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对“善”的理解——至善

好,我们今天开始讲善的第三个项目。前面我们讲到善的这个概念,在西方文化里面包含三个环节,一个是幸福。凡是讲善的都要讲幸福,不能撇开幸福来谈善;另外一个是合目的性,合目的性也是善的概念里面必须要有的;第三个就是至善或者圆善的概念,这个对西方人来说也是不可少的。这三个概念构成了西方人讲的善。所谓的善,我们要从这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与此同时,我们跟中国的关于善的概念做了一些比较。幸福的概念,在中国人心目中,虽然有时候也可以称之为善,比如说欲望的满足,利、乐、欲这些概念。但是一般来说,这些概念它是同恶联系在一起的,它必须要加以控制或者加以取消,我们才能够达到善。

最后一个概念就是圆善或至善的概念,这个概念为什么又叫做圆善呢?我是取了牟宗三先生的一个译文。牟宗三先生在翻译康德的伦理学的时候,把这样一个德文词翻译成圆善(dashöchsteGute),就是最高的(höchste)善(Gute)。那么牟先生从康德的伦理学里面得出这么个意思,康德用这样一个词,表达的是圆满的善,它不仅仅是最高的意思。这一点康德自己也有解释。康德自己在《实践理性批判》里面也讲到了这个词,我们通常在翻译的时候翻译成至善,也没错,最高的善或者至上的善,都可以。但是,康德特别解释,这个词有一个歧义。有什么歧义呢?它可以意味着是最高的,但是呢,也可以意味着最圆满的、最完备的,包括最高的在内。最完备的善,就是完备无缺,无缺里面当然不能缺少最高的一个维度。但是除了有最高的那个维度以外,还有一个完备的维度,光是最高但是又不完备,那你就还是单面的。比如说道德,道德是最高的,道德可以说是至善、最高的善,但是光有道德还不能称之为最高的善(höchsteGute),不能称之为圆善。因为圆善它要求圆满,所谓圆满的就是说你既有道德,又有与之相配的幸福。我们通常也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有善报,那就是圆善。你做到了最高的道德,同时你又获得了与之相配的幸福。那就是圆满的善。一个道德高人,如果他道德很高尚固然很值得敬仰,但是如果他遭遇非常悲惨,由于他的道德性而得到不好的待遇,甚至于遭了难,那么这终究是不圆满的。我们可以把他当作楷模来学习,但是我们不认为他的这一生是圆满的。真正我们认为圆满的,是既有高的道德,又有与之相配的完满的幸福。他有多高的道德,就可以得到成比例的多大的幸福。这个就叫善有善报。善有善报是最完满的,我们中国人也这样来理解。还不圆满,就是说做了善事,但没有得到善报。人家以怨报德,人家反而害他,使他吃了亏,甚至下场非常悲惨,这个就不圆满了。所以圆满这个词它是很有道理的,它有点类似于西方历来所讲的“完善”。西方从古代以来都在讲完善这个概念,特别是基督教讲上帝全知全能全善,全善就是完善,上帝的完善,有点类似于这个。但是,它既然是完备无缺,当然它还包含有最高的善,最高的德行。外延上完备,而内涵上级别最高,这两者全了,那么我们就可以叫其圆善了。

当然,这个词本来意思就是相当于至善的意思,那么至善这个意思我们在中国古代也有。我们上次已经讲到过,像《大学》里面讲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在中国古代讲的“止于至善”,它主要指的是级别最高,就相当于康德讲的那种歧义。除了有圆善、圆满的善这个意思以外,它还有最高的善的意思。圆满的善这个意思可以包含最高的善这个意思。最高的善就是道德。但是不能反过来,最高的善不能包括圆满的善。中国儒家讲的“止于至善”,主要指的是级别最高,就是那样一种比较狭窄的道德的意思。所以即便是最高,但是他不讲外延上的完备。不单是不讲外延上的完备,而且他反对外延上的完备。比如说朱熹在解释《大学》里面这句话的时候是这样解释的,按照朱熹的说法,止于至善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尽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也就是“穷天理而灭人欲”的意思,把人欲要去掉。因为在儒家心目中看来,人的欲望不能称之为善。在日常生活中当然可以这样说,“可欲之谓善”。孟子也这样讲了,可欲就是善,欲望就是善,但是那是日常的用法。在道德的意义上面,应该把这一层排除掉,才能得到至善。所以至善和人欲是对立的。真正至善就是没有一丝一毫的人欲,这个才是止于至善。所以中国人讲的止于至善,它是比较片面的,只讲道德,不讲幸福,它没有圆善的意思。当然在牟宗三的意思里面呢,儒家的止于至善也可以说是圆善。但是那主要是道德上的大圆满,在道德上面没有任何值得挑剔的地方。这已经偏离康德的原意了。

而在西方人讲的最高的善,圆善,它实际上包含有德福一致。德、福统一,既有道德,又有幸福,并且道德和幸福相配。怎么相配呢?成比例地相配。你有多大的德行,就与之配有相应的幸福。你的德行越高,你得到的幸福越大。这个应该是上帝公正的体现。上帝是一丝一毫都不会错的,你做了多少好事,你就会得到多大的报偿;你做了一点点好事,就会得到一点点报偿;你要是不做好事,就没有报偿,甚至会下地狱,会受到惩罚。所以西方人讲的圆善,特别是康德讲的圆善,它主要指德和福相配,德福一致。所以,我们首先来看看圆善的意思。圆善它意味着最高的一种目的性。目的性有很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低层次的目的性。我们要求这个,要求那个,追求幸福。所有世俗的追求归根到底无非是追求幸福。但除了追求幸福以外呢,还有不同的等级。我们还要追求道德上的高尚。那么在这个等级中,圆善是最高的目的,就是最大的幸福和最高的道德,两者结合在一起,这是最高的目的性,这是到极点了,再没有更高的了。你要追求道德,你可以不断追求,变得越来越高尚。但是你同时呢,你还要追求幸福的满足。幸福的满足也有小的和大的,低的和高的。所以这两者能凑到一起,德福一致,这个是非常难得的。它具有一种超现实性和理想性,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在现实中要做到德福一致,最高的道德和最大的幸福相配,这个是不可能的。但是它是个人努力追求的目的,最终目的、终极目标。

那么这个终极目标在中国传统里面是没有的,没有这种终极目标。因为中国传统儒家讲的道德伦理,它耻于谈个人幸福。虽然它也认为这是人心所不可免,但是“子罕言利”,很少谈到利。所以它不太谈个人幸福,又不讲合目的性,我们上次已经讲了。所以,它没有提出这种意义上的圆善。孔子曾经讲到,观《韶》乐是“尽善也,又尽美也”。《武》乐呢,是“尽美也,未尽善也”。《韶》乐是“尽善尽美”,尽善尽美在这里没有一种合目的性的关系,它只是内心的一种审美体验。孔子观乐,人家给他演奏《武》乐,他也欣赏,但还觉得不满足。人家给他演奏《韶》乐呢,他内心的体验达到了高峰,是他最欣赏的。但是这个尽善尽美里头,并没有一种合目的性,没有目的和手段的关系。这种审美体验是我们中国儒家对待善的一个共通的方式。就是善不善,最终要根据内心的这种直接体验来进行判断。孟子也讲:“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理义使我的心欢喜,就像鱼肉等好酒好菜使我的口感到舒服,这是一样的。那么要达到这样一种体验,前提就是没有一毫人欲之私。如果你怀着一种公心而不是私心来欣赏,你把心中的私心杂念都清除掉以后,你就能够体会到什么是尽善尽美。尽善尽美不是一种合目的性的追求的目标,只有你把自己的内心里的私心杂念去掉,你才能够体会到。所以它最后所获得的这种圆满体验,这种尽善尽美的体验,它并不是圆善,并不圆,或者说它是扁的。儒家公开的理论是这样陈述的。当然,我们说民间老百姓,他还是讲团团圆圆。比如说我们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当然是团团圆圆的。中国人最喜欢讲的,就是结局要团团圆圆,最后要有个好下场,结局好,一切都好。所以民间还是要讲团圆。我们送给台湾的熊猫,一个叫团团,一个叫圆圆。和和美美,团团圆圆,这是民间对于人的幸福和德行,还是有这样一种期望。但是团团圆圆本身没有道德上的含义,它只是一种世俗生活的标准。什么样的生活是最值得向往的?那就是团团圆圆的生活、和和美美的生活、红红火火的生活。民间有很多这种说法,都是差不多一个意思。它没有一种道德的含义,它只有一种命运好不好,生活质量高不高这样一种考虑在里面。

就一般的善来说呢,我们可以说西方人把善看作是道德上追求的目标,善是要追求的,善是要哪怕付出自己一辈子的追求,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所以善是道德上追求的目标,就是至善或者圆善。而中国人通常把善当作道德上追求的起点。中国人讲人性本善。你要追求道德上的目标,你就必须立足于你自己的本善,至少是善端。孟子讲人性有四端,四端都是善端:“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都是善的开端。那么善是道德追求的起点。当然中国人在道德上也有追求,但是追求的不是善,而是圣。做圣人,也就是说是至善。止于至善嘛,就是把至善当作目标。但是,止于至善不是说你要到外面去追求,而是要在你自己的内心去追求。你本来就有善端,至善的端不在外面,就在你心中。所以由此来看,西方人是把善当作衡量道德的一个尺度,因为它是目标。那么中国儒家呢,是把成圣作为人性善恶的尺度,成圣是最重要的目标。善是起点,但是成圣,成为至善,是人性善恶的尺度。人皆可以为圣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圣人,但是要你去做。人皆可以为舜尧,但是人并不都是舜尧,舜尧是很少很少的,只有那么几个人,就是他是不那么容易做到的。尽管不易做到,但是人性本善,人追求的实际上是他已有的东西。人所拼命追求的,止于至善、明明德,这些东西其实都已经包含在他的本性之中了。只不过需要下功夫去恢复本性,去还原本性。宋明儒学讲的恢复本性,讲复性,这是一个很有势力的主流的观点。就是所谓的道德修养就是复性,恢复自己的本性,不去外求。

那么圣人最终的理想,当然就是“内圣外王”。内心修养成圣人,外部呢,辅佐帝王,治国平天下。内圣和外王,朱熹的八条目里面体现得最系统。朱熹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条目,内圣外王,它不是一个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而是同一个功夫不同的层次。“格物、致知”就是通过待人接物来知天理,知天道;“正心、诚意”就是内圣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修身、齐家”就已经开始转向外部了,然后“治国、平天下”,转向外王。这都是人下功夫的不同层次,不是手段和目的。不是说你用修身、齐家来治国、平天下,把修身、齐家当作手段,把治国、平天下当作目的,不是这样。修身、齐家本身也可以成为目的。中国人不是讲“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穷达之间,根据时势,根据处境而随时变换你的立场。不是说哪个是哪个的手段,哪个是哪个的目的,没有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如果从手段和目的来看呢,那么内圣是非常不适合于外王的。什么适合于外王?真正适合于外王的,就是“王霸之道杂之”。一方面,外王当然是儒家的一套道德规范,礼法规范;另一方面,法家、霸道,是少不了的。所以要从手段和目的来看呢,儒家和法家我们看做是目的和手段。儒家可以把法家当作手段,法家也可以把儒家当作手段,看你的立场站在哪个立场。统治者、历代的帝王都是这样来“王霸之道杂之”,这个倒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但是那个没有道德含义,那个只是统治术。你如何统治,如何坐稳江山,这只是统治术。真正有道德含义的,是内圣和外王,它没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那么从儒家伦理来看呢,中国人讲的善和至善,虽然一个是起点,一个是归宿,但是,它们不需要拉开距离,它们本来也就是一个东西。一个起点是善端,终点至善呢,也无非是回到起点。所以它不需要拉开距离。你把你已有的善性保存、养护,它就可以成善,就可以成圣。

那么西方人他是完全不同的,西方人首先在人的追求和圆善的目的之间呢,拉开了一个无限的距离。人的追求它本来没有善性,西方人讲人性本恶,或者甚至于人有原罪。虽然有原罪,但是要求善。那么怎么求善呢?要经过漫长的追求过程,要达到圆善。圆善的目的呢,其实在彼岸,在另外一个世界。所以在这两者之间,人的追求和他最终善的目的、圆善的目的之间,有一个无限的距离。这是很明显的一个区别。当然它的区别最终建立在中国人的性善论和西方人的性恶论之上。西方人虽然讲性恶论,但是并不意味着人就可以不追求善了。戴罪之人仍然有向善的追求。但是向善的追求是非常艰难的。孟子讲“反身而诚,乐莫大焉”。那么对于西方人来讲,我们可以说是“反身求诚,苦莫大焉”。他反身求诚,他做不到诚。他要追求诚,追求善,但是“苦莫大焉”,因为追求不到,所以,他永远陷在一种痛苦之中。这是一种罪感意识。

具体来看,我们还是从古希腊说起。在古希腊早期,就有哲学家把人和神之间拉开了一个无限的距离。比如说,赫拉克利特讲过这样的话:“对于神,一切都是美的、善的、公正的,而人却认为一些东西公正,另外一些东西不公正。”神创造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好的、善的、公正的。但是,人因为有限性,所以人就挑三拣四。他觉得使自己感到愉快的,那就是好的、公正的;而使自己不愉快的,就认为它不公正。这只是人的看法,人的看法要达到神的看法,那是很难的。另外一个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也是这样。毕达哥拉斯把最高的善比做天体音乐的和谐。最高的善就像天体在奏乐。我们前面讲到了,毕达哥拉斯把他在铁匠作坊里听到的锤子的叮当声,把那种和声推广到整个宇宙,认为所有的天体其实都在奏乐,按照它们圆形轨道的大小长短奏出了和声,但是人听不到。宇宙本身是完满的,就在于宇宙本身是圆球形的,也就是圆善了。说到圆善,牟宗三用这个圆字用得很好。西方人把完备、完美无缺用圆球形来加以形容。所以,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有这样的说法,这样的比喻。德谟克利特也讲:“寻求善的人,只有费尽千辛万苦,才能找到;恶则不寻自来。”你要寻求善,那要千辛万苦去寻找;但是恶呢,你不去找它自己就会来,那是人的本性。从这点可以看出,从古希腊开始,人们就已经有一种人性本恶的观点。当然说法有很多,像德谟克利特讲人本恶,苏格拉底则在另外一种意义上讲人本善。苏格拉底首次提出了善本身这样一个概念。所谓善本身,苏格拉底把它归之于神。善本身就是善的理念,是超越一切具体善之上的最高的善。善本身就是凡是世间世俗生活中的那些善,那些低层次的,人们所理解的善都是由于先有了善的理念,才成为善的。凡是美的事物,也是由于先有了美的理念,才成为美的。那么,这个善的理念,或者美的理念,在神那里,它是神性,在彼岸世界。是神使得世间一切事物互相适合,互相和谐,而世界的万物最终又是通过人,与神达到一种和谐。人代表万物之灵长,他与神达到一种和谐的方式就是人祭祀、侍奉神。柏拉图把这种观点进一步地发展,把善规定为最高的理念。苏格拉底还没有提出理念论,他只是有这样一种倾向,就是一切都要归到最高的东西,那个最高的东西是抽象的。最高的善也是抽象的,人不可能理解,但是,它是人的一切善的本原。那么,柏拉图就提出理念论,认为善的理念是最高的理念,这个理念统治着一个彼岸世界,也就是理念世界,所有的理念都归结到善的理念之下。同时,所有的现实世界都是对彼岸理念世界的模仿。所以我们人世间的各种各样的善,都是对善的理念的一种模仿。当然模仿得很拙劣,还绝对达不到善的理念本身。那种圆善是达不到的,但是,这种模仿得多多少少有点像。善的模仿它有一个不同等级的系统,那么这个系统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变成了一个目的系统,明确地说这是一个目的性。当然,柏拉图也有这个意思,但是,明确说出来的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最高的善是一切事物的终极目的,每一件事物都有它自身的善,但是也有它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它不完善的地方,随着每一件事物的等级的提升而越来越小,完善的地方越来越大。最后达到了终极目的,就是最高的善。而这个最高的善,实际上就是在神身上体现出来的。亚里士多德把神比做人工的技巧,我们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想把这个事情做得尽善尽美,做得很完善,但是做不到。人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到完善。在上帝看来是觉得很可笑。人的那点技巧,实在是太拙劣了。那么与此相类比呢,亚里士多德认为整个宇宙,在神的手下也成了一个巨大的艺术品,整个世界都是神的艺术品,都是一个巨大的目的性。在人的身上呢,除了人的人工技术以外,还有道德、政治、与人打交道的艺术,以及人的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这都是向神逐步接近,逐步理解了神的目的,他的至善的目的。这是亚里士多德的宇宙观和世界观,已经基本上成型了。就是整个世界呢,被看做神学目的论的这样一个系统。最高的神呢,他代表着一切的完善,全能全善。

在斯多葛派那里认为,所谓的至善,就是按照自然规律而生活。自然规律是什么呢?自然规律就是理性的规律,也就是德行的规律。它是自然而然的,整个自然界都是按照理性,按照逻各斯在那里运转。那么什么叫至善呢?至善就是完全按照这种理性的规律而生活,服从神的理性。理性的规律就代表神,神不是别的,神就是最高的理性,就是纯粹的逻各斯,最高的逻各斯。逻各斯就是理性了,我们把逻各斯通常翻译成理性。那么通过服从神的理性,服从最高的理性,我们就可以达到人生的完满的快乐。完满就是至善,完备性,一切都是完备无缺,完满的快乐就是道德的快乐。理性是按照德性来生活,当然就包括道德的快乐了。所以,他们已经开始把人的目的寄托在神的目的上,这个神的目的还是被称作自然。他们认为这是听其自然。斯多葛学派有这样一个特点,有点类似中国的老庄。宇宙的规律,大化流行,都有它自己的规律,我们人都是顺其自然,跟着它走就够了。类似于老庄,但是有点不同,就是他们的自然指的是理性。老庄的自然不是理性。老庄也讲自然,但是这个自然里面没有理性,没有逻各斯。它是不可言说的。老庄的自然不可言说,只能靠内心的体验。

早期的斯多葛学派讲听其自然。到了晚期,他们把这个自然变为了神的愿望,完全变成了一种有神论的东西。早期的斯多葛学派有种无神论、唯物论的倾向。晚期就变成了客观唯心主义和宗教的思想。自然其实就是神的愿望,神的愿望就是健全理性,最高的理性。最高的理性在人身上也有一点点,虽然有限,但也包含有点理性。只要有这点理性,人就可以服从神的理性。哪怕这个神的理性在人的心目中不能够被理解,只能服从。人可以把神的理性当作一种命运,不可违抗,这个理性的规律不可违抗。有了这种认识之后,人就可以把一切灾难都变成善。哪怕遇到灾难,哪怕遇到不幸,你都可以从理性的必然性的角度来解释它,你都可以认可它,认为它是必要的,它是善的,它是合理的。

到了这一步,你就可以实现神的意图,服从神的意图,神给你这样的命运总是有他的道理的。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爱比克泰德和安东尼·奥勒留。这两个人很有意思,一个是罗马皇帝,一个是奴隶,但他们都属于斯多葛派。他们都认为:世界上的一切恶对整个宇宙整体来说都是有用的、合理的,因此也都是善的。一切恶在人看来都是恶,但在神的眼里都是善的。所以,遇到这样一种命运,人必须要忍耐,必须服从,甚至于要禁欲。你不要太顺着自己的欲望,要克制自己的欲望,要以小善服从大善,大善服从至善。他们有一句名言:“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你反正要走,那是你的命。但是,这种命没有我们中国人讲的那种神秘不可知的色彩,它具有非常理性的色彩,这是理性的必然规律,你必须服从理性的必然规律。当然,你服从必然规律的时候也可以认识命运,不是不可以认识的,你可以遵从你的理性,尽管你可以一步步地认识,但是你永远达不到完全认识,因为你的理性是有限的。这个不能完全认识不是因为它原则上的不能认识,是因为你的理性与神的理性相比是很有限的。尽管是有限的,但他跟神的理性原则上是相通的,这与我们中国人讲的命运有点不一样。

中国人也讲服从命运,一个人遭了难,毫无理由,那么最有效的安慰办法就是:这就是命。你可以安慰他:这就是你的命,你命中注定是这样的,你不要埋怨。所谓是命就是必然的,你违抗不了。但是,中国人从来没想到去探求这个命的原则到底是什么,中国人没有这个欲望。凡是讲到这是命,你就不要问了,你就可以安心了。但是西方的命运观不是这样的,斯多葛派他们的命运就是理性的规律、自然的规律不可抗拒,是可以认识的,虽然不可以完全认识,但是可以逐步地接近。中国人没有像斯多葛派那样严格的宿命论。中国人也讲宿命论,就是你命中注定的,虽然也讲“天不变,道亦不变”,但是这个“道”究竟是什么我们不用去探讨。而且中国人并不承认彼岸的世界的善,天也好,道也好,都是此岸世界的,都是从世俗的生活中体现出来的。所以讲到灾难,中国人肯定是不会把它归到善里面去的。像西方的斯多葛派以及前面讲的一些哲学家,他们都认为:人看起来是灾难,但是在神看来恰好是善的东西。在中国人心中,灾难肯定不能是善的东西,不管是在天那里还是在人那里。灾难正是由于违反了天道,而遭到了惩罚,灾难肯定是一种惩罚,没有什么善的方面。所以中国人在服从天理天道的时候,并不讲我们能否从里面获得利益,孟子讲:“何必言利?”我们要无条件地服从,只要有人抬出天理天道你就没有话说,在天理面前你不要讲价钱。而斯多葛派是要讲价钱的,他服从天理天道,虽然要忍耐,要服从,要禁欲,但是,他归根结底是从个人的利害出发的。他只不过是要自己的利害跟神的利害相一致、相符合。因为你所看到的利害是小利,而神所带来的是大利,小利要服从大利,小善要服从大善,服从才是最明智的。

斯多葛派的观点后来延续到中世纪的基督教里面。基督教的至善学说可以说是斯多葛派倾向的进一步发展,基督教的至善学说跟斯多葛派有很深的渊源关系。比如说基督教认为,人为了得救必须信仰上帝,信仰上帝的全善。得救就是基督教所讲的利益,你只有服从上帝的完善你才能得救,所以它还是从个人利害出发的。但是,上帝的圆善和世间的罪恶又有绝对的距离,你为什么得救?是因为你有罪嘛,你导致了世俗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罪恶,万恶之源就在于人最初的原罪。这种原罪跟上帝的圆善有绝对的距离,一个此岸和彼岸的距离,人在此岸的世界始终摆脱不了他的原罪,那么上帝圆善只有在彼岸,在来世我们才能享受。所以这种“德福一致”在基督教里面可望而不可即,在人世的世俗生活里面也是可望不可即的。所以,在世俗生活中,基督教徒反倒显得完全是不计利害的。这是基督教的圆善思想,就是在彼岸,上帝的公正可以导致“德福一致”,可以给最高道德的人配以最高的幸福,依次递减,那些罪大恶极的人肯定要下地狱,肯定是成比例的。这是基督教在此岸和彼岸之间划开了一个距离,以便为他的圆善安置一个位置。

与此相对比,中国人讲道德的目的是成为圣人。中国的圣人都是些世俗的人物,世俗社会历史的人,先王、三皇五帝、尧舜禹汤,都是圣人,都是此岸的。虽然他们已经死了,已经过世了,但是他们都是曾经在历史上有伟大贡献的人,这些贡献至今我们还享受着,他们的业绩至今老百姓还在称颂,还在向往,还希望再出现这么个圣人。所以这些圣人都是世俗生活的人,因此他没有彼岸性,没有不可企及的地方,甚至于我们可以说:人人都可以成圣,也就是人人都可以在道德上达到至善。对比之下,基督教的圆善是凡人所达不到的,是一般人所达不到的。

西方近代以来,人们往往不再去谈圆善了,因为基督教的圆善太虚无缥缈了,人们只谈有限的善,特别是文艺复兴。文艺复兴以来人们只谈有限的善。文艺复兴的原则是: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这是马克思最喜欢的一条格言,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人是有限的,人所固有的东西都是有限的东西,那么我也是人,我不是神。就是用一种世俗的眼光来看待人,但并不因此就把人贬低到一钱不值,而是由人的有限性来肯定人,肯定人性。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马克思也承认自己是个凡人,所有人的优点也好,缺点也好,在他身上无不具有。这是文艺复兴的精神,强调一种有限的善,而把至善远远推开不谈它。我又不是圣人,我又不想当圣人,不想当修女,不想当修士,我只想当一个过日子的人,这种文艺复兴的世俗精神在这里体现出来。

但是,西方人终究还是忍受不了这种没有圆善、没有理想的生活,历来不断有人提出来新的目标。比如说,17世纪的莱布尼茨提出来“前定和谐”的学说,想要重建一种神正论,就是上帝正义论,也可以说是上帝的正义,上帝的圆善,我们翻译成神正论。这种神正论不再是在基督教的信仰的基础之上,莱布尼茨试图在理性的基础上把神正论重新建立起来,提出来“前定和谐”。“前定和谐”与我们刚才所讲的斯多葛派的“宿命论”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就是上帝安排这个世界是非常精密和理性的,他是按照数学和物理学的规律来创造这个世界的。上帝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任何人间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都不能跟上帝相比。莱布尼茨的时代也就是牛顿的时代了,牛顿当时建立的牛顿体系、物理学体系那么的严密,那么的精确,引起了世人的惊叹,认为牛顿终于猜到了上帝创造世界的秘密。莱布尼茨是在这个基础上来进一步猜测,认为上帝的前定和谐是非常严密的,严密到没有上帝预先安排连一根头发都不会掉下来,每一件事情都有理由,每一件事情都是好的,都是善的。那么就有人问他:普遍的世俗生活中我们所看到的那些罪恶、灾难、痛苦你怎么解释呢?莱布尼茨说那也都是必要的,任何灾难、痛苦在上帝心目中都是为了衬托善,都是为了造就更大的善。所以莱布尼茨被称为庸人的乐观主义者,非常庸俗的乐观主义,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都是善的。莫里哀还专门为他写了一个剧本,嘲笑这种乐观主义者,再大的灾难降临在他头上,他都认可,都接受,都心悦诚服,都觉得是应该的,没有不好的东西。所以这种观点在当时受到了很多人的嘲笑,特别是启蒙思想家,认为莱布尼茨这个人太迂腐了,哪能这样解释,把一切都解释成善的。后来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里也对他进行了嘲笑,罗素对于莱布尼茨当然是非常推崇的,推崇他的数理逻辑的思想,但是对他的道德政治思想,对他的所谓“前定和谐”的神学思想是不惜进行嘲笑的,他说:如果这样一个世界就是上帝所创造的最好的世界的话,那么我们也可以说这是上帝所创造的最坏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至善和圆善到康德这里才得到真正的恢复。康德的伦理学把至善和圆善重新建立为人类的理想,并且他设定了我们人类怎么走向圆善的道路。康德的圆善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就是个人幸福与最高道德的统一,德福一致,最高的道德与最高的幸福相统一。当然,在这种统一里面最高的道德是主导的,你先要有最高的道德,然后配置以相应的幸福,不是说你为了得到相应的幸福你才服从最高的道德,那不叫最高的道德。首先,你不要考虑幸福,你只是去实践最高的道德,然后上帝会配以相应的幸福。所以这种德福的统一并不在今生而在来世,由上帝决定,所以,它只是属于信仰的事情。当然,这也是基督教的观点,你要把你的希望放在来世,放在上帝那里。但是,康德认为这样一种信仰并不是完全没有希望,如果在来世那只有死后才知道,死后谁知道呢?所以人们就只好等待了。康德认为在此生此世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希望,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都会看到有种种迹象,那就是整个社会在进步。这是启蒙思想的一个主题了,就是世界历史都是在进步的,今天总比昨天好,现代总比古代好,文明总比野蛮好,这是启蒙的一个理想。康德也是立足于这样一种启蒙的理想,虽然圆善在来生,我们追求它好像永远追求不到的,但是你不要绝望,你看看历史,我们这个世界的人正在朝这个目标迈进,事物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它的方向就是圆善。当然,永远在此岸是追求不到的,但是毕竟可以不断地接近它、逼近它。尽管在现实生活中有恶,有血泪,有悲惨的事情,但是这些恶的东西可以成为历史进步的动力,它所造成社会的现实最终是通向人类世界大同的,通向人类永久和平的,由此,他提出了“目的国”这样一个理想。在目的国里面,每个人的意志都是立法的意志,每个人都是自由立法,都是按照法制在生活,而这种法制是每个人的自由意志所建立起来的,那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国度。当然,那是一个理想,它是我们现实生活的一个榜样,一个追求的目标。有了这个目标,我们就可以很有信心地不断地去贴近那个目标,所以,它是有希望的。康德的圆善不再是完全没有希望的,并不只是在死后,而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迹象能够表现出他可以接近那些目标。康德给人提供了一种希望,就是在现实生活、历史中我们还是可以看的一些迹象,说明我们正在朝向那个目标靠近。当然这个希望还是非常薄弱的,因为我们前面讲到的康德所谓的“反思性的判断力”,他认为正是由于我们人类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我们才把世界历史看作是进步的,看作是有目的的,事实上究竟世界有没有目的我们是不知道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它是有目的的,你带着道德的有色眼镜,通过一种反思,反思自身的道德性,我们可以看出历史中有目的。这是康德的软弱之处,虽然给人以希望,但是这种希望还是很渺茫。

到了黑格尔和马克思,就把这种思路进一步明确起来,进一步发展起来,历史的发展进步不是什么反思性的判断力,就是规定的判断力,就是客观规律。历史有它的客观规律,到黑格尔那里就是绝对精神的逻辑进程,在马克思那里就是历史发展、阶级斗争,现实生活里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冲突等等所形成的一种历史必然性。所以,它不是一种主观的眼光,而是一种客观规律,历史有它的客观规律。那么这种客观规律也就意味着世界历史的起点是恶,但是它的方向是善,世界历史的动力是恶,恶在推动,推动世界历史干什么呢?最终要通向善的东西,从恶到善,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而到了自由王国就是圆善了,就是康德所讲的圆善、至善了。马克思的用语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他所设想的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自由人的联合体当然是圆善了。一方面是自由人,所有的幸福都实现了,都不再是彼岸的了;同时他们又能够自由地联合为一体,所以,他们表现出最高的道德,最高的道德和最完满的幸福都可以在自由人的联合体里面实现出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这样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里面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而且只要有一个人没有自由发展,那么全体都不得自由发展。就是说所谓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不是说一部分人自由,另一部分人不自由,大多数自由,少数人不自由,不是这样的,而是所有人都自由。也就是所谓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现代的西方人越来越讲究实际,在马克思以后我们进入了现代、当代。现当代西方人盛行实用主义,特别是美国的实用主义,现在是传播于全世界,把欧洲的传统都击败了。像德国这样一个最保守的国家都开始推行美国模式,受到美国的影响。现在只有法国还在抗拒美国的文化,但不是长久之计,抗拒不了,大学里面都在按照美国的模式来改革。说明西方现代越来越讲究实际了。他们很少在一起再去谈“至善”、“圆善”这种理想的东西了,他们要求的是点滴的改革,而反对一揽子改革,反对历史决定论。像卡尔·波普,反对历史决定论的困境,认为历史决定论走向了绝境,历史哪有什么规律,哪有什么终极目的,你今天可以改善一点,明天可以改善一点就不错了,你要想一揽子计划全盘改善就会导致灾难。他们非常讲究实际,尽管如此他们仍然不由自主地设定一个终极价值或终极目标。比如卡尔·波普的开放社会,开放社会就是他的终极价值、终极目标,跟马克思所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其实差别不大。海德格尔也是这样,他本人并不相信上帝,但是最后他还是承认只有一个上帝能够拯救我们,这是现代西方人摆脱不了的一种情结,一种文化情结。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塞,他是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西方马克思主义,他认为共产主义是必要的,但是在今天已经成了乌托邦。共产主义理想仍然是必要的,所以,他认为这是一种必要的乌托邦,我们明明知道它是乌托邦,还是要回到圣西门、傅立叶,要重建我们的乌托邦,重建乌托邦是为了刺激人的自由意志的觉醒,摆脱“单面人”的状态。资本主义社会中人都是单面的,都被分工所异化了。因此,我们虽然实现不了,但是我们心目中要有一个共产主义的乌托邦,由它指引我们怎么来对待我们的现实生活。按照马尔库塞的观点,对现实的一切我们要进行“大拒绝”,什么都要拒绝,一概拒绝,因此引发了1968年的学生运动。巴黎街头发生学潮,不光是学潮了,也受到了那些工人的支持,就是对现实的一切不满,但是究竟要干什么不知道,反正不要现在这样的。但最后还是那样的结果,毕竟它是乌托邦嘛,实现不了,他们也没有想过要实现出来,所以也只是闹了一阵子就没事了。

总而言之,在我们来看,西方人的至善和圆善的概念有两个这样的特点:一个是个人主义的,至少是以个人的幸福利益作为它必要的内涵的。西方的至善虽然很高,圆善很完备,但是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它包含着具体个人的幸福追求的内容在内,不能缺少。第二个是它与现实生活、与物质的感性享受之间拉开了一个距离,与此岸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甚至是无限的距离。当然它也可以是逐渐接近的,通过社会历史不断接近,但是,这个社会历史的接近过程包含着不善,包含着不幸,作为手段。历史以恶作为它的手段趋向于最终的目的。所以,在这里手段和目的是分裂的,是分得很清楚的。我们的世俗生活是手段,那个目的在彼岸,你可以不断地去追求,但是永远不要以为你在现实生活中哪一天就会达到,那是不现实的。

相比中国传统道德,一般来说手段和目的不分。我们中国人习惯于把手段和目的看作是一体的,一好就是手段和目的都好,一坏就是手段和目的都坏。当然对于同一件事情,我们关注于目的或者关注于手段,我们就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评价,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评价。比如说对曹操,你关注于手段,你可以说他十恶不赦,是个大坏人;你如果关注于目的,历史的目的,那么曹操在历史上肯定起了好的作用。曹操自己也意识到这点,他说:要不是我,世界上有几人称王,几人称孤道寡,大家都要称王,天下就永无宁日了,幸好有我在,所以我可以统一三国,可以完成这一项伟大的事业。所以从目的来评价,曹操也不见得是坏人,秦始皇也不见得是坏人,他统一六国,为中国造就了后来伟大文明的基础。所以你从手段或从目的分别可以对他们做出完全不同的评价。我们现在对很多历史人物都在翻案,以前认为是不好的我们认为是好的,以前认为是好的我们认为是不好的,这个是可以变来变去的。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是好的就全都是好的,如果是坏的那就是没有一点好的。如果曹操是好的,我们就要为他做的每一件事情辩护,秦始皇也是。我们以前批林批孔的时候,秦始皇做的那些坏事我们都把它解释成好事。坑儒,杀了那么多儒生,也认为是有必要的,不然的话那些儒生要造反呢,秦始皇就统一不了了。所以一好就是全好,一坏就是全坏,中国历史上的人物评价往往是根据主观套路来加以评价,或者是根据当下的需要来加以评价。以往是根据主观好恶,《三国演义》把曹操说的那么坏,又演了很多的戏,所以广大老百姓都认为曹操是个大坏人,这个大家都有公认。但是后来到了“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出于政治的需要,我们要讲秦始皇这样的人,法家,都是好人,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于是我们可以改换立场,把他们都变成好人,这些标准是变动不居的。但是有一点,一旦你采取了一种观点,往往历史上的人物善则全善,恶则全恶。凡是伟人都被尽量地描绘为手段、目的都是高尚的,是个完人,那么恶人呢,就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非人。中国历史上忠奸善恶,界限分明,在京戏里面一出台,我们就可以看到在脸上就写着了,脸谱就是在脸上写着这是个善人,那是个恶人,大家一看就知道。要么是完人,要么是非人。为尊者讳成为了通例。尊者,我认为他是好人,哪怕有些实在是说不过去了做了件坏事,我们就不说他,要么就把他说成是有一个好的目的。这是中国的一种通例了,所以导致了中国传统的道德往往只懂得有限的善,不懂得超越一切有限善之上的至善和圆善。有限的善就是对于世俗生活根据我们的需要,根据我们的立场,根据我们的好恶来加以评价,或者我们就是把有限的善,比如说世俗的圣人,尧舜禹汤、皇帝这些人当做是至善和圆善的楷模。本来世俗生活中的那些人都是有缺点的,但是我们习惯于把某些人,如果他被公认为伟人,我们就把他当做没有缺点的,这是圆善,认为他们是圆善的楷模。一旦达不到这个标准,我们就不惜造假,不惜捏造。所以中国人的造神运动是很容易的,因为它符合广大老百姓的心理,广大老百姓心里面需要这样的一个造神,同时也相信这样的一种造神。你把一个人造出来,哪怕有造假的成分在里头,也很容易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只有当这个人名誉扫地之后,我们才说某某人他“也是人”,我们才请他走下神坛,然后才揭示他的日常生活中的某些阴暗面,那么马上就导致另外的一种极端的倾向:这个人原来是一个坏人!我们原来没有看出来,一直没有看出来,伪装得多么好啊!这下子就是坏的了。这是中国老百姓通常的心理。但是不管怎样造假,哪怕是那些伟人,哪怕是那些造得没有一丝一毫缺点的人,从这些人身上也建立不起真正的圆善的概念。因为所有的这些伟人,他们的善的概念都还是有限的,比如说某某为老百姓造福,某某解决了什么什么问题,某某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等等,这都是一些世俗的有限的目的,这些都不能算成是圆善,也不能算成是至善。从这些造神运动中,我们始终建立不起真正的圆善的概念,所以西方的圆善概念移到中国来就变质了。这都是因为我们对西方的圆善的概念。按照我们自身的文化传统,作出了某些曲解。这是善的概念的最后一个环节,我们就讲到这里。下面还有点时间,我把道德的概念先给大家提个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