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启蒙的任务和对象
一、中国当代启蒙在全球启蒙话语中的特殊性
1.全球启蒙话语在启蒙进化史上所处的新阶段
西方当代启蒙在内容上已经超越了18世纪的任务和对象,甚至也超越了康德在其《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中所拟定的启蒙目标,如言论自由之类。但启蒙精神并未死去。正如福柯在《什么是启蒙》中所说的,启蒙并不是一场运动可以一劳永逸地达到的目标,而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气质,一种哲学生活。在这种态度、精神气质或哲学生活之中,对我们所是之内涵的批判同时也成为关千强加给我们的界限的历史考察,成为逾越这些界限的可能性的实验。”(据李康译文)有人以为福柯主张“消解启蒙”,这完全是一种误读。福柯消解的只是作为一个历史事件的“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但拯救的是启蒙本身。在福柯看来,走出自己的不成熟状态是一个不断探索的历史过程,永无止境。它的关键在于一种文化、一种人性乃至于一个人的自我批判,这种自我批判从卢梭到康德到福柯,一脉相承。当然层次上有所不同:卢梭在“理性法庭”的大背景下对科学和艺术(技术)进行理性的反思,是启蒙进化的第一阶段;康德的理性批判对理性本身进行反思,是第二阶段;福柯对这种反思进行反思,是第三阶段。但他们都表明了,启蒙的本质是批判,而真正的批判是自我批判。
但这三个阶段又的确有其不同之处。近代启蒙从科学理性发轫,到卢梭开始了第一轮的冲击,他立足于人的自由和道德情感,体现了启蒙本身的内在矛盾在于理性和自由的矛盾;康德将理性和自由统一在“实践理性”中,巩固了理性的根基,是近代启蒙的深化;福柯则从中提取出一种本原的自由精神,连理性都只不过是它的一个环节,它本身则是偶然的和开放的,更多地体现为怀疑和对现有模式的解构,这是启蒙的更高阶段。康德的怀疑终止于先验的批判,福柯的怀疑则成为一个无终点的历史过程的起点,体现为不断地对现有事实和既成历史进行考古学和谱系学上的追问。但不能否认,福柯的启蒙仍然是以前人的启蒙为前提的,且只有在前人启蒙的历史经验中才有可能发生,“后现代”表达的其实是“现代”精神更深刻的本质。因为,所谓“怀疑”的探索和实验,本身在近代西方哲学中从笛卡尔开始就是理性的出发点,福柯无非是在更高的反思层次上回到启蒙的原点而已。怀疑是更本源的理性即“努斯”(希腊文νουζ音译)精神、超越精神的体现。
2.中国当代启蒙在启蒙进化史上的位置
中国当代启蒙在全球启蒙的进化史上的位置处于西方近代启蒙到卢梭的阶段上,即由“怀疑一切”引起了理性的最初反思,而这种怀疑反过来指向了科学理性本身。但与卢梭不同的是,中国启蒙的这种自我批判使启蒙者走回到了启蒙前的中国传统,回到了非理性,卢梭启蒙思想的自我批判则是向前推进的,它直接引向了康德的新理性即批判理性,因而提高了理性。所以中国启蒙从五四以来就在启蒙的大门口徘徊,包括80年代的新启蒙也不过是旧话重提,每次都是转一圈又回到原地,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因为我们没有把自我批判理解为一种思维范式的进化,而只是理解为对某些既成事实的放弃和抛弃,这并不是真正的自我批判,而只是自我转移、自我逃避。我们只是把启蒙理解为一场“启蒙运动”,因而我们把福柯对启蒙运动的解构理解为对启蒙本身的解构。解构以后,我们“没有出路”,只有退回传统,反启蒙。
中国当代启蒙之所以老是停留于启蒙的门口,是因为我们总是不由自主地把启蒙混同于中国传统的叛逆思想,如老庄隐士、魏晋名流、明清异端,这股源远流长的思潮与西方近代启蒙思潮有一点是相似的,就是他们反抗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强调个性解放和个人独立。五四启蒙思想正是从这一点切入而使当时的一大批“新青年"趋之若赘。但毕竟,个性解放和个人独立如果没有普遍理性作为平台,而只是一种个人气质和“性情”,甚至只是青春期的一种生理骚动,它就不能内化为人性中的一个必然的层次,而只是一阵过眼烟云。等而下之则堕落为物欲横流。这样一种“启蒙”,的确“没有出路”。鲁迅笔下的吕纬甫,当年也曾作为“新青年”而狂热过,但热潮过后,陷入低潮和颓废,为生计只好到乡下去教《三字经》,成为一个“无可无不可”的虚无主义者,与“启蒙”之前一样的缺乏理性。鲁迅本人也正是在这方面有其不足。诚然,他在用严酷冷峻的理性来审视中国传统文化方面达到了中国人所可能达到的极致,但他对这个沉重传统的愤恨常常不自觉地停留在如同“女吊”式的复仇,成为他个人的一种孤愤和一种性情,能够引起相同性情的人的共鸣,却不能用普遍的思想武装一般人的头脑。一旦时代的风潮转向,人们就把他抛在一边,以为他只是一个说怪话的糟老头子。五四的启蒙和西方启蒙相比一开始就面临着先天不足,不像西方启蒙有古希腊理性传统作铺垫。我们用来嫁接西方启蒙的“站木”只能是古代狂猖之士的自然性情,它没有自身的积极建树,注定要由儒家正统来收拾。
3.中国当代启蒙者的历史错位和迷思
这正是当代中国启蒙者的历史错位。我们还没有进入到启蒙的历史过程,就已经“超越”启蒙了。这些人的心态可以用老子的话来形容:“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第16章)他们往往引证福柯和其他后现代学者,但根本是错位的。福柯的启蒙精神恰好是要怀疑一切“常”和“命”,批判一切“出路”和“归宿”,他是躁动的而非静止的,并没有什么不变的“根”可以回复。后现代反理性的理性精神是我们这些根本还未建立起理性法则来的“反思启蒙”的人所不具备的,我们不敢于怀疑一切,不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性,却装出不屑于运用理性的样子,这是典型的阿Q。
为了摆脱“西方启蒙”的魔咒,有些人想了不少法子。其中最方便的法门就是,你说西方启蒙有什么,我们中国传统就有什么。你说自由,我们就大谈中国传统的自由主义;你说妇女解放,我们就大谈孔子的“女权思想”;你说民主,我们从来就有民本主义;你说科学,我们还是西方科学技术的老祖宗。近来又有人说,理性是各种不同文化共同造成的,西方的启蒙理性只不过是理性中的一种类型,而且未见得是最好的类型。但这种中国式理性的内涵,却语焉不详。其实,“理性”一词是个外来词,由日本传入,本来是reason的音译,并不是中国哲学中固有的概念。中国哲学中偶尔也把“理性”二字连用,但那意思是说“理”和“性”,而没有一个固定词汇“理性”的含义,中国哲学中用得较多的毋宁说是“性理”,即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如果一定要说中国的性理、天理是一种不同于西方理性的另类的“理性”,那不过是玩弄概念而已,甚至是有意混淆。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模式。
我曾在多个场合阐明过西方理性的内涵,其中最根本的核心无非是两大原则,一个是逻各斯原则,表现为逻辑的规范性,一个是努斯原则,表现为自由意志的超越性,二者处于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纠缠的辩证关系中。凡讲西方的理性,这两大原则缺一不可。而这两大原则恰好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少的。中国人当然也有理性,只要是人就都有理性;但中国文化正是对这两大原则加以扼杀和排斥,因此我才认定中国传统文化是“反理性的”或缺乏理性的。中国的“天理”并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它排斥语言逻辑,诉之于内心自我感觉,并且压制人的自由的欲求。“极尽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朱熹),就达到了“止于至善”的最高境界。由此可见,天理是“前启蒙”的。把天理混同于西方的理性,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一大失误。
因此,我们根本没有和福柯、甚至和康德站在同一层次上谈论启蒙的条件,我们只能从他们的启蒙言论中揣摩启蒙思想的精髓,并明确我们今天最急需的是做什么。那就是追溯启蒙的来龙去脉,从头做起。
二、中国当代启蒙的任务
中国20世纪两次启蒙都未对启蒙的真正含义领会和吃透,而是浅尝辄止,抓住了启蒙运动的一些表面的可操作性的口号,把它转变为中国传统士大夫的冶国方略或策略。这样,任何口号都无法改变中国传统几千年既定的格局,只有回到我们的“根”、“命”和“常”态。这些口号甚至可以被用来大搞专制主义复辟,如“文革”的“大民主”和大批“孔老二”。今天没有人认为“文革”也是一场启蒙,相反,它正是“新启蒙”所要反思的主要对象。
1.从“科学”深入到“理性”
追根溯源,20世纪两次启蒙都没有能够深入到西方启蒙的理性精神。在“德先生和赛先生”中,人们关注的“赛先生”是“科学”,但对科学的理解却大都局限于“技术”。五四时期寻求的是“救亡”的政治技术,80年代寻求的是“强国”的科学技术,都是实用的目的,而缺乏科学精神。科学精神实际上就是理性精神,包括怀疑精神和逻辑精神,而不是奇技淫巧式的、脑筋急转弯式的“创新精神”。真正的科学精神起源于好奇心,好奇心就是怀疑精神,想要搞清真相,对表面的东西、现成的东西、已知的东西不满足,想要获得未知的东西的知识。实用的目的则满足于知其然,而不必探求其所以然,只要能够获得满意的效果就行了。而理性精神则要求弄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寻求原理和公理的体系,不仅这一次适用,而且放之四海而皆准;它由怀疑精神开路,而由逻辑精神作为指南针,它是远远超出于具体实用目的之上的形而上者。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因而赢得了意识形态话语权,但我们通常把它理解为“技术”,只有按照这种技术,才能“救中国”。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当代历史的“天道”、“天理”,不可抗拒的“铁的规律”。科学当然有规律,但科学更重要的是发现规律和创建规律,人为自然立法。这是中国传统的天理天道所没有的,中国的天理只相当于通常讲的“命运”、“天命”,只有服从,没有道理可讲。真正的科学精神不是仅仅服从规律、遵守规律,而是要为经验世界制定规律。单纯服从科学规律已不是科学精神,而只是科学中的技术了,而这种技术与巫术和迷信并没有本质区别。技术就是不问所以然,而按照既定的规则办事,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否则就会失败,“碰得头破血流”。而对于已经建立起来的科学规律,真正的科学精神毋宁说体现在怀疑和“证伪”中。科学家就是要突破现有规律的局限性,而发现更高的规律,这就需要怀疑精神和实验精神、尝试精神,即批判精神,它体现为对万物的“惊异感”和好奇心。这样理解的科学就不是人性的束缚、自由的枷锁,而是自由本身。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科学,不是因为它提出了一系列“铁的规律”让人们去遵守,而是由于它体现了强烈的批判精神,它是人类社会历史上一次大胆的尝试和突破。因此,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单纯的工具,它更是人性自由的张扬和人生的探索精神、冒险精神。
2.从“民主”深入到“人权”
五四以来对民主的理解也有根本性的偏颇,这就是等同于中国传统的“为民做主”,自上而下的给人民以发表意见的机会(让人说话)。但其中最重要的缺失就是“人权”的缺位。西方民主是建立在人权或天赋人权的基础上的,没有这个前提,谈何民主?民主不单单是“让人说话”,而是按照天赋人权来制定让人说话的规则和法制。否则我今天让你说话,明天就可以禁止你说话,甚至把让你说话作为“引蛇出洞”的“阳谋”。民主只有一群自主之民才能建立得起来,而自主之民首先就要对自己的权利有清楚的意识,不是靠别人给了自己什么“权利”就感激涕零,而是自行追求自己应得的合法权利。自主之民意识到,自己的领袖理应为自己“谋幸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选他,或者罢免他,所以人民的领袖不可能成为人民的“大救星”,而是人民的公仆。
3.对普世价值的整体把握
凡是谈普世价值的人都会受到这种质疑:你的那种普世价值是从西方拿来的,所以只不过是西方价值而已。这种质疑根本用不着认真对付,因为它缺乏起码的逻辑常识。比如说,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当然是一种诡辩,如果白马不是马,黄马不是马,一切马都不是马,那么“马”这个词就该取消了;取消了“马”字,公孙龙子也没有权利说“马”这个词,因而也没有权利说“白马非马”这句话,甚至没有权利说“白马”这个词了。同样,即使是一种普世价值,也总得由某种文化来承载;如果仅仅因为它由西方文化承载就否定它有成为普世价值的可能,那就根本不可能有普世价值。但是,“没有普世价值”这句话有没有普世价值?还是只有放在中国才有价值,放在西方则没有价值?如果是后者,则用来对抗西方价值就没有意义了,只能关起门来嘀咕。而且,即使关起门来,我们仍然可以问:有没有“全中国的价值”?谁能代表全中国的价值?河南人还是江苏人?打工的还是公务员?这样问下去,只能噤口不言。
其实中国文化历来是承认普世价值的,因为很长时间内我们把自己的价值看作就是“天下”的普世价值;只不过近现代以来我们那一套普世价值暴露出了它的狭隘性,它只是立足于家庭宗法和亲情的“推恩”之上的,推到哪一步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儒家鼓励“亲亲相隐”就是这种狭隘性的典型体现。我们为了坚持自己这种狭隘性,才要一般地否认普世价值的存在。可见普世价值本身也有一个不断发展提高自身的过程。西方今天的普世价值比中国传统价值更加普世,它可以包括中国传统的普世价值,如“民胞物与”、“仁者爱人”。因为它的基础建立在更加根本、更加普遍的原则,即人人平等具有的人格、人权原则和理性原则之上。我们不能否认中国传统价值中有普世因素,但这种普世因素历来以不平等为前提,以“爱有差等”、“(人)格有差等”的札制名分为前提。这就把普世因素限制在了不涉及差等(即差等已得到满足)的场合之下。西方发现了更有普世因素的价值,即“平等”、“博爱”、“人权”,更重要的是发现了普世价值的真正基础和根源,即普遍理性以及人人具有的平等的人格,这是任何人任何文化所不能拒绝的。
三、中国当代启蒙的对象
中国当代仍然迫切需要启蒙,其对象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蒙人的东西,应该用理性之光驱散之。
1.以“理性”对抗“天理”
首先就是要以真正的理性精神对抗中国传统的“天理”。中国传统的天理在今天是什么?就是所谓的“潜规则”。天理是一种规则,但又不可言说,只能靠每个人内心去体会,去遵守,不是潜规则是什么?天理是非理性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甚至不可传授,天理实际上就是“人情”。天理是在人们的人情往来中,在待人接物的得意忘言和“妙悟”中,在行为举止的循规蹈矩中,在下级对上级的愚忠,甚至于在行贿受贿中,而开显出来的。这就是“格物致知”、“知行合一”,是把握天理的唯一通道。顾准曾经谈到要用经验主义反对理性主义,他的意思是要用西方的经验实证科学精神反对“文革”的一套极左理论。但他没有考虑到西方经验主义恰好是理性主义的一种,而他所说的(中国的)理性主义恰好是非理性的,所谓“路线斗争”、“阶级分析”、“大义灭亲”,还有1958年“大跃进”,“人定胜天”、“六亿神州尽舜尧”,“文革”的“就是好、就是好!”哪里有什么“理性主义”?只有每个人凭借“朴素的阶级感情”而领会到的“政治觉悟”;“造反有理”,有什么理?只有“天子”所代表的“天理”!在这种天理天道面前,宪法规定得再好、再“合理”,也只等于一纸空文。历史上,从孔夫子的“亲亲互隐,直在其中”开始,就把潜规则看作天经地义,说假话、拍马屁、歌功颂德、互相包庇都有了理直气壮的理由。今天的三鹿奶粉以小集团利益损害全国人民的健康,在当事人心目中却是合乎天理人情的事,只是不能拿到集团外去说而已。
中国人每当和人辩论时,虽然也标榜“讲理”,但有一个前提,就是首先要确定你是“站在谁(或哪个阶级)的立场上说话”,“站在什么路线一边说话”;由此还延伸到“你是什么出身?“今天的网络爱国主义流行的则是“你还是不是一个中国人?”所有的“理”都要以这一点为前提,因此所有的讲理都成了“诛心之论”,这就叫“态度问题”、“立场问题”,这里所讲的“理”根本不是理性主义的道理。所以中国人"讲理”的主要目的甚至唯一目的就是要追溯到一个天经地义、不容怀疑的天理,来迫使对方“转变立场”,站到这个天理一边来说话和表态。只要立场不对,再有道理、再合乎逻辑的推理都是“狡辩”,都是“别有用心”,那就不用和你讲理了,只需“打倒”便是。立场一对头,胡说八道都有人喝彩,被称赞为“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这种讲理不是要搞清客观事实,而是要分清敌友,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对人不对事。对待“自己人”,即使犯了天大的错误也是“认识问题”,对待异己者,则是“立场问题”,其下场无非是群起而攻之,甚至“全国共讨之,全党共诛之”,直到把人逼疯、逼死。“文革”的这套潜规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根深蒂固的根源,当年的中国人只要有一半具备丝毫的理性精神,就不会造成民族的悲剧。
因此,中国当代启蒙的对象首先就是用真正的理性来对抗传统的“天理”,用逻辑理性和自由精神来揭穿“天理”的扼杀人性、“以理杀人”的本质。
2.以“人权”重建“自由”
中国人理解的自由是不讲人权的,这从“文革”期间的“四大自由”(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可以看出来,都是侵犯人权的。西方近代自由概念则是一个法制概念和人权概念,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而是“群已权界”,不是一个人凌驾于其他人之上,或者一批人凌驾于另一批人之上,或者多数人凌驾于少数人之上,而是每个人平等的权利。人权本身是自由和平等的统一,不可能只给一部分人自由,不给另一部分人自由。在今天,没有权利或法权(rights)的概念,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意识。五四以来所理解的自由大都限于“个性解放”,并且与中国传统的狂猖、性情、童心等等混为一谈,是另一个重大失误。“文革”中利用青少年的青春冲动和逆反心理,把个性解放膨胀为“造反有理”、“舍得一身别,敢把皇帝拉下马”、“无法无天”。至今人们还在推崇和欣赏这种“个性”,而没有意识到这种个性自由与启蒙精神中的自由精神、与西方讲人权的自由权利是完全格格不入、甚至相反的。应当揭示这一文化错位,以此重建五四以来的自由观。自由不是“自由化”,而是具有崇高的含义,即人的尊严、人格。当今的“维权”不仅仅是维护一些私人财产,而是维护人格尊严。
中国传统儒家的“息讼”理想,其代价是牺牲个人的人格尊严;而今天人们动不动就打官司,“法庭上见”,正表明一种个人尊严意识的觉醒。但我们至今还没有给这种符合时代发展的趋势提供站得住脚的现代法理根据,人们更相信的是“私了”和“调解”。占据人们头脑的仍然是传统法家对法律的偏见,即认为法律无非是惩罚坏人、保护好人不受损失、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的工具,却没有意识到法律是保护人的自由意志的人格尊严的工具。在这里,保护人的自由意志和人格尊严是一般而论的,不只是指那些受害者,也包括那些“坏人”甚至“罪犯”的自由意志和尊严。这不仅表现在“无罪推定”的技术手段上,而且表现在对待罪犯的人格的根本尊重上,即把犯罪视为犯人对自己人格的侵犯,判刑则是帮助犯人恢复自己的人格尊严。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客观现实的条件是这个法律必须是由一般人包括罪犯自己当初共同制定的,这就要求整个国家政治体制完成民主化改革。但至少我们在理论上应该先建立起这样一种法理观念,以人权来重建我们的自由观,来支持我们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将来政治体制改革才不至千又一次变成逾淮成积的纸上空文。
3.“梦醒了以后”的唯一“出路”
鲁迅当年说,最怕的是梦醒了以后无路可走。今天已不是鲁迅的时代了,历史环境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梦醒了以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贯彻普世价值,融入国际社会。启蒙在今天比90年前更具有社会物质基础,不再是少数知识分子的空想和悲鸣,而显出是历史的必然。当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每天都在呼唤启蒙原则,我们有不少文化人却对此视而不见,他们有感于中国当代社会处于现代化难产的阵痛之中,而尝试回到古老传统中去寻求某种灵丹妙药,他们甚至无端地把当前社会的道德问题归咎于启蒙本身。但回归传统绝对不是当代中国社会的“出路”,而只能是一条死路。即使是传统中的优秀的精华,在今天也只有尽快地实现启蒙的初步原则,才有恢复和“弘扬”的基础,正如日本、韩国甚至台湾地区的先例所昭示的。没有这个前提,回归传统只能是败坏我们的传统。
结论是,启蒙是当代中国社会的唯一出路。