以后得有报偿,得有拯救。所以,西方人在忍受痛苦的时候,他们需要拯救。而上帝自然而然就担当了这样一种责任。中国人不需要拯救,中国人本来就很快乐,在群体中本来就够快乐的了。不需要拯救,就不需要上帝。

好,今天暂时讲到这里吧。

郭老师:请坐两分钟喝口水。邓老师一口气讲了两个半小时,没有喝一口水,没有坐一分钟,现在请您喝几口水,坐两分钟。今天呢,大家不知不觉就听入了迷,两个半小时就这样过去了。本来还是想来做一点讨论。因为邓老师这个讲座呢,不是一次性的,因此我想,今天的讨论可以留到下一次讨论的开始。我想大家在听的过程中和下去以后呢,也会联系到我们心理学做一些思考,是不是?比如我简单说两点,一个是邓老师说到西方的文明或者说思想,它有一个很重要的发展规律,就是自否定。这个自否定在心理学史中体现得也是非常突出的。大家看我们心理学史里头讲的这些学派,它就是不断地否定,这样一个过程。所以,我是觉得自否定这个线索,用在我们心理学的历史上,是太贴切了。心理学是西方学术的一个缩影,它是整体精神传统的一个体现。另外一点我的体会就是西方文明与中国文明在人的观念上的理解。对于人的理解,就是邓老师讲的一个重点。文明文化的起源,其实核心问题就是人的观点。在西方是个人,而中国人对于人的理解,是把人放在关系中的。心理学家也讲关系主义这个概念,这是台湾心理学家提出来的。西方心理学所理解的人,你去仔细琢磨,它所谓的人就是邓老师所讲的,个人意义上的人(是person,或者说individual),但是我们说中国人所理解的人,可能不是这样的。我们的人,总是要放在各种关系中才能得到理解。这里头呢,应该还是有很多的东西可以具体到我们的心理学研究中来讨论的。所以我建议大家呢,结合今天晚上的报告,再做一些思考。然后,下一次报告之前,我们可以有些问题向邓老师讨教。最后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邓老师!也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